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活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中央一號文件和溫家寶總理批示精神,重點加大對農資商品質量、農資商品虛假宣傳的打擊力度,嚴厲懲治農村傳銷、商業賄賂行為,突出農村重點商品市場監管,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嚴防各類坑農害農事件發生,切實保護廣大農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加強農資市場管理
1、登記注冊部門要嚴把農資市場主體的準入關,企業、個私等監督管理部門全面清理轄區內的農資生產經營單位,檢查前置審批證件是否有效,經營資格是否合法等,對未取得前置審批許可、未領取營業執照的堅決予以取締。此項工作由注冊、企業和個私處負責。
2、經檢部門要加強種子、化肥、農藥、農機具及配件等農資市場監督檢查,查辦坑農害農農資大要案件。市場合同部門要強化農資商品質量監測,鞏固、完善農資買賣合同文本、聯系點等監管制度,探索農資商品質量保險、先行賠付等做法。引導鼓勵信譽好、規模大的農資企業到農村開展連鎖經營,構建農資商品流通“綠色通道”。開展“農資經營放心店”活動,各直屬局、分局要在每個鄉鎮選擇1-2個農資經營戶進行試點,通過示范戶的典型帶頭作用,倡導誠信守法經營。“農資經營放心店”名單,請各地于4月30日前報市局市場合同處。市局擬在7月份召開現場會。
3、商廣部門要加大對農資廣告的監管力度,組織以種子、化肥、農藥和農機具等農資商品廣告為重點的專項整治,開展廣告法規宣傳,提高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的依法發布廣告意識;召開新聞媒體單位負責人會議,會同新聞主管部門落實新聞媒體責任追究制度,督促新聞媒體建立健全農資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加強農資廣告監測,市縣局重點監測報紙、廣播、電視廣告,基層分局(工商所)重點對戶外、印刷品廣告進行監督和檢查;對12315消費者舉報網絡移交的虛假廣告案件線索和交辦的違法廣告案件,及時調查處理。按季度上報專項整治情況,在每季末5日前將整治情況和統計表,及查處的廣告案件《處罰決定書》上報市局商廣處。
(二)加強農村重要商品市場監管
市場合同、經檢部門要認真落實糧食收購資格準入制度,嚴肅查處無照收購糧食和違法經營糧食的行為,尤其要嚴厲打擊倒賣陳化糧和擅自改變陳化糧用途的違法行為,確保人民群眾口糧安全,維護正常的糧食市場秩序。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加強棉花、蠶繭等市場監管,促進農村重要商品市場有序運行。
(三)嚴厲打擊農村傳銷、商業賄賂等坑農害農行為
經檢部門要加強傳銷知識宣傳,提高廣大農民群眾識別傳銷、防范傳銷的能力,防止傳銷向農村蔓延。嚴厲查處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和企業名稱及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非法拼裝農用車的行為;以虛假宣傳手段誘騙農民消費、推銷不合格商品或者質次價高商品的行為;農村醫療活動和農資交易中的商業賄賂行為等,切實維護農民群眾的利益。
(四)積極參與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市場合同、經檢等部門要認真開展農村勞動力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堅決查處取締黑職(中)介,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農民工就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暑期,個私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農村及城郊結合部黑網吧、農村學校周邊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堅決查處取締各類黑網吧。經檢部門要加強農村文化市場監管,認真開展“掃黃打非”工作,促進農村文化健康發展。注冊、企業、個私等部門要加強農村邊遠地區安全生產監管,嚴格登記審查程序,堅決杜絕“先上車、后買票”等行為;結合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貼花,嚴把安全生產關;利用經濟戶口信息平臺,加大對農村涉及安全生產企業檢查和巡查,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