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治安學論文
作者:郭奕晶 王精忠 單位:山東警察學院
治安學專業在我國已經走過了10多年的發展歷程,在課程體系建設方面積累了許多成功的經驗,為我國培養了大批公安專業人才。我院自2004年升為本科院校以來,第一批治安學專業的本科生已經畢業,走上了工作崗位。但是,隨著我國社會治安形勢日趨嚴峻,這些變化必將對公安人才提出新的要求,并深刻影響公安教育的培養模式。如何建立與新世紀要求相適應的培養模式,培養大批能夠適應21世紀經濟社會發展的治安人才,這是公安教育不可回避的問題。為此,我院治安學專業的課程體系也需要進一步改革,以建構結構合理、符合邏輯、內容精新、注重能力的新課程體系。
一、治安學本科專業課程體系改革的必要性
(一)現有的課程體系存在嚴重不足
我院現有治安學本科專業所開設的課程是學科專業建設長期研究和積累的成果,也是實踐所需的知識體系,但面對新形勢、新任務,現有課程體系在課程的選擇、設置、授課內容、開設順序、教學模式等方面仍存在著一些不盡合理、不夠科學之處,亟需加以調整、改革,以適應本專業人才的培養目標。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有:第一,開設課程過多過雜,不僅使課程之間內容相互重疊,而且加重了學生的負擔,需要對某些課程進行刪減、整合;第二,缺少新形勢下的新課程,跟不上時代的變化;第三,個別課程的定性歸類不夠準確;第四,專業課中對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不夠突出,對實訓課時量沒有提出明確要求;第五,課程的開設順序不夠合理。
(二)培養高素質公安人才的需求
在經濟全球化、社會信息化的時代背景下,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多,難以預料的挑戰和風險明顯加大,我國既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隨著社會形勢的變化,治安問題不斷增加,公安機關需要不斷提高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駕馭社會治安局勢的能力、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和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能力。公安工作對警察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院校面對新的戰略機遇期社會治安的挑戰,也必須主動圍繞創新性、高素質公安專業人才培養,在課程體系建設等方面加以改革和建構,以有效實現其培養目標。另一方面,加強公安隊伍建設,特別是公安新生力量的培養,主要應當依賴于公安院校。長期以來,我國公安隊伍主要是從轉業軍人和各地的公安高等專科學校及中等公安學校中吸收選拔,本科畢業生所占比重很小,公安隊伍文化層次普遍偏低,這和國家日益嚴峻的社會治安形勢是不相適應的。培養高素質的本科層次的復合型治安人才成為現實的需要。建構和改革治安學本科專業課程體系,是為了培養出更多更好的治安人才,滿足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對公安人才素質的要求。
(三)培養新形勢下警察核心職業能力的要求
政法院校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從2008年開始逐步展開,改革的目的是培養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從根本上規范進人機制。這對于加強和改進公安教育工作,促進公安隊伍的職業化、正規化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和深遠的意義。公安院校將更加注重專業特色和職業能力的培養,在專業和課程設置上,突出公安實務方面的教學、訓練內容;在培養模式上,以公安業務綜合素質培養為基礎,以職業精神、基本技能和專業能力教育培養為核心,探索教、學、練、戰一體化的教學模式。公安招錄培養體制改革的思路對治安學本科專業課程體系的改革提出了重視警察職業核心能力培養的新要求。
(四)適應公務員考試制度的現實需求
《公務員法》實施后,公安院校畢業生必須參加社會統一的公務員考試,公平競爭。按照國家規定,考試錄用公務員,必須要有職位空缺,按照空缺職位的具體要求,一律面向社會實行職位競爭考試。公務員考試制度使公安院校的畢業生不再是高枕無憂,要想不被淘汰,就必須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增強自己的社會競爭力。治安學專業的課程體系改革也不能與社會需求脫節,應當把教學與公務員考試結合起來,在課程設置、開課順序、教學方法等方面加以調整,適應公務員考試的需要,使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自然地掌握公務員考試要求具備的能力和知識,從而增強了學生的社會競爭力。
二、治安學本科專業課程體系改革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治安學本科專業課程體系的改革應當貫徹國家教育改革的精神,遵循一般的教育規律,同時,由于本專業的特殊性和教學對象的特殊性又決定了它應當遵循的原則不同于普通高校及其專業。具體應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一)深厚的通識教育與寬廣的專業教育相結合的原則
專業教育和學生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培養應當建立在深厚的人文科學、自然科學與現代科學技術的基礎之上。這個“基礎”也就是指的通識教育。著名教育家、中國教育學會會長顧明遠先生認為,“所謂通識教育,是指不論哪一個專業的學生都需要學習的那種教育,是為培養獨立人格和個人生活能力作準備,使他作為一個公民和文化的繼承者能與其他社會公民共同相處的那種教育。”[1]復旦大學曾提出這樣的觀點:大學本科教育是通識教育基礎上的寬口徑專業教育。實施并不斷加強和改進通識教育,有利于溝通文理,融合人文精神與科學精神,幫助學生先成“人”,再成“才”;有利于發揮學生求知的主體性,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拓寬專業選擇的空間;有利于學生個性和才能的全面發展,擴展就業機會,為學生研究高深學問、進行創新思維奠定堅實的文化基礎。通識教育注重知識整合,注重人格塑造,是對當代大學過于專業化教育目標的重新建構,是對大學教育目標中由于專業教育與人文學科分離后形成的目標偏斜的矯正,也為終身教育奠定了基礎。[2]對于一個治安學專業大學生來說,具有良好的品格、文化、身心和能力等基礎素質是成為治安警察和其他專門人才,適應社會需要的前提。因此,治安學本科專業應當從本專業的培養目標出發,規劃設置一些最為必要、最為基礎、最為核心、最有價值的公共基礎課程和專業基礎課程作為平臺課程加以重點建設,應開設綜合課程、邊緣交叉課程、跨專業學科課程,如哲學、法學、政治學、經濟學、社會學、管理學等,加強和訓練其文化、道德、科學、身心發展等基礎素質。其課程體系不僅要滿足專業課程教學的基礎性需要,還要考慮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為學生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拓展和提高奠定基礎。專業教育的目的是使學生具有寬厚的治安學專業素質,即具有較深厚的治安學知識和合理的知識結構。治安學專業是一個寬口徑的專業,它覆蓋所有治安行政管理的內容,可以對接公安機關的若干業務和部門。而長期以來,我國公安院校基本上是按對口公安業務(部門)設置專業,專業口徑狹窄,導致學生公安業務知識面窄,工作適應能力差;因此而設置的課程劃分過細,各課程內容相互獨立封閉,影響課程的整體性和綜合性。當社會關系從單一走向多元化以后,公安知識本身呈現出綜合化趨勢,對人才需要是多樣化的,單一型的知識結構已不適應社會實踐發展的要求。因此,必須按照學科自身規律和知識的關聯性、完整性特點,科學劃分專業,拓寬專業覆蓋面,淡化專業界限,使之與現實公安工作的對接口徑寬一些,適應公安機關一警多能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