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論文署名是很關鍵的,署名是每個參與論文撰寫作者的權利,而單位則是給與作者支持以及把關的,所以論文署名單位也非常重要,那么在多個論文作者的情況下,論文署名單位寫哪個?
一般是第一作者的單位的第一單位,很多作者發表論文的時候,會忽略這些細節方面的問題。論文署名單位通常是第一作者的單位應注明單位所在地名及郵政編碼,其余作者只寫單位名稱。單位名稱后注以各作者姓名。
寫明作者單位,一方面是為了便于讀者與作者聯系與交流,另一方面是表明研究工作的主管領導、條件保證與資料來源。作者所在單位應對作者論文的全部內容嚴格審核把關,確保資料、方法和結果屬實,并出具證明。在本單位實習或進修的人員所進行的,根據科研項目,在該項研究結束后所寫的論文及在學習、進修結束離院后撰寫該研究項目的論文,本單位仍應對其負責,并出具證明。
作者是著作權的第一主體,因此,構成作者的條件應當是具有創作能力;進行了一定的創作勞動,即具有了創作行為;完成了符合法律規定意義上的創作成果。論文列出作者單位是為了便于讀者與作者進行聯系。因此,如何確定和書寫作者及作者單位,是一個十分嚴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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