2021-4-10 | 藝術理論
在現代藝術設計專業中,所謂“環境藝術設計”大致包括室內設計與室外及公共場所的設計等內容。這一專業在90年代以前稱之為“室內設計”,按照中國傳統的詞匯與解釋即所謂“陳設”。隨著藝術設計學科的形成與成熟、設計概念的廣義化和深度化,以及人對室內環境與室外環境一體的要求,形成了對室內外環境作整體設計的思想,采用“環境藝術設計”以取代“室內設計”的專業名稱,即是現代整體設計思想的產物。但是,綜觀當代室內外的環境藝術設計,除去那些有條件的賓館飯店以外,大多數的設計并不注重整體性,反而表現出一種封閉與隔離的傾向,尤以住宅的室內設計為甚。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居“裝修”成為普通百姓生活中的大事,且已成為一種新的文化現象和當代文化的表征。遺憾的是,當代這種裝修熱中表現出的追求高檔、豪華的單一傾向,在某些方面已到了庸俗、低劣、無文化品位、無審美情趣可言的地步。
不少的裝修設計唯洋是從,中國民族的、傳統的設計藝術精神與品格被淡化和遺忘了。這是一種值得注意的傾向。基于此,本文試圖從明清環境藝術設計及其思想的分析入手,尋找其內在的文化意識和精神,或許對當下的“裝修文化”乃至環境藝術設計有一點啟示。
一、“宜設而設”與“精在體宜”
在明清有關設計的論述和筆記中,“宜”是一個核心的概念,又體現著一種價值的標準。如計成在《園冶》中提出造園設計是“巧于因借,精在體宜”;李漁在《閑情偶寄》論述有關建筑、造物、陳設時亦以“宜”為準則,如“制體宜堅”、“宜簡不宜繁”、“宜自然不宜雕斫”、“因地制宜”等;文震亨在《長物志》中亦強調“隨方制象,各有所宜”。“宜”在諸家之論中,有共性的一面,又有不同的層次區別。
大致可以分為三例:一是因地因人制宜;二是宜簡不宜繁;三是宜自然不宜雕斫。因地因人而制宜,屬于及物層面,是藝術設計中實用的基本層次;宜簡不宜繁提供著某一審美的向度和形式選擇;宜自然不宜雕斫,則趨于某種獨立的精神追求與人格建樹。這三例又幾乎形成中國傳統室內外藝術設計的基本精神構架,具有歷史的和現實的意義。
1.因地因人制宜
計成提出的“巧于因借,精在體宜”,因借是方法,是程序,而體宜是目的,是結構,是最終設計價值的體現。“因者,隨基勢之高下,體形之端正,礙木刪椏,泉流石注,互相借資,宜亭則亭,宜榭則榭,不妨偏徑,頓置婉轉,斯謂精而合宜者也。”①因借是兩種不同的方式,一主內,一主外;在內部的設計上,須循形而作、因勢而為,無論偏徑婉轉、亭榭頓置,要在“精而合宜”。精,有精明、高明至巧之意,又有精確、精練趨神之蘊,雖如此,尚不足為范,而須“相宜”,宜是現實層面根本的、核心的所在。在《園冶•裝折》篇中,計成提出:“凡造作難于裝修,惟園屋異乎家宅,曲折有條,端方非額,如端方中須尋曲折,到曲折處定端方,相間得宜,錯綜為妙。”既要曲折變化以利活潑靈動,又必須有內在的一致,即整一性;既端方周正、齊整一致,又有變化活潑之態、錯綜巧妙之勢,以至“構合時宜,式征清賞”,關鍵乃在于一個“宜”字。
“隨方制象,各有所宜”是文震亨在設計上提出的一個總原則。如山齋的設計,“宜明凈不可太敞。明凈可爽心神,太敞則費目力。
或旁檐置窗檻,或由廊以入,具隨地所宜”②,而“堂之制,宜宏敞精麗,……高廣相稱”。山齋之宜是隨地之宜,堂之宜則是功能之宜,不片面追求高大寬廣,要在適宜,其宜即適用之宜。李漁說得更為明確:“人之不能無屋,猶體之不能無衣。衣貴夏涼冬暖,房舍亦然。
堂高數仞,榱題數尺,壯則壯矣,然宜于夏而不宜于冬。登貴人之室,令人不寒而栗,雖勢使之然,亦寥廓有以致之;我有重裘,而彼難挾纊故也。及肩之墻,容膝之屋,儉則儉矣,然適于主而不適于賓。……吾愿顯者之居,勿太高廣。夫房舍與人,欲其相稱。”③可見,“宜”的著眼點是人的實際可行的生活內容與尺度。
從為人的設計而考慮,有共性之宜,亦有個性之宜。共性之宜是人普遍能接受的東西,不受貧富貴賤的制約,如李漁言,“人無貴賤,家無貧富,飲食器皿皆所必需”。在實用功能的需求上無論貴賤是同一的,在用物上有精粗之分,但無貴賤之別。個性之宜則是因不同的設計使用對象而表現出的不同審美趣味和品格,明清設計家們將這種個性之宜形成的原因大致劃分為兩方面:一是貧富貴賤,所謂“簡文之貴也,則華林;季倫之富也,則金谷;仲子之貧也,則止于陵片畦”④,簡文帝身為國君之貴,而能造有富麗的華林園;晉代豪富石崇因富能筑柏木萬株、江水環流,觀閣、池沼、仙禽、游魚畢具的豪華金谷園;而戰國齊人陳仲子,安貧樂道,其所擁有的僅為陵地上的一小塊菜園。這實際上是說明經濟的決定性作用,設計需依財力而行。二是取決于人的審美追求與文化品格素養,“是惟主人胸有丘壑,則工麗可,簡率亦可”⑤,若以陳設呈富貴則為人所詬病:“世家大族,夷庭高堂,不得已而隨意橫陳,愈昭名貴。暴富兒自夸其富,非宜設而設之,置窬于大門,設尊于臥寢:徒招人笑。”⑥“宜”所包含的內容應是多方面的,作為設計所遵循的基本目標和尺度之一,其本質應該說是創造性的。李漁曾認為自己平生有兩大絕技,一是辨審音樂,填詞撰曲,無論新裁之曲,可使迥異時腔,即舊日傳奇亦能益以新格,別開生面。二是“創造園亭,因地制宜,不拘成見,一榱一桷,必令出自己裁,使經其地入其室者,如讀湖上笠翁之書”⑦。因地是遵照自然條件、客觀條件;制宜則是一種創造性設計。
2•“宜簡不宜繁”
作為設計的準則之一,這既是經濟的,又是審美的。李漁在談及窗欞制作時認為:“窗欞以明透為先,欄桿以玲瓏為主,然此皆屬第二義;其首重者,止在一字之堅,堅而后論工拙。”⑧在這種實用、堅實耐用的基礎上再求其它。由此出發,總結其設計與施工的經驗,他提出宜簡不宜繁的原則:“凡事物之理,簡斯可繼,繁則難久,順其性者必堅,戕其體者易壞。”⑨這自是從實用經濟層面所作的考慮,而追求“寧古無時,寧樸無巧,寧儉無俗,至于蕭疏雅潔”,趨達本性之真的境界,則可以說是審美的、人生的。從根本上說,設計之簡、造物之簡、構造之簡、陳設之簡,主要還是表現為一種審美和文化精神上的追求。從現有資料上看,明代的室內設計的整體風格便是“簡雅”,其室內主要陳設的明式家具更可以作為典范。明代的臥室設計,如《長物志》所記,一般設臥榻一,榻前僅置一小幾,幾上不設一物;設小方杌二,小櫥一;“室中清潔雅素,一涉絢麗,便如閨閣中,非幽人眠云夢月所宜。”⑩若另設小室為書房,室中僅設一書幾,上設筆硯等物,設一石小幾以置茶具,一小榻,以供偃臥趺坐。高濂所設計的書齋,其陳設為長桌一,上置文房器具;榻床一,床頭小幾一,中置幾一,上可置山石盆景、陶瓷花瓶等物;禪椅一、筍凳六,書架一。可謂設置簡便精當,素潔如冰玉,文人士子在此所尋求的是物外高隱、清心樂志,誠如高濂所云:“時乎坐陳鐘鼎,幾列琴書,榻排松窗之下,圖展蘭室之中,簾櫳香靄,欄檻花妍,雖咽水餐云,亦足以忘饑永日,冰玉吾齋,一洗人間氛垢矣。”○11明式家具的設計應是上述宜簡不宜繁的設計觀念的產物。明式家具簡約至美的造型與樣式成為我國家具發展史上的經典之作,雖然明式家具的種類千變萬化,造型各異,而一以貫之的品格就是“簡潔、合度”,并在這簡潔的形態之中具有雅的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