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從投資者保護角度出發,通過比較我國2010-2012年A+H股公司與純A股公司在會計信息質量方面的差異,研究交叉上市對企業會計信息透明度的影響。研究表明:交叉上市能夠有效地抑制企業管理層操縱會計盈余,提高企業會計信息透明度,改善投資者保護水平。在國際市場嚴格的市場監督和健全法制體系下,交叉上市能為投資者提供更加穩健的會計信息。
關鍵詞:投資者保護 交叉上市 會計信息透明度 中級職稱論文
一、引言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金融一體化步伐的加快,國際間的金融合作日趨增多,上市公司為了謀求更優的資源配置,開始進行跨境融資,籌集資金面向了全球資本市場。同時國際證券交易所為了爭奪客戶,競相降低交易成本,放寬準入門檻,使企業在國際交易所上市并發行股票更為方便,于是出現了愈來愈多的同一家企業在不同地區的兩個(含)以上證券交易所上市—交叉上市(Cross Listing)。對于投資者來說,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才能保證其做出正確的投資決策,會計信息透明度一旦缺失,投資者很可能會受到不透明的會計信息影響而投資失敗,所以從投資者保護角度來看,提高上市公司的會計信息透明度尤為重要。另外,公司在交叉上市以后,將會面臨更加嚴格的法制環境和監管約束,其提供的會計信息質量也會隨之變化,因此本文對此進行研究。
二、文獻綜述
(一)交叉上市相關文獻 早在20世紀70年代,西方的一些學者就開始對跨境交叉上市進行研究,目前學者對交叉上市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交叉上市的動因和影響兩方面。Pagano,Roell和Zechner(2002)把籌集資金、加大投資者認知度、增強股票的流動性、提高產品的聲譽、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等歸結為交叉上市的主要動因。Karolyi(1998)、Warren Bailey和H.Kent Baker等(2002)發現在美國實現交叉上市的公司比沒有交叉上市的公司在發布收益公告時更能引起反響,說明交叉上市可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降低籌資成本,更利于公司成長。Klapper和Love(2002)對交叉上市與投資者保護水平相關關系的研究顯示,在投資者保護水平較高的市場中,公司治理水平能得到明顯提高。我國學者計方、劉星(2011)的研究結果表明交叉上市公司比非交叉上市公司有著更完善、獨立和有效的董事會結構,并且對控股股東的制衡力度也更強。柯建飛(2011)的研究表明,公司在香港市場交叉上市,其嚴格的監管機制會減少大股東對資金的占用,即交叉上市有助于改善公司治理結構,提高投資者保護水平。
(二)會計信息透明度相關文獻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將透明度定義為:“公開披露可靠與及時的信息,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準確評價一家銀行的財務狀況和業績、經營活動、風險分布及風險管理實務”。Bhattacharya, Daouk &Welker(2003)將收益不透明度定義為“呈報的會計盈余不能提供企業真實經濟收益信息的程度”。我國著名的會計學家葛家澍(2001)認為:“財務報告的信息質量特征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財務報表內容的質量;另一類是財務報表表述和在其他財務報告中披露的質量”。另外,王艷艷和陳漢文(2006)將會計信息透明度定義為:“企業的會計盈余對真實經濟盈余的反映程度,或投資者通過企業的會計信息看穿企業行為的程度,高度透明的會計信息應該具有較高的信息含量,能夠降低投資者的信息成本”。基于以上概念,本文認為會計信息透明度是會計信息使用者通過企業披露的會計信息能夠準確、及時、清楚地了解企業的生產活動和經營成果的程度。國外一些權威機構的評價標準,像T&D評級、CIFAR指數等指標多是外國學者用來研究外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況,基本都不適用于我國上市公司會計信息透明度的相關研究。而我國只有深交所有信息披露考核等級,適用范圍有限。Botosan(1997)首次自建了綜合評價指數。Daouk &Welker 和Bhattacharya(2003)以盈余激進度、盈余平滑度和損失規避度作為衡量收益不透明度的指標,其中以總應計衡量盈余激進度,表示管理層操縱盈余的程度。崔學剛(2004)用自愿披露的數量作為代理變量衡量企業透明度。汪煒和蔣高峰(2004)采用季報和臨時公告數量之和構建信息披露指數衡量會計信息透明度。王艷艷和陳漢文(2006)從披露數量和披露質量兩方面來考慮,用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衡量信息披露的質量。本文借鑒王艷艷和陳漢文的以穩健性、及時性和盈余激進度作為信息透明度的代理變量來構建衡量指標。
目前國內的研究大都集中在交叉上市行為的動因和經濟后果上,得出的結論也是交叉上市可以提高企業的價值,改善公司治理水平等等,然而對交叉上市是否也能夠提高企業的會計信息透明度的影響研究相對較少,本文將對這方面做進一步研究。
三、研究設計
(一)研究假設 本文認為質量因素對會計信息透明度的影響更大,因此選擇穩健性和及時性作為衡量指標。Basu(1997)將穩健性定義為,“會計人員在財務報告中確認好消息比確認壞消息更能得到保證”。及時性要求企業對經濟事項的確認、計量和報告應及時,不得提前或延后,同時及時性屬于相關性范疇,及時披露會計信息有助于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性。通常把會計盈余的及時性和穩健性結合起來作為企業會計信息透明度的衡量指標。Coffee(1999)指出,企業到投資者保護健全的外國市場交叉上市以后,受到法律和聲譽的共同制約,可以提高投資者保護水平。而從投資者保護來看,香港在投資者利益保護上比大陸做得更好。首先,香港和大陸分屬于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而英美法系更注重對私人產權的保護和對契約的執行。其次,香港的法律執行力更強,因為廉政公署在香港具有絕對獨立的地位,而大陸司法相對不獨立。另外,香港市場對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強烈,香港作為成熟的資本市場其金融中介機構也比大陸市場更發達。Allen、Qian(2005)認為,經濟學論文從對投資者利益保護程度來看,香港市場比大陸市場明顯更好。由此可知在香港嚴格的市場監督和法律環境下,A+H交叉上市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加穩健和及時的會計信息?;谏鲜龇治觯疚奶岢黾僭O:
假設1:交叉上市與會計信息穩健性正相關;
假設2:交叉上市與會計信息及時性正相關
通常用盈余激進度來衡量管理當局操縱盈余的動機和程度,盈余激進度過高會導致會計信息的不透明,因此以盈余激進度作為衡量會計信息透明度的又一指標。公司A+H交叉上市以后,不僅要受到大陸證監會等部門的監管,還要受到香港聯交所及廉政公署等部門的監管,在雙重監管的環境下企業內部操縱會計盈余的程度勢必降低。同時,交叉上市以后,公司需要將內地會計報表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HKFRS)進行調整。若內地報告的會計盈余與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HKFRS)調整的數據存在很大差異,可能要受到香港金融中介機構的質疑,所以交叉上市會對公司操縱會計盈余起到一定的限制。鑒于此,提出本文的假設:
假設3:交叉上市與盈余激進度呈負相關
(二)樣本選取和數據來源 本文從2009年至2011年在內地和香港兩地都上市的上市公司作為交叉上市的樣本??缇辰徊嫔鲜袕?993年青島啤酒赴港上市才開始,截止目前為止有59家公司實現A+H股交叉上市。首先剔除金融類和ST、PT類公司,然后從只發行A股的上市公司的年度觀測值中,按照年份相同、二級行業相同、年末總資產規模相近的原則1:1篩選配對樣本。于是得到了140個非交叉上市公司樣本。由此共得到3年280個面板數據作為本文主要研究樣本。
(2)盈余激進度。Bhattacharya,Daouk&Welker(2003)、辛清泉、王兵(2010)以操縱性總應計度量會計盈余質量,衡量管理層操縱盈余的空間。本文認同陳漢文,王艷艷(2006)指出的用可操縱性總應計衡量盈余激進度存在較大的噪音,不能正確衡量管理層操縱盈余的空間,因此對操縱性應計的衡量采用行業截面修正后的Jones模型。本文以總操縱性應計中可操縱的部分作為應計數。
模型(2)中因變量DA是可操縱應計的絕對值,用來衡量管理當局操縱盈余的空間。變量的含義、計算方法和變量符號見表(1)。
四、實證檢驗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 表(2)描述了純A股上市公司和A+H交叉上市公司各個變量的統計結果。從盈余激進度指標看,交叉上市公司的可操縱性盈余的均值和中位數均顯著小于純A股上市公司;從其他變量的差異來看,交叉上市公司除了在盈利能力(ROE)沒有顯著差異外,獨立董事比例(IDR)、股權制衡度(APART)、資產負債率(DEBT)、資產規模(SIZE)均顯著高于純A股上市公司,所以,描述性統計分析可以看出,交叉上市公司的質量要優于配對的純A股上市公司。
(二)回歸分析 本文進行了以下回歸分析。
(1)穩健性和及時性的檢驗結果。本文分別對純A股上市公司和A+H股交叉上市公司按模型(1)進行回歸,回歸結果參看表(3)。在純A股樣本的回歸結果中,?茁1為負值,表明2009年至2011年三年中純A股上市公司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基本上較穩健。同時,將A+H股交叉上市樣本進行回歸并與前者比較,結果顯示,A+H股上市公司在負應計數的轉回傾向(?茁0+?茁1)和正、負應計數的轉回傾向上的差異(?茁1)均高于國內純A股上市公司。這說明交叉上市企業的會計信息穩健性更高,交叉上市與穩健性呈正相關關系,驗證了本文的假設1。以上的回歸結果中,交叉上市樣本的R2小于純A股上市公司的R2,表明交叉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的及時性與內地純A股上市公司相比沒有明顯的區別,交叉上市對會計信息的及時性沒有明顯的促進作用。本文的假設2是不成立的。
(2)盈余激進度的回歸結果。表(4)得到的是模型2各主要變量的Pearson相關系數??刹倏v性盈余DA與特征變量CROSS在5%的顯著性水平上負相關,與第一大股東是否國有(GOV)、盈利能力(ROE)正相關,與本文預測的符號相一致。表(4)顯示各控制變量之間的相關性較弱,對后續回歸估計造成多重共線性的可能性很小。然而相關性分析只是初步證實了本文的假設,更進一步的檢驗需要進行回歸分析。從表(5)的回歸分析結果知道,四個模型F檢驗統計量的概率均接近于0,說明他們在一定程度上都是顯著有效的。首先,模型一中可操縱性盈余DA與GOV的回歸系數為-0.040,在1%的水平上顯著,與預期符號一致,說明國有企業特有的性質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上市公司操縱會計盈余,提高會計信息透明度。模型二中可操縱性盈余DA對IDR的回歸系數為0.057,在統計意義上不顯著,表明獨立董事所占比例對企業操縱會計盈余沒有明顯的抑制作用。模型三中可操縱性盈余DA與ROE在5%的水平上顯著為正,表明企業盈利能力越強,操縱盈余的可能性越大。其次,四個模型中的可操縱盈余DA與CROSS特征變量的回歸系數在1%的顯著性水平上均顯著為負,驗證了本文的第三個假設:交叉上市與會計盈余激進度呈負相關關系,這表明交叉上市可以有效的抑制上市公司的管理者操縱會計盈余,提高會計信息披露的質量,改善投資者的保護水平。
五、結論
本文研究得出如下結論:交叉上市與會計信息穩健性正相關。因為在香港上市公司受到更高的信息披露標準的約束,提供的會計信息更加穩健。交叉上市與盈余激進度負相關,這是由于受到香港嚴格的法律制度制約,交叉上市企業操縱會計盈余的程度降低,會計信息披露水平提升,會計信息透明度提高。交叉上市與會計信息的及時性沒有顯著的相關關系,交叉上市并沒有提高企業披露會計信息的及時性。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業會計信息透明度。
參考文獻:
[1]王艷艷、陳漢文:《審計質量與會計信息透明度--來自中國上市公司的經驗數據》,《會計研究》2006年第4期。
[2]辛清泉、王兵:《交叉上市、國際四大與會計盈余質量》,《經濟科學》2012年第4期。
[3]崔學剛:《公司治理機制對會計信息透明度的影響--來自中國上市公司的經驗數據》,《會計研究》2004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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