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旅游管理
“異化”一詞源于拉丁語“alienation”,是一個哲學概念,其本意指人的產物(包括宗教、意識形態、國家、商品等等)對人而言發生了背離,即擺脫了人的控制,成為與人相對立的、相敵對的、格格不入的異己的獨立力量[1]。黑格爾和馬克思都曾從不同角度對異化進行過闡釋,其本質都是指人的產物(客體)違背人(主體)的主觀愿望和目的的變異[1-2]。田勇和祝順保將異化理論引入旅游研究領域,用以批判旅游發展中“偏離了旅游業的產業屬性及發展初衷”的現象[3]。曹詩圖從哲學角度對旅游異化進行了研究,認為旅游異化是人們在通過旅游活動實現自己真正價值的過程中,旅游反而以一種異己的敵對力量或負價值作用,給人們自身帶來危害[4]。隨著我國旅游業的發展,異化現象在旅游的各個領域中不斷顯現。近年來,研究者們已經開始關注國內生態旅游[5-7]、鄉村旅游[8]、民族文化旅游[9]以及旅游消費行為[10-11]中存在的異化現象。宗教旅游異化是指宗教旅游的政策制訂者、開發經營者、旅游者等利益相關主體的行為所導致的宗教旅游發展偏離旅游的本質和發展規律,致使宗教旅游發展不可持續的過程及結果。20世紀90年代起,我國宗教旅游發展迅速,形成了一股全國性的“宗教旅游熱”[12]。然而,當我們檢視宗教旅游發展歷程時卻發現,在我國宗教旅游迅速發展的同時,盲目的宗教旅游開發,宗教文化庸俗化、商品化,旅游者迷信消費等異化現象十分突出,嚴重阻礙了我國宗教旅游的可持續發展。鑒于國內還未有學者對該問題進行專門研究,筆者試圖對宗教旅游異化的表現、原因等基本問題進行初步分析,以期對國內宗教旅游的發展和相關研究提供一定的啟示和參考。
一宗教旅游異化的表現
(一)宗教旅游開發行為異化
原真性(authenticity)和完整性(integrity)是國際公認的遺產保護原則,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審查世界文化遺產的首要原則[13],也是文化旅游開發中必須恪守的基本原則。然而,國內部分宗教旅游開發卻嚴重違背了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原則。出于經濟利益的驅使,一些地方政府和開發商在沒有進行歷史考證的情況下,盲目地恢復、重建或新建寺廟、宮觀、佛塔,塑造佛像、神像等宗教建筑。更有甚者,有些開發商竟然在非宗教活動區域憑空“就地取材”,新建各種佛塔、道觀、寺廟等偽宗教建筑,漠視宗教文化本身的歷史延續性,從根本上違背了文化遺產資源的原真性。其次,有些宗教旅游景區過度興建現代化旅游服務設施,破壞了宗教景區的宗教文化氛圍,文化環境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壞。例如,從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浙江普陀山這一“海天佛國”圣地已經變成了擁有“食、住、行、游、購、娛”一條龍服務的綜合性旅游城市。昔日“見屋皆寺庵,逢人盡僧尼”的宗教文化氣氛已經被今天喧囂的商業氣息所取代,普陀山作為宗教文化圣地的形象受到了嚴重損害[4]。另外,一些地方的宗教旅游開發過多迎合游客的低級趣味和封建思想,忽視對神圣宗教文化內涵的挖掘。一些開發商為了吸引游客,打著“搶救文物”、“挖掘傳統文化”等幌子,修建“神宮”、“鬼都”。這種行為雖然滿足了游客“求新求異”的心理需求,可以在短時期內獲得可觀的經濟收益,但客觀上卻為封建迷信推波助瀾,付出了巨大的社會成本。例如,曾經聞名遐邇的豐都“鬼國神宮”試圖以中國的“鬼文化”為賣點,宣揚鬼神、生死輪回等封建思想,在社會上產生了極壞的影響。
(二)宗教文化過度商品化
根據邁肯內爾(MaCannel)的“舞臺真實”(stagedauthenticity)理論,文化作為吸引物極易在旅游發展過程中被商品化(commercialization)[14],進而引發一些不利于文化保護和傳承的文化失真問題。宗教旅游本質上屬于文化旅游的一種,因此也不得不面對由于旅游發展而導致的宗教文化商品化問題。宗教文化作為一種特殊的文化旅游資源,在旅游開發中不斷地被挖掘、包裝或直接生產成旅游產品,出現了較為嚴重的商品化問題。黃秀琳指出,目前我國宗教旅游開發和經營中普遍存在宗教文化圣地旅游運營的現代化、宗教文化旅游表述中的俗化與偽化、宗教旅游產品的有價展示等宗教文化商品化現象[15]。更為嚴重的是,原來被認為是神圣的不許被俗人觀看的宗教祭典和儀式現在已經被包裝成一種商品;原來已經定制化的神圣宗教活動淪為一種付費表演供游人欣賞。這些帶有濃厚趨利色彩的行為與宗教文化的“出世性”是格格不入的,宗教文化的商品化加劇了宗教文化的世俗化進程。
(三)宗教旅游中的封建迷信泛濫
雖然宗教與迷信有著本質的區別,但其外在展示形式卻多有相似之處。形形色色的迷信活動大多身披宗教旅游活動的外衣,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和欺騙性,普通人難以區分。旅游經營者為了獲取經濟利益,在營銷過程中常常添加一些迷信消費,由于消費者對宗教文化的不甚了解(部分游客甚至本來就迷信),容易上當受騙。目前在一些宗教景區(點)中存在通過宣揚封建迷信、詐騙等手段獲取經濟利益的營銷行為,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一是以帶有濃厚迷信色彩的民間鬼怪傳說作為題材,建造神怪塑像、龍宮鬼殿來吸引旅游者;二是部分旅游工作者(如導游)在旅游解說過程中,有意或無意地宣揚封建迷信活動,誤導旅游者;三是不法分子利用封建迷信進行詐騙活動非法斂財,其中通過看手相、算命、抽簽、燒高香等形式詐騙游客錢財的現象尤為普遍[16]。宗教旅游中的封建迷信活動泛濫會導致旅游者誤讀宗教文化,影響宗教文化的正常傳播。
(四)宗教旅游者消費行為異化
一些學者研究發現,游客在旅游過程中的身份、情感、需求、心理預期等方面都存在較為嚴重的異化現象,并導致破壞資源環境、消費攀高、行為趨從、體驗異化等諸多問題[10-11]。目前國內的宗教旅游消費活動中也廣泛存在這些異化現象??铝炙梗死准{和克里歐特(Collins-Kreiner&Kliot)對宗教旅游者的研究發現,旅游者動機的“世俗—神圣”(Sec-ular—Sacred)程度不同,其旅游消費行為也有很大不同[17]。在我國大眾宗教旅游發展的背景下,我國目前的宗教旅游者大多傾向于“世俗”型動機,他們缺乏對神圣宗教的敬畏之心,其消費行為也多表現出世俗化特征。即使是那些具有宗教信仰的宗教朝覲者,也有不少是出于尋求神靈保佑、祈求錢財或好運等世俗的功利性動機,因而在旅游過程中也不乏“見神就拜”、“破財免災”、“請神”等消費行為。因此,在宗教旅游活動中,旅游者的消費除了存在上述一般的旅游消費異化現象外,宗教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的迷信消費、偽宗教文化消費也比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