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東北地區的裝備制造業也迎來了巨大的挑戰及機遇,同時也存在了一些問題,其中的由勞動關系變化產生的勞動關系矛盾也逐漸凸顯出來,不及時解決也會影響這一產業的發展。下面文章在新常態背景下,總結東北地區裝備制造業要面對的挑戰及機遇,并且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關鍵詞】東北地區,裝備制造業,勞動關系轉型
在黨和國家的政策方針指導下,新常態的三個主要特點也反映了國家對經濟領域的變革要求。與此同時,由社會發展的角度來說,勞動關系的矛盾也日益凸顯,嚴重影響著個人、企業乃至國家的健康發展,為此各行各業都在不斷探索勞動關系的轉型方式,以求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
在不同的社會經濟發展階段,不同的政策要求下,勞動關系呈現出不同的特點。此外,勞動關系也在整體社會和各行各業中演化出內在的共性與個性。因此,要更好地把握勞動關系的實質內涵,需要結合特定的歷史背景,以個性延展到共性的角度分析,這對于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具有重大意義。
一、新常態下東北地區裝備制造業的挑戰與機遇
在新常態提出前,中國借著改革開放之風,吹動了經濟發展的30多年的黃金時間,增速超越了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經濟總量位居世界第二,這著實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就如一句俗語所說“是藥三分毒”,我們在消化這個改革開放的特效藥的同時,也在承受著它所帶來的不良之處,國家經濟發展模式與結構體系還面臨著諸多的問題。
因此,習近平同志在把握國情的基礎上提出了“新常態”一詞,他強調了三個主要特點:中國經濟增長速度放緩、中國經濟結構優化升級以及中國經濟從要素驅動投資驅動轉為創新驅動。
在新常態的要求下,各行各業都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和機遇。以東北地區的裝備制造業為例,傳統粗放和勞動密集型為主的產業結構已不適合當下社會的發展條件。雖當下其產業產值在全國占比較大,但通信等高科技行業占比較少,產品生產結構不合理。此外,其還面臨著生產規模大,成本高,附加值低,多為勞動密集型企業,創新能力低,效率低等問題,呈現出“橄欖型”發展格局的趨勢。經濟產業結構改革,要素驅動改革的呼聲越來越大,但老工業基地后發實力的疲軟卻為不太明朗的情況雪上加霜。
在習近平同志將“適應”、“把握”和“引領”新常態作為貫穿發展全局和全過程的邏輯的提倡中,東北地區的裝備制造業也迎來他們獨特的機遇。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計劃為東北注入了強心針;全國其他發展較為迅速的地區也爭先探索改革的道路,為東北地區提供借鑒;新常態提出伴隨著一系列問題的發展,也讓東北地區能深刻反省自身發展道路上的不足,及時采取措施。
二、東北地區裝備制造業勞動關系的變化
在對勞動關系的發展中,中國經歷著從計劃經濟時代勞動關系由國家統一管理轉向了以勞動關系市場化為中心的政策。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勞動市場的發展與壯大,勞動者就業形勢的多樣化,企業所有制與經營制結構的調整,勞動關系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的趨勢,勞動關系領域的矛盾不斷突出。經濟增長進入新常態之后,必將影響到勞動關系的變化。
1.勞動關系矛盾突出
勞動關系矛盾突出的表現可以歸結為勞動案件的高發性、違法拖欠的觸底性、爭議行為的群體性等三大性質。優化傳統裝備制造業的過程中,勞動關系市場化不斷發展,企業面臨轉型升級與去產能的任務。勞動收入大幅度降低,違法拖欠工資行為頻繁;技術型工人與勞動力型工人的供求矛盾突出,就業壓力增大,集體下崗工人的增加;勞資爭議與勞動糾紛不斷,勞動者權益保障制度不完善。勞動關系問題的突出,使協調地區裝備制造業的勞動關系情況日益緊急。
2.勞動主體地位變化影響勞動關系
引領新常態的關鍵有創新驅動一點,在這點上可以將勞動主體依據創新能力的強弱進行劃分。在改革的勢頭下,創新型裝備制造業順應發展趨勢,生存空間與發展速度遠超一般企業,可以在這個時代取得先機,而本時代的先機意味著更大的市場和發展空間,他們的回報也更加得高,勞動者的權益更容易被保護。
三、勞動關系的轉型
面對以上的這些變化,要相應地進行轉型,建立起新的勞動關系,才能借著新常態的帶來的機遇,促進東北裝備制造業的發展。
1.要在勞動關系中確立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
維護好員工的權利,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妥善安置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尊重并維護勞動者的基本權利,才能促進企業中和諧勞動關系的逐步建構。現行社會保障制度還存在許多缺失;同時在東北,只有少數企業為職工上齊“五險”,這就嚴重損害了員工的合法權益,使員工缺乏生存安全感和企業歸屬感。因此,一方面政府要繼續健全社會保障體制;另一方面,也要對企業進行一定的監管,敦促企業為員工上好“五險”。而安置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工作要從維護職工權益角度出發,根據職工自身不同的性質,進行安置工作,并讓他們也能享受相關的政策福利。
2.完善協調機制
調整勞動關系要從源頭促進政勞資三方協商機制,將無序的勞資對抗和勞工群體性事件引向有序的對話和協商,逐步進化到政府協商下的勞資自治。同時,政府也要積極預防和處理勞資糾紛及其引發的群體性事件。要暢通勞動者表達合理訴求的渠道,改革和完善現行勞動爭議體制,及時公正地化解勞動糾紛。
3.建立健全以工會為代表的集體談判制度,普及企業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堅持目前已經建立起的平等協商制度,落實職工知情權、參與權、共決權和監督權,各級政府職能部門也加強對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監督,使職工能真正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讓職工付出與所得成正比,提高了職工的工作熱情,增加對企業的認同感、歸屬感。
4.要落實法律對工會地位和職能的重新定位,加強工會作用
全國總工會及其各工會組織代表職工的利益,這是法律對工會地位和職能的重新定位。為此,要強化工會職權,確保工會能獨立自主的開展工作。工會自身也不能一味采取避免沖突的態度,要勇于維護工人權益,及時有效地為有困難、下崗的職工提供幫助。要增強工會的吸引力,完善基層工會組織,深入基層調研,了解職工生活工作情況和思想動態,廣泛聽取職工建議;同時,回應他們的發展訴求和維權訴求,把職工的利益訴求納入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參考文獻:
[1]賴德勝,李長安. 經濟新常態背景下的和諧勞動關系構建[J].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研究, 2016, (01): 42-46.
[2]董保華,李干. 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新定位[J]. 南京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 2016, (02): 67-68.
這篇勞動關系論文發表了工會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方法與途徑,如何將和諧勞動關系任務落到實處?論文從三個方面搭建了扎實規范的組織基礎,那么健全關愛幫扶體系構建和諧的職工之家要從哪個方面入手呢?
論文指導 >
SCI期刊推薦 >
論文常見問題 >
SCI常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