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成教論文
作者:王婷 單位:昆明理工大學
在調查問卷中,從不同側面涉及到主動性的題目有五道,答案反映出的問題是消極回答占到76%,這些回答主要為沒有理想、抱負、順其自然等答案。反映出學生對自己前途的問題太過于依賴外界而不是靠自身的努力。價值觀不明確。價值觀體現了一個人看待事物和處理事情的原則和方式,一個良好的價值觀和人生觀好比人生航行中的指南針,沒有了這些重要的標桿,就會讓學生失去動力,出現茫然的現象。在調查問卷中,涉及到主流價值觀對自身價值觀的沖突時,許多同學會出現左右不定,甚至是被外界的價值體系所左右,這充分說明了學生自身的價值體系沒有形成,或者不夠堅定。此外,由于道德建設的方式或力度不夠,在學生中還會存在公德缺失、人際障礙、學風懶散等影響校園和諧的現象。因此,道德信仰教育在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大學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方面顯得尤為重要。
成教大學生法律信仰建設的必要性
大學生作為社會中文化層次較高的代表群,應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中起先鋒作用。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成人高校中缺乏基本法律意識、權利義務觀的“不規范”現象卻時有發生。如某成教學生在酒吧喝酒,酒后對同學出言不遜,兩名男生發生爭執、打斗,一個被刺傷,另一個構成故意傷害罪。發生在我們身邊的種種校園暴力事件,已經是屢見不鮮。這些事件之所以發生,一方面直接源自于學生自身的抑郁、逆反等心理,缺乏自我調節,行為自控能力較差;另一方面也體現出了成教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道德意識淡化,在極端情緒產生時不會用法律來約束和控制自己的行為,進而發生悲劇。可見,法律信仰在成教大學生中還遠遠沒有形成。因此,改革現有普法教育的內容和形式,切實把法知識教育轉化為法素質教育,并使之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這是推進成教大學生信仰教育的必要途徑,也是推動民族法治精神形成的重要基礎。
道德信仰和法律信仰在成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關系
(一)道德信仰和法律信仰的互補效應成教大學生雖然有自我意識強、學習目的性強、社會適應能力強的特點,但同時存在易沖動、法律意識淡薄和自我克制能力差等不足,所以遇事往往不夠冷靜,易起爭端。針對這樣的情況,需要加強法制教育,從法律基礎文化課程到舉辦各類普法活動,讓學生意識到法律就在身邊,要時刻保持清醒的狀態,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也要認識到自己必須承擔違法事件的后果,這樣就用法律為和諧校園建設搭建了一個安全的屏障。但是,法律約束的是最低的倫理界限,它重在約束和強制,而學校教育的重點在于,對學生需要進行深層次地引導和培養,培養出具備高素質的人才,絕不能僅僅以如何不觸犯法律為限,而是要在道德領域中體現出高素質和高標準。大學生的道德信仰更多地表現為主體的意志自律和行為的自我約束,相對于法律形式,學生的道德自律更強、更穩定,所表現出來的行為更具主動性、自覺性和自我超越。因此,法律建設保障了學生學習的安全性環境,但這并不是目的,我們的目標是追求學生思想的、心靈的提升,也即道德信仰。成人高校里的道德信仰主要依靠同學之間的誠信、個人的信念和學校的制度來約束,它對于侵害他人和社會利益的行為只能是譴責而不能制裁;而法律信仰是以國家強制力為保障實施的,有嚴格的懲罰機制,對于違法行為嚴懲不貸,但是對有失德行的行為卻也徒勞。因此,以道德信仰為坐標,法律信仰為保障,二者在思想政治教育的過程中是互補的。
(二)道德信仰和法律信仰相互促進道德信仰和法律信仰是約束學生行為規范的不同尺度和手段。道德是“軟性約束”,主要依靠人們自覺遵守道德準則,并及時調節自身行為來實現;法律是“硬性約束”主要依靠國家的強制力發揮作用來實現。二者雖然處于教育中的不同階段,但他們并不孤立,而是有著巨大的關聯和促進作用。
1.良好的秩序使道德素質的提高成為一種必然。社會的進步來源于人們對生活的不滿足,人的不滿足不僅表現在物質方面,在精神方面也是如此。在一個安定和諧的校園里,學生會自覺用一種高層次的標準來要求自己,不讓自己破壞這份和諧,這種動力來源于安定團結氛圍的熏陶。這好比在發達國家,當國家安定、物質水平較高的時候,人們更多考慮的是精神方面的需求,如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和人文環境的和諧,這時人們的素質就會得到普遍提高。因此,在大力保障校園安全穩定后,道德素質的提高就會成為成教學生營造良好校園環境的必然趨勢,這種提高是自然的而非強迫性的。
2.良好的道德素養使遵紀守法成為一種習慣。學生的道德素養一開始是源自于管理者的引導和培養,之后才會成為學生為人處事的原則,久而久之成為一種習慣,即是在潛意識中改變了學生的素質和狀態。這也是大學教育的目標,當具備這種涵養的同學越多,越是能體現一個校園的文化和教育的質量。在一種良好教育氛圍的熏陶和影響下,學生會自覺規范自己的行為,言行舉止都能體現出校園文化,這也是成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終極目標。
綜上所述,在成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過程中,法律信仰維護了校園的穩定、維護了學生的權益以及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但僅僅依靠法律卻無法真正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法律必須要與道德共同來調節學生的行為才能達到理想的狀態。因此,我們需要尋求道德和法律融合的途徑,明確二者之間的關系,讓它們在發揮各自作用的同時與另一方形成最和諧、最默契的配合。成人高校應該加強道德教育,用道德信仰來約束多數人的行為,同時用法律信仰來約束少數人的行為,為學生遵紀守法起到保障作用。以道德信仰代替法律信仰或者以法律信仰代替道德信仰都是不可取的,應該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好各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