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生態保護論文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西藏的生態資源面臨著諸多的問題,能否正確處理生態資源保護與經濟持續增長之間的關系與矛盾,已經成為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和現代化進程中所面臨的一個根本問題。在當今西藏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關鍵時期,如何針對不同的環境資源和現行的生產、生活方式,正確處理和協調“生態保護-經濟增長-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和矛盾,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西藏生態保護與補償的背景及現實意義
(一)現實背景:脆弱的生態環境
西藏特殊的地理環境和氣候條件,加之落后的生產方式使得生態環境極度脆弱和環境資源極為有限,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自然資源在逐漸耗竭。其原因是人類不合理的生產經營活動所致,特別是過度放牧、不合理開采和對有限的生態資源利用不當等行為,加速了自然資源的耗竭進程,使本來很脆弱的生態資源再生能力在逐漸降低;第二,農業勞動生產率低下。由于技術落后,土地耕作仍然是粗放型經營,重用輕養,單位土地投入產出率很低,甚至部分地區已造成土壤肥力逐年下降,土地的可持續生產和再生能力下降;第三,生態資源系統破壞嚴重。主要是因盲目追求當前經濟利益而過度放牧和亂砍亂伐造成了水土流失、草場退化、土壤荒漠化等,使得生態系統嚴重惡化,使本來很有限的生態資源的再生力和承載能力降低;第四,生態資源受限。西藏地處高海拔地帶,常年氣候寒冷,不適宜植被和農作物生長,生態資源非常有限。
(二)理論背景:人類發展觀念轉變
縱觀整個人類社會發展歷史,人與自然的關系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而改變,人類歷史大體經歷了采獵文明、農業文明、工業文明和生態文明四個階段,在每一個階段,由于人們對人與自然關系的認識不同,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方式也就不同。目前,環境與發展關系得到整個社會的廣泛關注,人類逐漸認識到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必須遵循自然規律辦事,不然就要受到自然的懲罰。因此,在生產過程中應該運用各種科學技術和其它手段控制人類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輔之以科學有效的補償手段以促進人類生產經營活動與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并進,實現人和自然和諧相處。
(三)政策背景:生態建設與民生工程并進
2006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科學發展的軌道,努力實現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2010年1月,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議上提出:“更加注重保護高原生態環境,全面構建國家生態安全屏障”。同時,農牧民增收和民生工程建設也是一項重要議題。由此可見,生態資源可持續利用與經濟持續增長已被提高到戰略高度予以重視,積極探索和構建一種新的生態補償體系,以促進西藏生態資源保護與經濟持續增長勢在必行。
(四)戰略背景:西藏的和諧與可持續發展
對于西藏而言,生態安全不僅會涉及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問題,而且也關系到能否改善投資與發展環境,縮小與內地的差距,更關系到西藏經濟的繁榮昌盛與各項社會事業的健康發展,這對于鞏固和維護祖國邊疆的安全與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因此,要正確認識和處理西藏生態資源的保護與可持續利用問題,切實將其作為西藏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件大事來做。
(五)現實意義:西藏生態保護與補償的現實意義
一是能夠確立新的生態保護與補償機制,促進生態環境良性循環。目前政府補償在生態補償中占據主體和主導地位且具有不合理性。因此,通過引入市場機制因素,建立一個科學、合理并實行多元化、寬領域、全方位的生態補償體系與運行機制,這不僅能夠擴大生態補償資金的來源渠道,而且還能發揮生態補償資金的最大效益,對于促進生態環境良性循環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二是有助于建立長效生態補償機制,推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生態環境惡化的結果同時也加劇了城鄉和地區之間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與不協調,嚴重影響到社會福利在不同群體之間的合理、公平分配。因此,通過構建長效、科學、合理的生態保護與補償體系,對于推進西藏經濟社會和諧、健康發展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生態保護與補償體系構建的理論基礎
(一)生態資本理論
生態資本理論認為,生態系統提供的生態產品、服務應被視為一種資源或是一種基本的生產要素,且具有生態效益價值,即這種生態產品、服務的生態效益價值就是生態資本的成本。它為計算防風治沙生態補償標準和方法提供了理論基礎。
(二)外部性理論
外部性理論指某種經濟活動就與其活動無關的第三方所帶來的影響而言,有正的外部性影響(外部經濟)和負的外部性影響(外部不經濟)。對于正的外部性影響(外部經濟)可以通過政府干預的手段來矯正,而對于負的外部性影響(外部不經濟)應處以罰款,使其外部性效應內部化,以達到對生態環境的維護與恢復等目的。
(三)資源產品定價理論
資源產品定價理論指在完全競爭的條件下,產品的價格應等于它的邊際成本。因此,資源產品價格在理論上應等于生產者為資源產品生產所付出的成本。若資源產品價格高于其所付出的成本就會刺激資源的過度使用,若低于其所付出的成本就會抑制該種資源的合理利用。
(四)機會成本理論
機會成本的產生基于資源的稀缺性和其用途的可選擇性,指當資源用于某種用途時所必須放棄的其他用途中的最高收益。一般為了保護生態環境,生態資源地必須放棄一些對當地資源的開采、利用及發展機會,即在機會上喪失了這部分經濟利益的流入,而換回的是良好的生態環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