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西建筑室內空間布局——離散與集中
春秋戰國時期出現了臺榭建筑,如陜西咸陽秦國一號宮殿遺址。作為離散型建筑的主要組合方式,它是以“院”為單位,院又是由單體建筑、廊或圍墻圍成,一個院落就是一個小型建筑組群,當兩個、三個,甚至數十個院落組合在一起時,就可以生成中型、大型建筑群。中國建筑由一座座單體建筑、廊圍繞中心院落向東南、面、北四個方位擴展和延伸的組群形式,造就了一種使建筑物依存于大地的感覺。古代中國人在設計與建造建筑組群時,是把建筑用地視為一個整體,在布置單體建筑的同時,也綜合考慮了與之相適應的院落以及院落與建筑之間的關系,二者互為圖底,占滿整個建筑用地。值得注意的是,單體建筑作為室內空間的載體,一方面,它以一定的組織方式成為建筑組群的一個組成部分,其設計自然要符合并統一于建筑組群的整體要求;另一方面,它又具有相對的獨立性,也就是說,每座單體建筑都具有完備的空間結構和空間形態。只是在空間功能上,單體建筑并不具有完整性,往往只能滿足一個或二、三個功能要求,而要滿足多個功能要求,則需要更多的單體建筑共同實現。
隨著建筑技術的進步,建筑功能的完善,西方建筑在采用集中型布局時,勢必帶來室內空間布局的復雜化。從古羅馬起,經過近千年的發展,到17世紀西方建筑室內空間的布局已經達到很高的水平,產生了多種多樣的空間布局形式。對于這些形式,似乎很難用模式化的方法將它們分類,但其中仍有幾種代表性的布局形式值得我們的注意,包括“集中式”、“拉丁十子式”、“大廳式”、“樓梯廳式”、“長廊式”和“連列廳式”等。“集中式”指以主空間為中心,周圍布置次要空間,特征是空間集中而統一,具有紀念性。如羅馬萬神廟的殿堂,以中央空間為中心,周圍布置了八個大券,其中七個是壁龕,一個是入口。雖然萬神廟是一個單一空間,但對于集中式布局卻具有“原型”意義。早期基督教建筑、拜占庭建筑中有許多是集中式的,如羅馬的康斯坦察陵墓、君士坦丁堡的圣索菲亞大教堂、拉韋納的圣維達爾教堂等。到了文藝復興時期,集中式則成了人文主義建筑師們最愛用的布局形式,許多重要建筑幾乎都是這種布局,如佛羅倫薩主教堂已具有集中式傾向,圣洛倫佐教堂的老圣器室是這個時期第一座集中式建筑,坦比衰多小教堂、圣彼得大教堂后部也是集中式的,而圓廳別墅則是集中式布局在住宅建筑中的具體運用。
二、中西建筑室內外空間關系——流通與隔絕
室內與室外空間關系,是相互“流通”,還是相互“隔絕”,中國人與西方人有著不同的選擇和表現。室內外空間的流通與隔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建筑門窗的大小、數量、開關和位置。因此,從這一點上講,“門”與“窗”都是十分重要的建筑要素。就它們的基本功能來說,門是兩個空間之間的出入口,既可以是室內外空間之間,也可以是室內空間之間或室外空間之間;窗則為室內空間的采光、通風、觀望提供了條件,與門相比,它的屬性更多地偏向于室內空間。中國建筑中用于房屋裝修的門,主要有“版門”、“格子門”、“隔扇門”等。門的結構一般由門窗、門扇組成,門扇上裝有插關、門釘、輔首等附屬設施。版門,有“棋盤門”和“鏡面板門”之分:前者是用邊挺做成框架,然后裝板,形同棋盤;后者是把門的表面做得光平無縫,如同鏡面。扶風出土的周代青銅器獸足方鬲正面已顯現出雙扇版門的樣式。這種正面裝框架加填心板的門可能是當時通行的一種樣式。中國建筑十分重視門窗的設計,產生了多種類型和形制,不但如此,還生成了整片連續、組合而成的“幕式墻”。重要建筑常在正立面的明間、次間裝隔扇門,梢間、盡間裝檻窗;一般建筑則在正立面的明間裝夾門窗,次間裝支摘窗。無論是前者還是后者,門窗的設置均占滿一面墻。在中國與西方文明初期的建筑中,房屋一般很少開窗,但絕對沒有不開門的。據考古發掘和復原研究,柱廊與大廳之間建有一個門,廳內中央設有一個火塘,上方屋頂處開有一個洞口,除此之外,墻壁上不開窗或少開窗的建筑模式,在歐洲持續了相當長的時間。例如,英國人最初的窗戶,不過是在墻上留出一條窄長的縫,為了防止冷空氣的襲入,縫往往開得很小,結果窗內進來的光線,還不如進來的風多。西方建筑是沿著肯定“墻壁”、否定“門窗”的方向發展的,是以封閉的室內空間為特征,將室內與室外空間截然區分開來,致使室內外空間處于一種相互隔絕的狀態。
三、中西建筑室內空間界面處理——樸素和華麗
中國傳統建筑的室內地面主要以土材燒制、規格適中、色彩為青灰色的地磚為主,清冷素雅。墻壁主要以黃色墻面、紅色柱身的組合為主,前者鮮明強烈,后者素雅明快。與地面、墻壁相比,頂棚的處理在類型和形制上都比較豐富,宮殿、壇廟、寺觀因使用藻井天花而富麗堂皇;北方住宅因使用海墁天花而明亮潔凈;南方住宅、園林建筑因使用卷棚天花而清新淡雅。中國建筑室內空間的界面處理,除少數重要建筑外,絕大多數建筑都顯得比較“樸素”。正如李漁在《閑情偶寄》中所說:“土木之事,最忌奢靡。匪特庶民之家當崇儉樸,即王公大人亦當以此為尚。”西方建筑的室內地面以鋪設彩色大理石板為主,到古典主義時期,才比較普遍地使用木地板;室內墻面以貼彩色大理石板為主,運用各種壁柱、壁龕、山花、線腳等作裝飾,直到洛可可時期,才擯棄一切“建筑母題”,以鑲板、鏡子等裝飾取代了大理石板飾面。西方建筑室內頂棚的類型和形式可謂多種多樣,不斷創新,特別是穹頂,從羅馬萬神廟到圣保羅大教堂,一個比一個建得宏偉,一個比一個建得復雜。不但如此,鋪于地面的彩色大理石板以及木地板都要拼成幾何形圖案,墻面、頂棚要用壁畫、雕刻裝飾,甚至出現了雕刻、繪畫突破建筑空間的簡潔性、明晰性的巴洛克風格。西方建筑運用各種傳統的或當時新創的材料、結構、形式、裝飾等手段,將地面、墻壁、頂棚,統統覆蓋起來。與中國建筑室內空間設計相比,西方建筑無論是宗教建筑還是宮殿、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的室內空間界面處理,都表現出一種顯著的“華麗”特征。而且,這種特征伴隨著建筑的發展,到18世紀中葉以后的復古思潮,仍是有增無減,逐漸演進到極其奢華的地步。
四、結語
總之隨著社會生活的日益復雜,中西建筑的類型也越來越豐富。從研究室內設計的角度看,中國建筑可以分為宮殿、壇廟、陵墓、宗教、住宅、園林建筑等幾種主要類型;而西方建筑可以分為宗教、宮殿、公共、住宅建筑等幾種主要類型。然而,從類型分類的本質上講,中西建筑的類型其實只有兩大類:一類是供“神”居住的,即“神居”類;另一類是供“人”居住的,即“人居”類。與此相應,室內空間也就包括了“神居空間”與“人居空間”這兩大類。同時在室內空間設計演變上,中國建筑呈現為“連續性”發展,而西方建筑呈現為“階段性”發展。在設計類型上,中國建筑以宮殿空間為代表,而西方建筑以教堂空間為代表。在室內空間設計特征上,中國建筑以人居空間為主,創造了既復雜又相對靜止的空間。
在室內空間設計特征形成的主導思想上,中國建筑以倫理思想為主,而西方建筑以宗教思想為主導思想。希望通過以上對中西建筑室內空間設計的比較研究,探討各自深蘊的文化內涵和發展規律,為當前室內設計的理論和實踐服務。中國的建筑師和室內設計者都有義務發掘、繼承和發揚中國建筑室內設計的文化精神,汲取和借鑒西方文化的精華,博采眾長,取長補短,再鑄中國建筑室內設計的輝煌,讓中國建筑室內設計不斷發展。
作者:楊鋼 單位:貴州師范學院藝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