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體育
日、美社區體育發展背景和管理的形成日本社區體育發展和形成的關鍵時期在日本成功舉辦東京奧運會之后。日本政府非常重視國民素質,借助東京奧運會對日本整個社會的巨大影響,為了改善日本社會體育環境為目的,大力發展社區體育作為重點,日本政府在 1972 年出臺《關于普及振興體育運動的基本計劃》,對社區體育具體規模,場地、器材等設施標準以及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確定。在此后十多年日本社區體育有了長足發展,基本完善了社區體育的管理和建設,在這個過程中作為監督和管理日本體育事業發展的保健體育審議會起到了巨大作用。美國社區體育的建設更早,社會活動家瑪麗博士在 1885 年就倡導學習德國的模式,探討在美國社區開展多種體育休閑活動的模式,開啟了美國社區體育建設之路。二戰以后是美國社區體育建設與管理大發展的階段,美國聯邦政府和各個州在這個時期都頒布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對美國社區體育發展影響最大的是“Mission66”(第 66 號命令),這是 1956 年美國聯邦政府國家公園服務部、森林服務部兩個部門聯合頒布的命令,明確規定了社區公園體育配套設施的相應標準[1],“Mission66”(第 66號命令)對美國社區體育發展起到關鍵的推動作用。
日、美社區體育發展的核心都是構建社區體育活動的服務體系,滿足社區群眾的體育健身和生活娛樂的需求。日、美社區體育建設和管理都有明確的標準,由于不同的文化和社會背景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特色。美國的社區體育是公園化建設和管理,是休閑設施和體育設備相結合的公園形式,公園的設置體現層次性:有小型公園、街區和社區公園,另外還建有管區和地區公園,有五種類型。各種類型公園的建設和配置都是自然景觀與體育設施按需求比例的相互融合,且體育設施多樣化。例如,社區公園的面積按需求建設 50-400 英畝,自然景觀的保留一定要達到 20-40%的比例。體育設施有常規體育項目場地,也要有其他多樣化的生活活動設施,以及體育和生活游戲相結合的場地設施,如兒童游樂場、野餐區、健身散步道等。日本社區體育建設的主要標準是在面積上,要求達到人均體育面積,體育項目的設置有固定的要求。日、美兩國在社區體育的建設上相應的法律與法規都比較齊全,設計者要依法對社區居民進行調研,根據居民體育活動特點和需求進行規劃,對現有的體育設施的配置進行調整和完善,最大限度的來滿足社區居民的體育需求,以確保社區體育建設落到實處[2],體現了管理的制度化,建設的實用性。
日、美社區體育建設和管理的特點
1. 體育項目的本土化日本社區體育項目的本土化
特點突出,體現鮮明的民族性,社區體育的開展傳承了民族文化和傳統。柔道、劍道是日本的國粹,棒球和壘球也是日本國民非常喜愛的體育活動[3],柔道、劍道以及棒球和壘球是必須設置的項目。日本社區體育的項目選擇上還注重兩點,首先,日本社區體育項目的選擇充分考慮到簡便易行和大眾性普及率高的項目作為社區體育的基本依托,比如籃球、乒乓球、排球等。其次,日本社區體育建設在設施場地上都有標準要求,室內與室外設施場地按需求配備,總體上社區體育即兼顧了民族項目又充分考慮社區居民多樣化的健身習慣與愛好。
2.健身體系的層次性
日本社區體育的建設是有標準要求的,政府(文部省)有整體的城市規劃,體現出城市社區體育的層次性,有利于城市社區體育活動的組織開展,大體上有基層社區、市區町村、都道府縣三個層次。同樣,美國的社區體育以公園的形式建設,也有層次區別,包括小型公園、街區公園、社區公園、管區公園和地區公園五種類型[4]。日美兩國都對各層次的社區體育相應的設施場地建設有嚴格的標準,同時對每一個不同層次的社區體育體系管理都有嚴格規定和要求。社區體育服務體系具有層次性的功效顯而易見:第一,能夠更好地滿足不同范圍、層次的社區體育活動的組織與開展;第二,滿足不同人群的體育需求,諸如年齡、經濟條件、文化與社會層次等。
3. 社區體育的休閑化與大眾化
休閑是人類最終的生活目的,工作本身不是目的,工作也是為休閑做好準備[5]。社區體育應該是生活中的休閑方式之一,這一點在美國體現的特別明顯,美國社區體育設施必須是休閑設施和體育設備相結合的公園形式,高爾夫球場、兒童游戲場、野餐區域運動場、游泳池、自行車與徒步旅行道等是和運動場的設施同時配備,體現出休閑的生活態度。日美兩國的社區體育設建設的目的都不是以競技體育為發展方向,都是為了服務于群眾體育,服務于社區居民,提高社區居民的生活質量為目的,從體育項目設置到體育場地、場館建設位置等方面,都必須做到照顧到老人、青少年、婦女兒童等方方面面,服務于普通的國民大眾,提高國民整體素質和生活質量。總之,本土化、層次性、休閑化與大眾化都體現出日美社區體育的本質“親民性”。
4. 社區體育形式俱樂部化
日、美兩國建立社區體育俱樂部都是社區體育最普遍、最廣泛的形式,社區體育俱樂部對促進社區體育發展的功效是顯而易見的,尤其對社區體育人口的穩定和發展有決定性的作用。2005年的資料顯示:美國社區體育俱樂部有17800個,俱樂部會員達到3900萬;日本社區體育俱樂部有37萬個,俱樂部會員1100萬[6]。日、美社區體育俱樂部基本是政府扶持下的自主經營。美國社區體育俱樂部大致有兩種形式:一是民間自行組織、自治,政府在政策、稅收和資金等方面給予優惠及補貼;二是政府部門管理下的社區體育俱樂部,這種俱樂部本質上也是民間主導型的。日本社區體育俱樂部基本上也是民間組織,在發展的早期大都是單一項目型的,俱樂部規模較小、會員也少,俱樂部發展不穩定。為了解決這方面的問題,日本政府做了很多工作,1995年開始由文部省體育局實施綜合性的體育俱樂部試點、推廣工作,這項工作文部省體育局分為四個階段實施,每個階段為期三年,期間政府持續撥款對綜合性社區體育俱樂部進行扶持,效果明顯,日本社區體育俱樂部得到大力穩步發展。
5. 經濟模式多元化
日、美兩國在社區體育建設的經濟模式上有諸多相同之處,兩國政府都對社區體育的用地有明確的立法,使社區體育建設有了前提和保障。在社區體育建設資金方面日、美兩國都是以政府出資主導社區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同時鼓勵提倡社團和個人進行投資,共同擔負對社區體育體系的建設,形成社區體育建設政府、社會、個人共同參與的多元化經濟模式,有力的保障了社區體育建設的快速發展,日臻完善。以美國社區體育建設過程為例,上世紀 90 年代以來美國社會高度進步,社區體育也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建設規模越來越大、標準越來越高,這種情況下社區體育建設的資金量需求十分巨大,20 世紀 90 年代前美國對社區體育的建設投資是政府撥款結合政府擔保債務的融資模式,已經滿足不了社區體育高速發展的需要。因此,美國社區體育建設的經濟模式發生改變,更加多元化,美國現在大型體育設施的建設的融資的都有多種模式:發行義務公債和收益公債、憑證和租稅增額融資等。美國大型體育場館尤其是部分可以滿足職業體育需要的體育場館,目前主要采用公私聯合融資模式(PPP)和建設-運營-移交模式(BOT)[7]。這些經濟模式降低了體育設施建設對政府財政的依靠,另外這種經濟模式下對體育設施的經營開發和利用管理得到有效提高,避免體育設施的閑置和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