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策劃書
為切實做好我市年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進一步改善城鄉環境質量,保障城鄉居民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對全市麥季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進行專項督查的通知》要求,現就全面推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護大氣環境、確保重點設施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目標,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堵疏結合,全面部署、重點防控,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秸稈禁燒工作。
二、工作目標
今年6月至11月繼續在全市范圍內全面開展秸稈禁燒工作,全面清理積存在路邊、地邊、村邊、渠邊、坑邊的農作物秸稈,徹底消除焚燒隱患,確保全市范圍內不發生焚燒秸稈現象,圓滿完成年秸稈禁燒工作。
三、實施范圍
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在全市范圍內全面推進。其中,重點實施范圍是:兩城區及各鄉鎮政府所在地周圍5公里內,各高速公路、鐵路、國道、省道兩側2公里內,以及油庫、糧庫、林地、飲用水源地、風景名勝區、重要通信電力設施等周圍1公里以內區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秸稈禁燒工作的領導,市政府專門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環保、監察、農業、科技、林業、畜牧、公安、交通、財政等有關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督查工作。各鄉鎮街道要把秸稈禁燒工作擺在突出位置,認真進行研究部署,科學劃分禁燒重點區域,細化分解秸稈禁燒任務,實施鄉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塊,將秸稈禁燒任務分解落實到每一個干部、每一塊地片,堅決杜絕秸稈焚燒現象的發生。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聯動機制,通力合作,齊抓共管,形成推進秸稈禁燒工作的強大合力。監察部門負責秸稈禁燒的行政監察,追究秸稈禁燒工作不力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并嚴肅處理。環保部門負責收集、通報信息;加強大氣環境質量檢測;推廣禁燒典型經驗,協助各鄉鎮街道及公安、監察等部門依法查處焚燒秸桿行為,切實做到“有煙必查、有火必滅、有灰必罰”。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全面排查各重點部位的安全隱患,及時消除因焚燒秸稈引起的火災;對尋釁滋事、不服從管理以及因焚燒秸稈造成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進行處理。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對公路兩側秸稈禁燒宣傳和巡回檢查工作。農業、畜牧、科技部門負責指導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組織開展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研究和推廣,實施秸稈生化、青貯、漚肥、秸稈制氣等技術開發工作。林業部門負責對因焚燒秸稈燒死樹木行為的調查取證,并依法進行處理。財政部門負責秸稈綜合利用財政扶持政策的制訂和實施,保證秸稈禁燒經費落實到位。廣電部門負責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工作的宣傳報道,對行動遲緩、禁燒不力的進行曝光。
(三)加大禁燒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作用,開設專題宣傳欄目,多角度、深層次,廣泛宣傳秸稈禁燒及綜合利用的政策法規和技術要求,引導農民搞好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同時,要加大反面典型曝光力度,形成主題鮮明的宣傳導向,在禁燒時節,電視臺每天要滾動播放禁燒宣傳字幕和信息。各鄉鎮街道要利用廣播、宣傳車、橫幅、標語等有效宣傳手段,廣泛開展好禁燒宣傳工作,通過宣傳教育,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使秸稈禁燒成為廣大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的自覺行動。
(四)加大監管查處力度。市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各鄉鎮街道禁燒工作進行明查暗訪。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要加強禁燒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白天巡回檢查、夜間設點督察,做到宣傳到田頭、督查到田頭、處理問題在田頭;對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重點區域、敏感區域要安排專人值守,加大巡視檢查頻次,嚴格控制焚燒秸稈行為。市秸桿禁燒領導小組設立舉報電話,指派專人負責接聽和受理群眾的舉報,及時協調有關部門處理問題,并將督查情況及時上報市政府,定期通報檢查結果。
(五)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充分利用轄區內電廠優勢,大力發展和推廣秸稈生物質發電技術,加大綜合利用力度;進一步推廣秸稈氣化、秸稈綜合還田等技術,鼓勵引導農民購置秸稈還田機、粉碎機、打捆機,發展低茬收獲、粉碎還田、撿拾打捆、貯存運輸全程機械化;大力改進作物種植方式,積極引進機械免耕播種技術、秸稈覆蓋保護土壤技術,降低秸稈綜合利用成本,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階段(農作物收割前)。部署工作任務,健全工作機構;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單位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和督查組,制定具體可行的實施方案,層層落實責任;廣泛宣傳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重要意義以及技術措施等,在全社會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二)全面禁燒階段(農作物收割期間)。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單位要對轄區內所有農作物秸稈產出地全覆蓋檢查,嚴格按照方案要求,嚴防死守,確保不發生焚燒秸稈現象。各鄉鎮街道秸稈禁燒辦公室要定期向市環保局匯報秸稈禁燒工作開展情況,市環保局及時匯總報市政府,并將結果向社會公布。
(三)總結驗收階段(農作物收割結束后)。在各鄉鎮街道自查和總結基礎上,市政府組織檢查驗收,驗收結果列為年終環保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