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各國金融監管當局的協調一致性
金融系統正變得越來越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國金融監管政策也許建立起統一的標準。例如,美國有些關于限制交易性質的金融機構的措施,但是這些機構可以去巧妙的選擇亞洲,歐洲等其它一些他們認為監管較好的國家做,此時,國與國之間監管的協調與合作就顯得尤為重要。在2003至2004年間,美國出臺連續加息政策,這些政策非但沒有壓低長期借款成本,截然相反的是,美國之后開始施行的降息政策也沒有起到預期的效果。歸根結底,是由于全球資本的自由流動,才會削弱本國的市場操作。所以各國當局加強協調的一致性是十分必要的,只有通過協調的一致性,才可以做到跨國界的監管。
2確立金融”災難”預警一體化機制
對于全球的資本市場來說,全球性金融危機無疑是一顆最大的“毒瘤”,一次全球的巨大災難。而面對災難的到來人們并非束手無策,而是在災難來臨之前提前建立好一套有效的預警機制。而同樣的,當今全球各國都有自己獨有的預警方案來應對金融危機,但卻沒有完善的全球預警一體化機制。伴隨著交通通訊便捷以及國家到國家,地區和地區之間已經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情況來看,導致唇亡齒寒,因此,更需要緊密團結。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和不久前美國金融危機的爆發,已經引起了全球金融動蕩。如果我們能實現通過國際合作,建立金融預警系統,就可以在“災難”來臨之前,采取相應的措施,做到最大程度上的的避免。
3確立全球性金融“災難”救助機制
面對全球性的金融“災難”的到來,全世界迄今為止缺乏在國際最后貸款人方面的具體安排完善的組織。但關于這方面的議題卻眾說紛紜,大體可以歸納為以下兩點:一個是在監管中母國的地位和作用,關鍵要點是根據1983年修訂后的巴塞爾協議中確定的原則,母國銀行是對其在國外的分支機構和子公司在滿足流動性需求狀況時,提供直接責任的,同時要求母行找到自己國家的中央銀行。事實上,母行在其中起到的是一個導管的作用,在適當的情況下向外國子公司提供相應的幫助。第二,建立相應的國際機構,此舉眾多,主要有建立了國際保險公司、國際最后貸款人措施、社會團體的國際安全網絡、國際貿易融資支持體系及緊急籌融資機制等。一些國家的政府、組織和個人也提出了相對周詳的設計,包括建立國際破產法院、全球金融穩定基金、系統的全球金融監管機構等。這一系列的想法反映出各界在金融風險和全球化的優化結構調整的關注,但假設實施過程本身會涉及很多利益的分配問題,因此,提高未來金融監管國際合作機制仍然任重道遠,但我始終相信,伴隨著經濟和金融全球化的過程,金融監管國際合作機制必將不斷發展和完善。
4關注發展中國家金融監管的發展方向
金融全球化和全球化的危機對于發展中國家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挑戰,發展中國家在金融全球化中取得經濟效益同時,也增加了自己的危機風險。伴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金融監管國際合作才會發展壯大。從宏觀主體參與者來看,目前為止,還主要停留在一些西方發達的工業國家,但不得不承認的是,發展中國家在日益的壯大過程中,也逐步開始邁向監管國際化的趨勢。未來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監管方面的地位和作用也不能忽視。發展中國家應該發揮自己所長,充分融入自己在世界范圍的角色中,團結一致的加入整個全球監管合作中。只有這樣才會平衡全球的金融監管發展,使其健康、公平的完善。
作者:舒馨瑩 單位:吉林財經大學稅務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