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中,媒介的暴力行為帶來了許多的不良影響,比如“人肉搜索”對于報道者的隱私造成了嚴重的侵害,對其身心也產生了嚴重的影響。在媒介暴力事件報道中,大眾傳媒報道也會使用一些過激的語言和血腥的照片,雖然吸引了大眾的注意力,但是也造成了不良的后果。下面文章使用抽樣調查的方式,披露媒介暴力對受眾帶來的不利影響。
關鍵詞:媒介暴力,Gunter,反抑制
1 緒論
Gunter在1994年提出媒介暴力7種影響的分析,分別是宣泄凈化作用、喚起作用、反抑制作用、模仿作用、脫敏作用、培養涵化作用和恐懼作用。在認識這7種影響之前,先來解釋一下什么叫媒介暴力。
學界對媒介暴力的解釋不一,一種將媒介暴力劃分為“真實暴力”和“幻想中的暴力”兩種。真實暴力是指媒介對現實中的暴力事件做出的報道;幻想中的暴力是指一些娛樂節目和電視電影中出現的暴力場景。
更為普遍的解釋,是將媒介暴力分為 “顯性暴力”和“隱性暴力”兩種。
顯性暴力多為媒體定義為不正當的、非法的暴力行為,可能是新聞節目中報道的家庭暴力、校園暴力等真實的暴力事件,也可能是電視劇、電影等節目中的反映出的暴力情節和場景。這兩種媒介暴力現象最終的結果往往是受害者遭受身心的傷害,而施暴者受到嚴懲。這種報道強調的是暴力事件后果的嚴重性,受眾在觀看節目的時候會對暴力事件產生一定的抵觸和反面的情緒,而只要報道的表達方式恰當,就會使受眾對暴力事件產生宣泄凈化作用甚至是一定的抑制作用。
隱性暴力是指暴力卡通、暴力游戲、暴力圖片和影視等媒體中被合理化的暴力行為,給受眾帶來的是一種看不見的暴力傷害,對受眾行為的影響則是長期的、潛移默化的。人們往往以宣泄情感為由而漠視它的影響,這種隱形的暴力也更易得到受眾的贊同。
可以看出,在媒介暴力事件中,媒介扮演的是主導作用,媒介報道暴力事件的形式和手段直接影響到暴力事件對受眾的影響。在Gunter提出的7種影響中,我認為反抑制作用、模仿作用和涵化作用的效果最為突出和明顯。
2 案例分析
在現實社會中,媒介行為的暴力帶來的“人肉搜索”“大眾逼視”等不良影響不僅對被報道者的隱私權造成了侵害,對其的身心也產生了嚴重的影響。而在報道媒介暴力事件時,大眾傳媒不避諱使用過激的語言和血腥的圖片,在吸引大眾注意里的同時也造成了一系列不良的后果。
新浪河南針對虐待兒童的案件開辟了一個專題欄,在專欄里,我們可以看到世界各地虐待兒童案件的盤點。在專題的主頁里的15張圖片里,涉及直接虐待兒童情節的有12張,占比例為80%;畫面殘忍暴力的有5張,占比例為33.3%。
隨機點開專題內標題為“杭州女孩慘遭父親虐待 被逼吃書喝馬桶水”的視頻鏈接,可以看到視頻中對被虐待女孩小雨的“全身的傷口淤青”“缺失的門牙”“床單上的斑斑血跡”等畫面不加修飾的呈現。在介紹施暴過程的時候,視頻直接使用被虐待者親口講述“跪著吃書”“父親拿鐵棍打我”“喝馬桶水”“吃硬幣”等施暴情節。
在視頻下方有217位網友參與討論,隨機篩選了其中78條評論進行內容分析。內容含有“畜生”“禽獸不如”“變態”等字眼的評論為40條,所占比例為51.2%;使用“槍斃”“處極刑”等“意向性暴力”詞匯的有21條,占26.9%;而涉及到實質性的可能會發生暴力的“人肉”的詞匯出現了3次,占比例為3.8%;選取樣本的評論中,只有4人談及“訴諸法律”的手段,占比例為5.1%。
下面,將針對樣本進行分析。
1)內容含有“畜生”“禽獸不如”“變態”等字眼的評論為40條,所占比例為51.2%。
媒介暴力的顯性作用表明,因媒體在報道暴力內容的時候,強調了暴力后果的嚴重性,在這則新聞的報道中,“小雨的身心受到了嚴重的創傷”“目前當事人已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公安機關將立案進行偵查”等媒體報道內容使受眾在觀看節目的時候對暴力事件產生了抵觸和反面的情緒。
根據Gunter提出的媒介暴力影響的涵化作用,大眾傳媒向社會提供的暴力信息制約著人們的現實觀,特別是電視節目對暴力事物的選擇、加工和制作使得人們對暴力現象產生了一定的共識。人們在對“小雨遭受虐待”的事件上,對當事人產生了深刻的同情心理,而對施暴者即小雨的父親產生了近乎一致的憤怒和指責的情緒。
2)使用“槍斃”“處極刑”等暴力詞匯的有21條,所占比例26.9%。根據Gunter提出的媒介暴力影響的模仿作用,受眾在觀看暴力節目、接受暴力信息的時候不自覺的或有意識的模仿并在現實生活中使用其中的情節。26.9%的受眾在接受到媒介暴力信息的傳達之后,在憤怒的基礎之上,使用“處極刑”“槍斃”等意向性的暴力詞匯表達情緒。但小雨父親的行為觸犯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應當接受法律的約束和制裁,但尚未涉及到“處極刑”和“槍斃”的程度。
媒介暴力的隱性作用給受眾帶來的是一種看不見的暴力傷害,對受眾行為的影響則是長期和潛移默化的。受眾使用“意向性暴力”詞語的過程本身也是一種模仿施暴的過程。
3)涉及到實質性的可能會發生暴力的“人肉”的詞匯出現了3次,占比例為3.8%。“人肉”即利用現代信息科技將人的真實身份調查出來。一旦“人肉”行為成功,被人肉者的隱私信息不僅暴露,其心理也會受到打擊,更有甚者會造成暴力事件的產生,后果不堪設想。“人肉”不僅屬于網絡暴力,更屬于現實生活中的“暴力”行為。
根據Gunter提出的媒介暴力影響的反抑制作用,接受暴力信息反而會加劇受眾在現實生活中使用暴力的情況。78位受眾中有3位受眾提出要“人肉”小雨的父親。在未接收到媒介暴力信息之前,這部分受眾是不會意圖或者實際去做出“人肉”這一舉動,可以說,媒介暴力信息是直接導致這部分人在現實中使用暴力手段的原因。
4)選取樣本的評論中,只有4人談及“訴諸法律”的手段,占比例為5.1%。在78個樣本中,只有4人在憤怒的同時依舊保持理性,但是所占比例較小。利用博格納的涵化理論,涵化作用也是一個“雙向吸引”的過程,產生的效果因其暴力信息的內容而異,因接收人的具體情況而異。
這部分人在受到侵權時,知曉應用法律的武器去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但由于比例較小,他們的發言并未受到其余受眾的認可和重視。
從以上的案例分析中,可以證實在Gunter提出的7種影響中,反抑制作用、模仿作用和涵化作用的效果較為突出和明顯。
3 總結
暴力信息的報道不可避免,但媒介作為社會公器,承載著一定的社會責任和義務,在暴力信息的報道過程中,有哪些問題需要反思?面對暴力信息,負責任的媒體應當怎樣報道和呈現?作為受眾的我們,又需要怎樣看待這樣的暴力信息呢?
首先,我們對媒介暴力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
第一,社會角度:社會的轉型期使得糾紛和犯罪率上升,增大了媒體報道此類事件的力度和次數。
第二,媒體角度:在商業利益的驅使下,為抓住更多受眾的“注意力”,用驚悚、駭人聽聞甚至標題和內容嚴重不符的文字和血腥、暴力的畫面搶奪更多的受眾資源。同時增大時段和版面來報道暴力事件。
第三,受眾角度:首先,暴力內容、圖片和影視作品因其題材的特殊性而引發了受眾的好奇心理,這是受眾愿意接收此類信息的動機之一。
大眾傳媒所傳遞的信息中暴力內容過多,勢必會給人們造成一種對環境的恐懼,從而阻礙了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那么,面對暴力信息,負責任的媒體應當如下報道和呈現:
第一,注重媒體報道對象的多元性。
第二,注重挖掘暴力現象背后的原因。
第三,在暴力信息報道時,注意用詞,在制作照片和視頻時,對于可能引起受眾不適的畫面的要進行馬賽克等技術性的處理。
第四,媒體要明確對暴力事件的態度和立場,并對受眾傳播如何正確理性處理暴力事件的方式。
作為受眾的我們,在面對媒介暴力時,應當提升自我的媒介素養,在接收媒介暴力信息之后,正確接收關鍵信息,辨別虛假信息,理性、科學處理不適信息。
政府部門首先應當在治理暴力事件時發揮作用,有效減少犯罪率;其次,應該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有效規制媒介暴力現象。
參考文獻:
[1]賈碧峰,雷黎萍,賈媛,等.媒介暴力的表現形式及其類型[J].今傳媒,2007(3):51.
[2]趙允芳.解剖“媒體暴力現象[J].傳媒觀察,2004(12):18-20.
[3]馬小璐,蒲蒔,鄭少云,等.媒介暴力問題研究筆談:關于媒介暴力的界定[J].今傳媒,2007(3):50.
媒介是指使雙方(人或事物)發生關系的人或事物。往往指買家和賣家或者其它兩者之間交接的工具。我國大學生在教育的過程中也會接受一些媒介素養的教育。本文是一篇職業教育論文范文,主要論述了高職學生媒介素養現狀及提升策略。
論文指導 >
SCI期刊推薦 >
論文常見問題 >
SCI常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