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首個職業農民職稱評定地方性標準在宜昌市遠安縣發布。農民職稱評什么、怎么評、職稱設置、分值計算等,從此有章可循。
宜昌在全省率先探索農民職稱評定工作,于2015年在宜都組織了首次評審。如今,該市已有328名農民取得中初級職稱,覆蓋所有縣市區。
“給農民評職稱,很多人還不理解,認為沒必要、沒作用。很多農民也不知道這項政策。”宜昌市人社局副局長郭建民說,“但新型職業農民有了職稱后,職業自豪感會提高,政府幫扶也更有針對性,能有效激活農村生產力。”
宜昌《新型職業農民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規范》將農民專業技術職稱設為生產經營型、專業技能型、社會服務型三類,具體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農業機械、農業工程5類13項。每項職稱又分五級:員級、助理級、中級、副高和高級。申請者首先要進行水平能力測試,總分100分,成績3年有效。初級采取閉卷考試方式。中高級采取面試方式,進行現場答題或技能考核,由隨機抽選的3名至5名專家考核申報人的產業政策知識、專業知識和技能操作能力。接著進行綜合評審。將水平能力測試的成績乘以40%,計入總分(總分100分)。剩下60分進行綜合評審,包括學歷、表彰獎勵、培訓經歷、生產經營能力、技術成果形成和轉化能力、輻射帶動能力六項指標。評分指標更重視農民的實際能力,例如學歷只占5分,而生產經營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分別占20分和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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