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是科普政策制定及科技發展投入主體
我國科普事業經過多年的制度建設,已經形成了保障發展的政策體系。198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20條規定:“國家發展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事業,普及科學和技術知識,獎勵科學研究成果和技術發明創造”。2008年7月1日實施的《科技進步法》第5條規定:“國家發展科學技術普及事業,普及科學技術知識,提高全體公民的科學文化素質。國家鼓勵機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公民參與和支持科學技術進步活動”。作為我國科普領域的基本法律《中國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總結了我國幾十年的科普工作經驗和政策實踐,把我國科普工作帶入法制化軌道。
二、社會科普平臺是水稻科普的宣傳媒介
水稻科技在提升水稻生產效率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因此水稻科學技術普及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重視。在國家政策的支持下,廣大群眾的迫切需求下,網絡媒體、報刊雜志、農業高校研究院所以及農業推廣站通過“大學試驗基地建設”,“農技特派員”及“農業電視節目”,“農技110”,“農業專家網上可視系統”、“手機農技短信”等各種現代傳播手段,傳播水稻科學技術知識。
三、現代種業公司是水稻科技服務新力軍
我國加入WTO后,更多的外國跨國種子公司進軍中國市場,強化了競爭機制,激發了中國企業的競爭意識,迫使國內企業注重研究開發和對品牌的培育,加大技術投入,竭力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水稻種業公司服務意思意識增強,不再僅局限于水稻種子銷售,為了不斷提升其公司的影響力,拓寬水稻種子的銷售渠道,水稻種業公司同時向農民宣講先進的水稻技術、病蟲害防治技術等科技知識,同時利用建立專業的農業網站,建立水稻科技板塊、專家論壇等方式,為水稻科技普及搭建電子平臺。
四、農民是水稻科技的需求主體
越來越多現代水稻科技信息傳播渠道,使得種糧農民得益于水稻科技為水稻生產帶來的效益。進而更多農民將視野投向水稻科技,農民通過親戚鄰居等人際傳播渠道獲得相關信息,科技圖書、報紙、期刊、電視等傳播大眾媒體也是主要通道;其次,向農技推廣站、政府部門等組織求助也是獲得信息的重要渠道;而“自己手動摸索”任然占據一定的比例。
五、創新水稻科技傳播機制
由于水稻農業生產具有時令性,水稻農業技術解決實際問題具有時效性,尤其是水稻病蟲害發生地區,盡早研發病蟲害防治技術并快速傳授農民,對于解決農民水稻生產實踐十分重要。因此創新水稻科技傳播機制,加快水稻技術轉化效率。
六、建立水稻科技入戶機制創新
開展水稻科技入戶工作的重點是運用“水稻專家組—技術指導員—科技示范戶—輻射帶動戶”這一新體系推廣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實現水稻增產增效。組織和引導科技示范戶做好示范與帶動工作是推進科技入戶的核心所在。為此,探索和創新科技示范戶的示范帶動機制,充分發揮科技傳播“二傳手”的作用,促使科技入戶工作取得實效。
七、健全水稻基礎科普知識傳播模式
水稻作為我國主要的糧食作物,健全水稻基礎知識在居民、青少年中的傳播,對保障我國水稻科技人員隊伍建設,增進廣大居民對水稻的理解十分重要。各地區農業院校、水稻研究的企事業單位應該成為水稻科普傳播的主體,在社區、學校開展水稻基礎生物學知識講座,研發水稻公眾參與項目,將水稻基礎知識帶到居民身邊。
作者:劉艷春 單位:天津市水稻技術工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