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生態文化論文
1生態文化與技術創新生態化:概念與內涵
1.1生態文化的概念與內涵
從歷史上看,生態文化概念的提出與人類技術發展狀況是直接相關的。1982年在日本東京召開的“21世紀的全球性課題和人類的選擇”大會上,羅馬俱樂部創始人A•佩切伊曾指出,人類通過技術圈入侵、榨取生物圈的結果,破壞了自己明天的生活基礎。他認為,“如果我們想自救的話,只有進行文化性質的革命,即提高對站在地球上特殊地位所產生的內在的挑戰和責任以及對策略和手段的理解,進行符合時代要求的那種文化革命”[1]。國內學者余謀昌先生把這種“文化革命”所形成的文化稱為生態文化[2],并對此進行了系統的闡述。狹義上講,生態文化是以自然價值論為指導的社會意識形態、人類精神和社會制度;廣義上講,生態文化是以自然價值論為指導的人類新的生存方式,即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3]。一般意義上,生態文化是一種普適性的價值理念,其核心是倡導一種共生與和諧的生態價值觀。“價值觀對生態文化的形成與發展具有一種‘方向盤’的作用”[4]。凡符合這一價值觀要求的文化內容,都可稱之為生態文化。生態文化要求重新審視現有的生產生活方式的生態合理性,系統反思現有文化所具有的環境破壞性,及由此帶來人們觀念、制度、倫理、行為等各個層次的調整和改變。由此來講,生態文化首先應是一種創新文化,要求以生態取向的觀念創新、制度創新和技術創新來取代現行的不可持續的生產和消費方式,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適應于當代環境問題的具體的生活樣式。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嚴峻和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及生態文明等一系列理念納入政治舞臺,生態文化也逐漸具備了更為寬廣的理論視野和更為堅實的社會基礎,得到了越來越多的人的關注。生態文化之所以重要,在于它可以使一種新的文化理念為群體所共有,使一切符合這一理念的行為成為社會風尚,從而在最廣泛的意義上凝聚起一切可能的力量,致力于環境問題的解決乃至其他社會目標的實現。
1.2技術創新生態化的概念和內涵
生態化是指將生態學原則滲透到人類的全部活動范圍中,用人和自然協調發展的觀點去思考和認識問題,并根據社會和自然的具體可能性,最優地處理人和自然的關系[5]。它是一個涵括社會、經濟、技術、文化等各個層面的整體性戰略。其中,技術作為最物化的層面首先受到人們的關注。1962年卡遜《寂靜的春天》一書的出版,將人們的視線引向了DDT(二氯二苯三氯乙烷)等現代技術。卡遜以翔實的事實深刻論證了化學殺蟲劑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并由此引發了人們對環境問題的關注。其后,人們越來越多地將質疑和批判的目光指向了現代科學技術,并日益深刻地認識到,傳統的技術創新體系割裂了經濟、社會與環境之間的關系,忽略了企業利益、社會利益和生態效益的關聯,而將技術創新的價值限定在狹隘的個體層面上,并因此導致了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技術創新生態化作為技術發展的當代轉向,也由此承載起人們對技術的新的期望。一般認為,“技術創新生態化是對傳統技術創新理論的一種全新詮釋和定向改變,它要求在技術創新過程中全面引入生態學思想,考慮技術對環境、生態的影響和作用,既保證技術的創新性和實用性,又要確保環境清潔和生態平衡,在實現商業價值的同時又創造生態價值,最終目標是協調人類發展和自然環境之間的關系,終極目的是實現人類的可持續發展。”[6]
當前,技術創新生態化已經成為國際社會發展的總趨勢。人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在當今資源短缺、環境污染、生態危機日益嚴峻,自然災害、社會風險迭出的情況下,只有將技術創新與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結合起來,樹立新的生態價值導向,才能真正有益于社會發展,也才可能為社會所接受,進而有益于自己的長期發展。世界各國在反思傳統的技術創新的固有缺陷和不足的基礎上,紛紛提出技術創新的生態化框架。1994年,美國政府發布《面向可持續發展的未來技術》報告,提出綠色技術要有利于實現國家目標,綠色技術創新的核心是預防而非治理,并制定了促進綠色產品生產技術與出口的戰略,以圖加強同歐洲和日本在綠色市場上的競爭地位。德國政府把綠色產業作為一個重要的經濟門類,致力于綠色技術創新,推動社會經濟朝著良性循環的方向發展,其成功范例之一是耗電少、輻射低、使用材料種類少且便于回收利用的“綠色電視”。加拿大聯邦政府早在1993年就制定出綠色技術創新計劃,并被列入聯邦重大科技計劃[7]。生態化技術創新正在成為各國爭奪的一個制高點。技術創新生態化的本質是以生態價值為核心,實現科技價值的生態重構,它將科學技術視為社會—經濟—自然這一復合系統的一個子系統,其價值不僅在于人類需要的滿足和人類福利的促進,而更重要的在于維持并增進整個系統的平衡。推行技術創新生態化,既有助于技術創新中節約資源、降低能耗、減少污染,進而提高產品質量,優化產業結構,實現經濟轉型,也有利于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恢復,從而實現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2生態文化與技術創新生態化的比較
如上所述,生態文化和技術創新生態化都是以生態價值觀為指導,并以社會可持續發展為導向的理論此,但二者并不是同一的,而具有其內在的不同。
2.1生態文化與技術創新生態化具有不同的主體
生態文化以和諧共生為核心追求,但和諧與共生絕不是單方面的一廂情愿,而需要雙方乃至于多方的共同參與和積極構建。從現實來看,現代生態文化的反思和構建主要源于人文學者,正是他們對人類文化及其時代問題的深刻洞察,成為生態意識覺醒的起點。但生態文化不是某一群體、某一領域的事業,而是一個社會整體活動的結果,生態文化也只有彌散在人類政治、經濟、社會、技術、文化等廣闊的領域中,融入人們的生活工作中,成為他們自覺的選擇,才成為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文化形式。在這個意義上,包括人文學者、環保組織、各級政府在內的所有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都是生態文化當然的主體,通過他們各自的社會活動拓展和豐富著生態文化的內容體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實現技術創新的主體,也是技術創新生態化的主體。企業不但要具有生態化的經營思想,還要具備技術創新生態化實踐的能力,并貫徹于設計、制造、營銷、服務的各個環節中。但由于技術創新生態化價值關注的廣泛性和公共性,作為具有利益驅動的經濟實體,企業不可能獨立成為技術創新生態化的主體,政府、大學、科研機構、環保組織乃至社會公眾也都是應然的主體,并在其中承擔著同樣而不同一的責任。其中,政府通過政策性引導成為技術創新生態化的核心推動力,大學、科研機構等為其提供知識和能力支撐,社會公眾則以其意愿和消費選擇成為這一活動的壓力和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