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財政建設論文
一、鄉鎮財政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管理機制不健全
2006年,財政部下發了《進一步推進“鄉財縣管”工作的通知》,在全國范圍內推進“鄉財縣管”工作。農業稅取消后,失去農業稅征收經費支撐的鄉鎮財政所,又不能獲得上級財政的工作經費支持。鄉鎮財政沒有足夠經費來維持日常工作,存在挪用、擠占其他項目資金的隱患。實施“鄉財縣管”后,仍擁有財政資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鄉鎮財政依然保留法律主體地位。在縣級財政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下,鄉鎮財政組織本級預算的執行,“鄉財縣管”的推進可以很大程度上健全鄉鎮財政的管理機制。然而,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卻是絕大多數的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沒能按照新農村建設的實際需要,及時設置專門的管理機構對鄉鎮財政實施有效管理。這造成了鄉鎮財政多頭指導的現狀,鄉鎮財政管理機制漏洞百出,而當前缺乏統一性和規范性的管理體制,也使得鄉鎮財政主體和職能定位不清晰。鄉鎮財政管理機制的實際運行不能滿足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要求。
(二)基礎設施落后
目前我國鄉鎮財政所辦公、居住用房大都建于20世紀70、80年代,其中相當一部分已年久失修不能正常使用。而農業稅被取消后,原本按規定可以從農業稅附加中獲取的房修費也沒有了著落。鄉鎮財政所的基礎設施建設也沒有得到上級財政的專項資金支持,造成了鄉鎮財政所嚴重落后的管理基礎和基層建設。落后的鄉鎮財政基礎設施,制約了在新形勢下其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造成了其承擔的職責任務與履職能力的不對稱,不能承擔其肩負的重要職責任務。
(三)機構隊伍建設滯后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和國家不斷加大“三農”支持力度,鄉鎮財政的作用在推進城鄉一體化和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顯得益發重要。然而,鄉鎮財政機構隊伍的建設卻嚴重滯后于農村發展新形勢的要求。目前,我國鄉鎮財政機構設置不合理,未能根據業務量大小來合理配備具有專業素質、能勝任實際工作要求的鄉鎮財政人員,鄉鎮財政所的執行力有待提高。而且,鄉鎮財政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還有待增強。以原農業稅收為基礎的人員知識陳舊老化,又沒有經過財政政策和業務知識的正規培訓,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都不能滿足現代鄉鎮財政的工作要求。另外,長期以來鄉鎮財政的干部隊伍建設工作一直處于被輕視的狀態。不能及時補充新鮮血液的鄉鎮財政,其干部隊伍建設工作嚴重滯后于農村新形勢的發展。鄉鎮財政機構隊伍建設的嚴重滯后,造成現有機構隊伍的執行能力和工作效率不能承擔其在城鄉一體化和新農村建設中應擔負的重要職責任務。
二、鄉鎮財政發揮重要作用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經濟已實現跨越式的發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使我國已具備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經濟社會基礎。實現城鄉經濟社會均衡協調發展,推動新農村建設持續發展,是我國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公共品供應城鄉間的均衡是統籌城鄉發展、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關鍵。目前,我國面臨城鄉間公共服務供給差異顯著這一嚴峻的現實,為扭轉這種現狀,國家財政已逐步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國家財政在公共品供應中也逐步擔負起更大的責任。其中,作為最貼近農村的鄉鎮財政,其得天獨厚的優勢要求其應在城鄉一體化和新農村建設的新形勢下發揮重要作用。
(一)鄉鎮政府發揮職能作用的物質保證
當前我國正處于城鄉一體化和新農村建設的關鍵時期,鄉鎮政府作為我國最為基層的一級政府,承擔著落實黨和國家相關“三農”政策的重任,其職能作用的巨大潛力不可忽視。只有鄉鎮政府職能作用得到高效發揮,國家惠農政策才能得到有效地傳導,城鄉一體化和新農村建設才能得到持續地推動。農村社會管理體制的健全、農村的公共服務體系的完善以及農村社會穩定的維護和有序發展都很大程度上依賴鄉鎮政府職能作用的實現。而鄉鎮財政作為鄉鎮政府財政職能的履行者,其為鄉鎮政府發揮職能作用提供物質保證。鄉鎮財政具體承擔著鄉鎮政府預算編制和執行、財政監督等職能,其職能的有效發揮直接決定鄉鎮政府的服務質量。一個直接服務于農村的高效率鄉鎮財政組織,是鄉鎮政府有效履行財政職能的物質保證,是增強鄉鎮政府服務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的必然要求,在城鄉一體化進程和新農村建設中意義顯著。
(二)兌付、監控涉農資金
近年來,隨著國家支持“三農”力度的逐步加大和強農惠農政策的不斷出臺,國家財政下達的各項涉農補貼資金也逐年增多。2010年,中央財政“三農”資金支出達到8183.4億元,同比增長12.8%,其中僅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四項就達到1334.9億元。而國家惠農政策落實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基層對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農村地域廣大,居民分散,縣級行政中心與管轄內的農村的距離較遠,縣級財政對于農村基層的公共產品供給和資金監控顯得鞭長莫及。而鄉鎮財政貼近農村,能夠發揮就地就近的優勢。經縣級財政部門授權,鄉鎮財政可以直接落實各項補貼資金、集中監控涉農項目的資金支出。在縣級財政的有效指導和監督下,由鄉鎮財政來承擔涉農補貼的兌付落實和集中監控,可以有效提高基層對國家新農村建設資金和各項惠農補貼的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效率。
(三)供應農村公共服務
實現公共產品供應城鄉間的均衡是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關鍵。國家財政持續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加大對農村公共產品供應的投入,鄉鎮財政向廣大農村供應公共服務的作用正變得越來越重要。作為我國財政體系中最為基層的一級財政,鄉鎮財政職能的重要內容就在于供應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鄉鎮財政向上聯系著各級財政,向下聯系著千百萬農民,其與天俱來的優勢在于在對公共產品需求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將整理后的千百萬農民的公共產品需求信息傳遞、反饋給各級財政。近年來,隨著國家不斷加大對“三農”和“民生”的支持力度,各項由鄉鎮財政直接發放的涉農補貼資金和民生補貼資金也在逐年增加。鄉鎮財政必須完成大量的基礎性服務工作,才能對這些資金實現兌付落實和全程監控。這些資金供給大、分布廣,鄉鎮財政只有經過廣泛的綜合協調,才能將這些涉農資金全部納入集中監管范圍,實現對資金的全程監控,保證各級財政涉農補貼資金的使用效益。作為廣大農村公共服務的供應者,鄉鎮財政在促進公共服務供應在城鄉之間實現均衡、推進城鄉協調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三、加強鄉鎮財政建設刻不容緩
加強鄉鎮財政建設有利于實現公共產品供給城鄉間的均衡、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作為政府集中資源和宏觀調控分配的重要手段,各級財政在促進公共產品供給城鄉間實現均衡和實現城鄉協調發展等方面承擔重要責任。加強鄉鎮財政建設,可以增強鄉鎮的財政實力,使得鄉鎮政府具有堅實的物質基礎可以貫徹落實國家關于促進城鄉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強鄉鎮財政建設可以促使國家對農村經濟和社會事業的持續投入能夠落到實處,從而推動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得到逐步改變,城鄉一體化進程得到進一步推動。加強鄉鎮財政建設有利于推進新農村建設,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作為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的服務機構,鄉鎮財政具有貼近農村得天獨厚的優勢,肩負著具體落實各項惠農強農政策和對各項涉農補貼資金實現優化資源配置的重要職責。推進鄉鎮財政建設,有利于提高涉農資金使用效益,推動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事業的全面發展。
由于歷史和現實的多方面原因,鄉鎮財政建設嚴重滯后于城鄉一體化和新農村建設的發展,可其承擔的重要職責又使我們要對其職能作用的發揮給予高度重視。鄉鎮財政的現有履職能力不能有效承擔起其重要職責任務,已經制約了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現階段加強鄉鎮財政建設刻不容緩。
本文作者:張梅林 單位:灌南縣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