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版權貿易論文
加入世貿組織以后,中國出版業加快了走向世界的步伐。很多出版社都把引進版圖書作為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優秀外版圖書有著內容新穎、設計巧妙、版式活潑、印刷精美等特點。這些外版圖書把世界各國人民的文化精髓引入我國,豐富了我國的圖書市場,也為一些出版社贏得了良好的聲譽和可觀的利潤。然而,中國版權貿易的歷史不長,和世界著名出版公司的同行相比,中國的出版人在版權貿易這個領域還是個新手。眾所周知,版權引進具有一定的風險。特別是從世界著名出版公司引進產品需要支付高額的版稅和預付金。版權引進工作是否能夠成功地進行,關系到出版社的投資是否能夠得到預期的回報??偨Y過去這些年外版圖書引進工作的經驗與教訓,筆者感到,從事外版圖書引進工作一定要把握好以下六個要點。
1.要對版權輸出公司進行認真的篩選
正確選擇版權輸出公司是版權引進工作順利進行的前提。目前,世界各國、各地成百上千的出版公司都看好中國的圖書市場,爭先恐后地向我國圖書市場進軍。近年來,參加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的世界各國及港澳臺地區出版公司的數量一直在持續增長。此外,一些海外出版公司和版權代理公司還通過各種方式,包括郵政和網絡,不斷給我們發來公司介紹材料和書目,甚至派人親自登門拜訪,推薦他們的圖書產品。在這種形勢下,我們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對版權輸出公司、版權代理公司進行認真的篩選。對版權輸出公司、版權代理公司進行篩選必須建立在考察、了解這些公司基本情況的基礎之上。我們首先應該通過各種渠道(例如,參加國內外各種圖書博覽會、借助網絡獲取信息以及向相關部門或單位詢問)考察這些公司是否在國際出版業有著良好的信譽,是否具有規范的管理體制。在未全面掌握該公司的情況之前務必謹慎行事。曾有一家臺灣版權代理公司通過電子郵件主動向北京一家出版社推薦該公司代理的臺灣一些出版社的圖書產品。經過挑選和論證,出版社決定引進其中的一套英語自學用書,雙方簽署了合作協議。出版社按照協議支付了版稅預付金,版權代理公司提供了樣書。當第一部書稿已經完成全部編輯流程、準備排版時,出版社的一位編輯偶然在外文書店發現了這套學習用書,卻是由東北地區的一家出版社出版的。原來,由于該版權代理公司管理混亂,業務員不知道這套圖書已由該公司的另一個分支機構授權給了東北那家出版社。盡管北京這家出版社當即終止了與該代理公司的合作協議,并向該代理公司索取到了一定的賠償,但版權引進、選題論證和編輯三審都已經耗去了很多人力和時間。這個教訓告訴我們,選擇信譽好、管理規范的出版公司或版權代理公司對于版權引進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2.要結合自身的產品優勢確定引進產品的定位
確定引進產品的定位應該遵循與本社出版定位一致的原則,應選擇與本社出版特色、產品優勢相同的品種,而絕不能盲目跟風、趕時髦。一般來說,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一家有著較好業績的正規出版公司一般都已經形成了自己的產品特色。許多取得喜人業績的引進版圖書的案例,都是由于出版社在前期對市場進行了認真的調查和選題論證,依據本社的品牌和優勢,有計劃、有目的地引進優秀外版圖書。北京語言大學出版社外語圖書的特色產品一是雅思考試用書,二是小語種短期強化培訓教材及其學習用書。近年來,我們根據我社外語產品的特色,從英、美、意、韓等國的著名出版公司引進了《如何準備雅思考試》、《新視線意大利語》、《新視線韓語聽說》、“小語種詞匯分類學習小詞典系列(”包括法、意、德、西、日、俄6個語種)等,都取得了令人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加強了北京語言大學出版社外語考試用書和小語種教材及學習用書的特色品牌。
3.要慎重對待版權問題
外版圖書引進工作的核心就是版權問題。從表面上看,版權輸出公司向我們輸出一個產品的版權,版權方面還能有什么問題呢?其實不然。筆者認為,有三個方面的問題值得特別注意。
第一,版權輸出方是否擁有向我國輸出該產品版權的權利。一個出版公司出版了某個作品,并不意味著這個出版公司就擁有這個作品的所有版權。在國外,著作權人通常只將作品的部分權利(例如,在本國出版紙介產品的權利)授予該出版公司,而保留其他權利(例如,在國外出版的權利、以電子形式出版的權利等)。因此,我們必須確認版權輸出公司具有該產品著作權人向中國輸出該產品的版權的授權證明;對于版權代理公司,我們則需要獲得該產品出版公司的代理授權證明。
第二,版權輸出方是否擁有輸出產品全部內容的版權。由于輸出一個圖書產品的版權的出版公司并不一定擁有該產品全部內容的版權。有時,他們可能只擁有該作品正文的版權,但并不擁有書中的圖片、封面設計或插圖的版權,甚至只擁有大部分正文的版權,而不具有其中某些章節的版權。北京語言大學出版社曾與一家著名美國出版公司簽署過一份引進該公司一套雅思教材的協議。我們剛剛簽署了協議、準備啟動該項目時,接到了美方的一封電子郵件,說他們才得知他們并不擁有該教材中的圖片和一些閱讀文章的版權,而且無法提供這些圖片和閱讀文章的著作權人的聯系方式,中方必須自己聯系這些人,洽談版稅事宜。由于聯系這些材料的著作權人的難度較大,并且,他們的版稅要求也是未知數,我社最終被迫放棄了這個項目。盡管該公司對他們的疏漏給我社造成的損失表示了歉意,并進行了適當的賠償,但出版社對這個項目所做的投入畢竟全部落空了。
第三,版權輸出的期限不能太短。國外大出版公司授予引進方出版其產品權利的期限一般是三年。如果只有兩年就太短了,引進方無法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如果可能,要盡力爭取五年的期限。如果五年爭取不到,一定不能少于三年。同時,我們應要求在協議中寫上“協議期滿時雙方可協商是否延長合作期限”的條款;此外,還應盡量爭取能將我方“擁有出版該作品修訂版的優先決定權”寫入協議。爭取較長的版權期限,可以保證我們為一個外版產品的選題論證、版權引進、編輯、生產以及營銷推廣等方面投入的所有人力和財力獲得最大限度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