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質量管理論文
一、審計項目質量評價與質量管理的基本途徑
(一)建立審計項目質量評價負責制
審計部門內部設立審計質量管理小組,負責審計項目質量的評價,范圍包括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內的所有已經完成且歸檔的審計項目。在評價時間上,可在每年的第一季度進行。在評價方式上可采取組織評選方式,以確保每個可評價項目納入評價范圍,質量評價小組由財務、工程、審理、綜合科室、IT信息方面的專業人員組成,上設質量評價領導小組,由審計部門負責人及科室負責人負責,形成審計項目質量評價二級負責制,對審計項目的質量進行評價。
(二)采取定量與定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
一般數據性指標易于定量評價,而對于審計項目的復雜程度,業務能力等則不容易量化評價。由于不同審計項目審計資源、審計規模、審計資金大小不同,審計目標也有所不同,為確保達到“公開、公平、公正”的效果,審計項目質量評價應當采取定性與定量結合的方法,以增強評價的可信度與效能。
(三)建立審計項目質量評價與管理的工作體系
審計質量評價應當以年度目標為導向,注重過程控制,以正激勵為主,對照優秀項目經驗,尋找差距,將評價結果反饋給項目負責人,評價不是最終目的,而是要吸取項目不足之處的教訓,為今后或者正在開展的項目提供借鑒經驗。這個過程可以歸納為:第一,制定詳細的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第二,根據具體審計項目計劃,落實人員,確立審計項目需要完成的任務與達到的目的。第三,評價應當是全過程的,同時注重雙向溝通,第四,實行工作量清單法,按月掌握審計項目進度和完成的工作量,實行月度、季度、半年、或年度總評的跟蹤評價。第五,評價結果反饋項目組。
(四)健全審計項目質量評價體系
一是根據審計項目質量評價和管理的規章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和辦法,形成適合不同層次的審計項目質量評價制度體系。二是建立審計項目質量評價標準體系,實行定量與定性、過程控制與評價結合的綜合評價聯動工作機制。三是審計部門內部要健全評價與管理機構,從項目評價與管理目標的設定、實施、評價、反饋、持續改進方面,實行動態管理,形成科學合理的循環保障機制。
(五)利用信息化平臺完善審計項目質量評價與管理
利用網絡技術建立審計信息管理系統,集成審計計劃管理、項目管理、信息分析、基礎信息管理、日常溝通協作、信息集成等功能模塊,實現審計項目的過程控制、跟蹤評價和業務評價的閉環管理。系統應具備較好的兼容性,實現與OA系統、ERP系統的對接,以有效擴展和整合審計信息。
二、審計項目質量管理綜合評價
審計項目綜合評價采取以單項審計項目評分為基礎,年度末,審計部門審計項目質量評價組對其派出審計機構或審計組,按照各自評價項目的得分以及審計項目的權重進行綜合評分,計算出各審計機構或同一審計組長組織實施的審計項目質量的平均得分,作為衡量審計項目質量管理的重要依據。具體評價工作由綜合科負責人牽頭落實,考評小組一般是3-5人的單數,主要考評內容包括審計程序、項目實施、審計成效與審計創新4個部分。評價評分實行逐項計分、綜合評價的辦法。見表二:評價檔次分為優、良、中、差四個檔次。審計項目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質量為優,納入評選優秀項目范圍;大于等于75分、小于90分的,質量為良;大于等于60分、小于75分的,質量為中;小于60分的,質量為差。
三、審計項目質量評價的反饋與溝通
審計項目質量評價結果必須反饋審計項目組,讓審計項目成員了解審計項目的情況,認識到哪些方面做得好,值得肯定甚至需要推廣,哪些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吸取經驗,以便改進工作質量,提高項目質量。結果的反饋不是“算賬”,而是以促進提高為目的指出審計項目管理不足或優點。評價結合日常動態管理(工作量清單、進度管理)審計時間及審計成效等因素,對優良項目實行專題分析會議制度,以達到激勵與鞭策的目的。對于中差級別的項目,審計部門主要通過談話溝通,促進轉換管理思路,增強提高審計項目質量的創新意識。
作者:雒文彥 單位:中國石化集團管道儲運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