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交通管理論文
本文作者:奚路彪 劉艷 陳衛
澳大利亞公路總里程約81萬公里,其中聯系各州首府的國家級公路1.8萬公里,城市交通主干道路8000公里。全國共有機動車駕駛人1400萬人,機動車1500萬輛,其中汽車占87%,人均擁有汽車數量位居世界第三。據統計,2008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約為1465人,2009年為1507人。新西蘭是位于太平洋西南部的一個島國,與澳大利亞隔海相望。新西蘭公路網稠密,四通八達,國家級公路約1萬多公里。機動車保有量330萬輛,人均擁有汽車量居世界第二位。在新西蘭,年滿15歲的公民基本上人人擁有駕駛證。近年來,新西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逐年下降,1987年死亡795人,2008年下降至366人,2009年略有上升,死亡384人。
印象一:安全、暢通、快速、便捷的道路交通環境
澳大利亞、新西蘭交通給人總的印象是:秩序好,道路標準和網絡化程度高,高速公路縱橫交錯,道路基礎設施和交通管理設施完善,交通標志、交通標線齊全、醒目,交通組織和疏導采用最新科技手段,交通科技含量和運用水平高,城市交通信號燈多,駕駛人和市民的遵章守紀意識強,沒有車輛闖紅燈,也沒有看見行人橫穿公路,駕駛人駕車時都自覺系好安全帶。政府主導道路交通。澳大利亞六州兩區均有獨立的立法權,全國沒有統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但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制定了一整套較為完善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如《道路交通規則》、《安全駕駛規定》、《汽車交通規例》、《道路駕駛適宜性規定》、《酒精及其他藥物檢查規定》等。新西蘭制定有全國統一的《道路交通管理法案》,政府依據此條令制定相關管理政策。新西蘭的道路交通安全由政府、議會和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等各個部門齊抓共管,其中交通安全委員會發揮牽頭主導作用,負責制定全國交通安全戰略規劃,協調各部門工作開展,監督和評估各部門工作成效。在澳大利亞,昆士蘭州、堪培拉首都行政區、維多利亞州均有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由警察局、路政部門、交通運輸部門、城市管理部門、司法部門、道路工程部門、科研機構和保險公司參與。各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問題。
以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為例,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ParliamentaryRoadSafetyCommittee),包括路政局(VicRoads)、交通事故委員會TAC(TheTransportAccidentCommission)、警察局(VicPolice)和司法局(DepartmentofJustice)。其中,維多利亞路政局負責道路基礎設施建設、路網規劃、限速設定、機動車注冊登記、駕駛人考試發證,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規章制度、制定機動車安全標準,以及開展交通安全教育;道路交通事故委員會(TAC)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道路交通安全新技術推廣、并為交通執法及基礎設施完善提供資金支持;警察局負責交通執法及公眾交通安全教育;司法局負責制定司法政策及執法技術應用管理。各部門協作聯動,職責明確,信息資源高度共享。澳大利亞、新西蘭兩國政府特別注重交通安全工作的規劃性、系統性和長遠性建設。澳大利亞根據各個時期影響交通安全的突出問題,通過分析研究,差不多每隔5年都要制定一個交通安全戰略,重點整治某一方面的問題。如:1970年開始強制實行系安全帶;1974年開始實行對肇事人員強制酒精檢測,1976年開始實行上路隨機進行酒精檢測;1980年引進雷達測速儀;1983年引進闖紅燈自動照相機;1989年立法取締車輛超速,車速高于規定30公里的要被吊銷執照,1996年引進激光測速儀;1995年提出開展“安全第一”運動,并提出了以預防事故、減少損失為目標的“2000年道路安全戰略”。澳大利亞聯邦政府制定的《全國道路交通安全戰略2001-2010》,提出了交通安全工作原則、目標,以及改進道路使用者行為、改善道路安全性、提高車輛安全標準、改進創傷、醫療與康復服務等具體措施,明確協調聯邦、州、地區和地方政府以及其它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舉措框架。維多利亞州政府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10年戰略“arrivealive”(2008—2017),該行動包含了2000多個子項目。經過逐年的專項整治,澳大利亞交通事故大幅度減少,交通安全狀況明顯好轉。
交通法規在精細化的交通標志標線中得到充分體現。在澳新兩國,無論在大城市還是在農村,無論走到哪里,交通法規中所保護的、允許的、限制的和禁止的內容在交通標志標線和各種安全設施中都得到充分體現。只要你按照標志標線行車走路,就會有安全保障;反之,則可能受到傷害,也必定受到法律的懲處。駕車行駛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道路上,處處能感受到交通標志的人文關懷。兩國交通標志的設置不僅科學規范,最大限度地預防交通事故發生,而且非常細致。尤其是那些從駕車者角度,結合實際路況設立的提示性標志,有效、準確、設身處地。一位駕駛人朋友說,在新西蘭駕車,沒有地圖也能開到目的地;而且,只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標志,就基本能夠避免致命交通事故的發生。如,進入公路下坡路段前,路側即有“現在開始減速”(Reducespeednow)的標志,且有“大貨車、大客車請掛低速檔”(TruckandBuslowgear)的標志。若道路前方是橋洞或紅綠燈,則有“準備停車”(Preparetostop)標志。在學校區域,交通標志更是密集,首先是學校區域提示標志(Schoolzone),提示前方有學校;然后是學校區限速標志,標明在上學日子,上午8:00至9:30、下午2:30至4:00,車輛限速40公里;大約幾百米后,則是學校區域限速解除標志(Endschoolzone)。類似這樣的標志在澳、新兩國的道路上比比皆是,這些設置科學、嚴謹的道路交通標志,既是對駕駛人細致悉心的指導,又為警察執法奠定了良好基礎。
十分注重對新駕駛人的培訓和重點駕駛人的管理。從澳大利亞、新西蘭兩國提高駕駛人安全意識的方式來看,主要手段是教育、管理和執法。以對年輕人的教育為例,澳大利亞規定申領駕駛證必須有三個階段:學習、實習和正式駕駛證時期。持有初學許可證后,可以在持正式駕駛證者的陪同督導下進行各類練習,這時車輛前后須掛“L”牌;實習期,法律規定有P1、P2兩個階段,其中P1為一年,掛紅牌,P2為3年,掛綠牌。不同的駕駛時期有著不同的管理規定,如P2實習期中,駕駛車輛只能乘載一名18至21歲的乘客,因為太多的同齡乘客容易嬉鬧從而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配合該項規定,路政部門制作了大量公益廣告。對于營運車輛駕駛人,兩國管理更加嚴格。澳大利亞每個營運駕駛人只要出車,即需填寫《全國駕駛人工作日志》(NationalDriverWorkingDairy),記錄每天工作、休息起止時間,駕駛人相關信息等。新西蘭甚至還要求每位營運駕駛人在工作日志上畫出工作時間曲線圖。駕駛人記錄的工作日志有多聯,既要交給運輸公司或旅行社等雇主單位,也要留存底單以備警察檢查。運輸部門可能隨機要求某位營運駕駛人提交某一段時間的駕駛工作日志。一旦被查出超出工作時間,如每天工作總時間超過10小時,駕駛人則面臨處罰。在新西蘭給筆者駕駛車輛的Tony就因一次超時工作被罰款,并處以半年內不得再駕駛營運車輛的處罰,此后,他再也不敢疲勞駕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