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新冠肺炎疫情使得全球幾乎所有國家受到波及,對世界公共安全造成了極大威脅。基于對疫情迅速傳播的管控,美國、英國、法國、日本等傳統發達國家,以及俄羅斯、以色列、韓國等新興國家雖已探索建立國家公共安全應對體系,在全鏈條式應對機制、預警和評估體系、法制構建、計算機模擬系統、管理協調機制等方面有較為豐富的理論和實踐經驗,但也存在政府統籌能力有限、過度依賴模擬技術、公共安全培訓普及化不夠、應對機制存在嚴重的種族歧視等問題。中國從維護國家公共安全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視角,可以在法律體系的優化、危機預警和評估體系的建設、科學探索對實踐應用的指導、國內危機管理體系的國際合作等層面借鑒國際經驗,并結合本土實踐進行科學的探索與創新。
本文源自決策與信息(總 534 期)2021(6)《決策與信息》雜志是在原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同志的提議下,致力于中國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的宣傳而創立的中國決策信息第一刊。該刊原由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現由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歸口管理,湖北省武漢決策信息研究開發中心主辦的綜合性期刊。
[關鍵詞] 國家安全理論;國家安全體系;預警機制;新冠肺炎疫情
2020 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對全球幾乎所有國家造成了極大影響,其影響力超過了 2003 年暴發的 SARS 病毒。盡管中國各級黨政部門強力介入,在主動防控、層級治理、資源調配、媒介宣傳等方面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但新冠肺炎疫情已經造成的破壞折射出當前國家公共安全體系的脆弱,尤其是傳染病防控機制反應的滯后。事實上,早在當年 SARS 病毒撲滅后,國家便已經投入大量資金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傳染病風險反饋機制,但為什么在新冠疫情起始階段卻沒有發揮應有的效果?再反觀受到疫情重創的歐美、日韓、新加坡等國家,他們存在怎樣的治理盲點?還有一些疫情防控較有成效的國家,有什么樣的治理經驗值得借鑒?他們所構建的國家安全應對體系對中國有什么啟示?本文試圖在紛繁復雜的海外經驗中挖掘一些創新機制和措施以作參考。
一、海外國家公共安全理論的演變
關于公共安全概念的界定,美國具有很強的 代表性,美國國家公共安全的演變史基本上可以反映出西方國家國家安全體系構建的脈絡和思路。早在建國初期,美國便已有國家公共安全概念的雛形,其出發點主要源于種族的多樣性和治安的混亂,城鎮范圍內的暴亂時有發生。華盛頓政府為平衡地方鎮壓不力的局面,同時為使用暴力提供法律基礎,提出對危及國家安全的社會問題進行強硬干預的原則。20 世紀初期,基于戰亂給國家帶來的危害,這一時期美國國家安全戰略的重點主要放在防范敵國的入侵和頻繁的間諜活動。20 世紀中葉,美國暴發了震驚世界的流感疫情,死亡人數近百萬人,這一“瘟疫”事件也促使美國將傳染病納入國家安全體系,并著手制定生物防御計劃。20 世紀末,頻繁的海嘯和颶風給美國南部城市帶來了極大破壞,美國再次強化國家安全體系對自然災害的防御和公共財產保護,并逐步形成了清晰的國家安全事件分類條目。到 21 世紀初期,美國的國家安全體系構建已有較成熟的機制。基于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尤其是生物、醫藥檢測技術的進步,美國在 2001 年后開始重新梳理并構建防范來自生物、社會、自然等威脅的多維度國家安全體系。在這一漫長的演變過程中,美國也不斷地為確保政策的實施而制定和完善相關的法律體系。目前,美國對公共安全事件的界定有成熟的法律依據,即明確為“總統作出決定要求聯邦政府予以援助,目的是提升各州和地方執行能力以拯救生命、保護財產,維護公共健康和安全,或者對美國所屬的任何地方、任何場合發生的災難、危機給予幫助[1] 62。
當然,海外國家安全體系的構建絕非美國的專利,從時間維度看,英國、法國、德國等國家實施相關戰略其實更早,提出的契機則是中世紀發源于西班牙的一場黑死病帶給整個歐洲的重大創傷。后來的英國建立了以社區和村鎮為單位的國家安全防御網絡。德國在生物科技方面深耕多年,生物科技也成為其國家安全防御的重要手段。法國則很早便在嘗試建立國家安全防御電子反饋體系。此外,俄羅斯以軍事戰略為核心的國家安全防御計劃、日本的“海岸線防御體系”、新加坡的“城市防御體系”等都在不斷界定和刷新全球對國家安全防御的認識。這些防御機制在原理上與美國有高度關聯性,主要區別在于各國在實施方面因地制宜。
事實上,海外國家公共安全概念的界定和具體的實施機制有著同根共源的理論依據,這些理論也在國家公共安全事件的處理實踐中不斷演變和完善。目前,西方主流國家的公共安全管理中,全面緊急事態管理(Comprehensive Emergency Management , CEM) 原則是最基礎的公共安全管理理論,顧名思義,其核心內涵在于對各種類型的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發生過程及產生的后果進行管理,且這種管理是全面介入的、緊急性的和跟蹤性的,其重要特征是圍繞事件本身進行管理[2] 。在此基礎上,全面緊急事態管理進一步優化為“全面危險方法”(All-hazards Approach),從以事件為中心轉化為以人為中心,對所有緊急事態處理的主動參與者和被動參與者實施統一領導和協調管理。由于這種領導和協調關系存在不可避免的管理盲區,該理論再次推導出“緊急事態管理合作關系” (Emergency Management Partnership),或綜合緊急事態管理系統(Integrated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的原則,對緊急事態的全過程(四個階段)或生命周期(Emergency Lifecycle)實施管理[3] 。而生命周期的四個階段分法目前已經成為全世界通用的理論體系。當然,這些理論也并非得到完全的統一和認可,不同國家因為管理體系的不同仍然會選擇適合自己的管理方法。海外國家較前沿的國家安全管理體系也不局限于西方國家,包括東亞的日本、韓國,東南亞的菲律賓,中東地區的以色列等都有值得借鑒的理論和經驗。
二、海外有代表性的國家公共安全問題應對經驗
基于地緣特征、生物、氣候、人文等方面的原因,海外國家公共安全體系的構建各有優勢。歐美國家較具代表性的為英國、美國和德國,東亞和東南亞地區突出的代表為日本、印度和朝鮮,新興國家和典型地區則更具現代性,如新加坡。由于大多數國家對國家公共安全的基本的理念和目標高度一致,筆者在分析過程中更多傾向于分析其不同點和創新點。同時基于為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作參考的愿望,分析過程將重點關注各國的生物戰略尤其是傳染病防治措施方面。
(一)美國國家公共安全戰略的前沿性和全球性
盡管美國在處理新冠肺炎疫情中的表現一塌糊涂,但仍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其在國家公共安全領域的優勢地位。美國國家公共安全戰略的優勢首先在于其戰略部門的強大。其轉折點分別是炭疽事件和“ 9·11”事件,一個是傳染病,一個是恐怖襲擊。在意識到公共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后,美國迅速成立了“總統緊急應變行動中心”(PEOC),并在經歷一系列改革后上升為國家安全部,在機構設置上不斷完善以實現權威領導和無縫隙銜接。在特朗普政府時代,新的國家公共安全戰略通過特朗普簽署的《國家安全總統備忘錄》(National Security Presidential Memorandum,NSPM)上升為國家意志,特別成立了一個內閣級生物防御指導委員會,下設生物防御協調小組,負責協調 15 個政府部門來處理生物恐怖主義和致命疾病暴發問題,并且定期監督和評估生物防御戰略的實施,由此建立起一個評估實施能力的流程,以高效利用政府的生物防御資源開展行動[4] 16-25。
其次在于全鏈條式的防御體系建設。無論是應對傳染病肆虐還是處理自然災害或恐怖襲擊,美國在多年的實踐中逐步建立起了聯邦、州、市及社區的全鏈條反饋機制,且這種反饋機制不是逐步傳遞,而是由點直接到面,全線條覆蓋反應機制。如美國在 2019 年暴發流感時,盡管有 10 萬余人感染,但由于反饋及時,各級部門處理有序,并沒有帶來嚴重的社會影響。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全鏈條式的防御體系還建立在完善的法律基礎上,各級部門面對公共安全事件可以如何快速介入,普通民眾需要遵守什么法規,有哪些權益必須受到保護等均有明確的條款,從而規避了許多國家安全危機衍生的人性危機。
再次是美國前沿的國家公共安全研究體系。科技引領、多元參與、保障完善為國家公共安全研究提供了領先全球的條件。以生物防御藍帶研究小組 ( Blue Ribbon Study Panel on Biodefense,BRSPB) 為例,該研究小組只是美國公共安全研究體系中很小的一個組織,但卻是一個由前高級政府官員和學術專家組成的半官方半民間性質的智庫,資金來源是私人民間機構的資助,負責分析當前美國防御生物威脅的能力,致力于保障美國的生物國防。前參議員喬(Joe Lieberman)和賓夕法尼亞州前州長湯姆·里奇(Tom Ridge)共同擔任該小組的聯席主席,已為美國國會提供過數百份具有前瞻性的智庫報告,并為美國的國家公共安全預警體系提供長期的智力支持[5] 97-102。
最后,美國的國家公共安全戰略不局限于一州一市,也不限于美國本土,而是立足全球的工作實踐。伴隨科學和技術的迅速全球化以及旅游和貿易的相互關聯,美國率先倡議全球建立一套強有力的生物防御機制,以從根源上有效地預防、發現和應對生物事件。該戰略認識到,僅靠美國國內的行動,不足以保護美國國家的公共和農業健康與安全。即使國內外對戰略的預期結果是相同的,但影響國外變化的戰略條件和途徑可能大相徑庭。該戰略包括美國各部門和機構在國際上可以作出的努力——對可持續的、因地制宜的能力建設和行為體自主權進行直接的投資;與多邊組織、各級伙伴和發展伙伴的國家、私人捐助者和民間社會組織合作,制定和執行生物防御和衛生安全的有關政策。
(二)歐洲國家應對公共安全問題的經驗
英國最具特色的國家公共安全體系是高效的危機評估體系。當前,重視預案、輕視預警是大多數國家應對公共安全危機的通病,雖有一套完整的應對預案,但在具體實施上卻往往將預案束之高閣,成為檔案。英國突出的貢獻在于建立了以風險源以及導致災難的影響因子為辨識方程的評估體系,該體系覆蓋所有城鎮和社區,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一旦出現風險,風險評估小組便會奔赴現場,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傳播概率、影響深度進行評估,并進行科學打分。更重要的是,這種評估時間軸延伸到未來 5 年。另一方面,英國根據國內及國際主要風險爆發概率,每年都會編制《社區風險登記手冊》,這個手冊因為有扎實的調查監控數據,為風險的防范打下了堅實的數據基礎[6] 。此外,英國堅持將風險評估過程及結果公開透明地對外公布,政府還會基于風險評估結果為特定人群和區域提供風險防范支持,不斷提高公眾的風險防范能力。
法國在國家公共安全應對方面與英國有相似之處,同樣注重預警和防范,但法國的特點在于 “巴黎數據處理中心”[7] ,該中心不斷將世界各地的突發事件,尤其是傳染病暴發事件納入數據庫,并不斷修正社會環境的復雜度,分析各種變量對社會秩序的影響。該系統還針對不同的風險構建了不同的數據模型,并用計算機模擬風險的暴發和傳播的路徑,為法國政府不斷調整社會政策,實施針對性的國家控制手段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
俄羅斯在應對國家公共安全的體制建設方面繼承了前蘇聯高度中央集權的特征。尤其是在普京執政以后的不斷改革,隨著《俄羅斯聯邦戰時狀態法》的出臺,以總統為核心,以聯邦安全會議為樞紐的管理體系逐漸完善,使得俄羅斯在應對國家安全危機中能夠以最快的速度調動全國的資源,這與中國的管理體制有異曲同工之處。俄羅斯的應對還有一個特殊的群體——軍隊,軍隊的深度介入將整體的應對能力大幅提升,這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公共安全危機帶來的社會動亂[8] 60-64 。
此外,德國結合了法國和俄羅斯的優點,在國家公共安全危機數據處理和加強政府管控能力方面比較突出,尤其是完善的現代化信息網絡為德國提供了優于周邊國家的組織能力和反應能力。整體而言,歐洲國家在國家公共安全應對體系建設方面得益于先進的技術手段而整體水平較高,且歐美在共同應對公共危機方面有比較成熟的合作框架,有許多值得借鑒的地方。
(三)日本等國應對公共安全問題的經驗
日本是亞洲國家較早建立公共安全應對體系的國家,其早期的特點主要圍繞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開展,后期逐步演化為以法律、制度、功能為依托,以首相為最高指揮官,內閣官房長官負責整體協調和聯絡,由國土廳、氣象廳、防衛廳和消防廳等部門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配合實施的組織體系[9] 。日本公共安全應對優勢明顯,一是管理上由內閣統一歸口,避免部門交叉混亂,標準的規則和有序的執行有利于整合人、財、物等資源,早期各自為政、相互保留情報、縱向分割行政的局面得到徹底改變,這是區別于歐洲國家最明顯的特征。二是官方與民間的優勢互補。日本政府特別在首相官邸地下建立了秘密的國家危機處理中心,統籌推動全國應對體系的組織和實施,而民間力量則是區別于官方的重要亮點,日本危機管理協會、日本危機管理咨詢公司等民間組織和企業發展比較成熟,且分散于各市,能夠在第一時間給危機發生區域以支持。三是日本從幼兒園、小學時期便已開始強化危機應對培訓,日本國民在遇到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時,能夠處亂不驚,大大減少了危機中人為的破壞,國家至上的觀念已經成為日本危機管理的重要文化精髓。
以色列在國家公共安全危機管理中獨樹一幟,其成功之處主要在于有效應對中東地區獨有的地域沖突、宗教文化和政治不穩定環境。在預防和處理公共安全危機過程中,以色列一方面擁有強大的科技基礎,通過“百萬無人機計劃”全天候監控每一個城市角落,只要監測范圍內發生任何公共危機,指揮中心便會發出紅色預警,地、海、空軍事力量同時介入,軍用和民用管理體系緊密結合。另一方面,以色列充分重視宗教文化和種族主義在危機應對中的影響,大力推動“無暴力城市” 計劃(the City Without Violate Program),通過全民參與、全面干預的方式監督和引導不同宗教、種族群體通過合法的方式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截至目前,共有 26 個阿拉伯國家加入此計劃,大大降低了以色列本土的危機因素[10] 。此外,以色列政府有效地將中央部門與地方市政緊密結合,編織了一張細密的安全網絡,盡可能地減少不穩定因素。目前,中央部門和地方社區直接建立合作機構,在全國 70 多個社區設立了危機預警觀察點,特別是猶太和阿拉伯混合區,這對于多民族國家處理公共安全危機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最后,以色列同樣注重國民文化熏陶,以色列在建國之初便倍感國之于家的意義,其教育文化、青年文化中渲染的歷史環境、地區環境、政治環境乃至戰爭環境之中一直將居安思危貫穿其中。更重要的是,以色列特別重視強化海外族人的同宗同族意識,將海外力量也納入到維護國家公共安全體系當中。
此外,新加坡在公共安全應對中的舉措同樣值得關注,最為成功的便是“定點清除計劃”,重點針對傳染病、暴力沖突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突發事件,采取由面到線,由線到點,圍繞核心點打”狙擊戰”的方式,具有很好的效果。韓國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過程中雖然控制力顯得非常不足,但其“醫療體系保障計劃”也值得關注,通過該計劃可以迅速調動全國的醫療資源應對公共衛生危機,且在醫療體系中形成了犧牲小我、成全大我的奉獻精神。總體來說,亞洲新興國家在公共安全應對體系構建中借鑒了許多歐美國家的經驗,并針對本土環境進行了優化和完善。
三、海外國家公共安全應對體系存在的不足
疫情是一面鏡子。盡管海外國家在國家公共安全應對的理論與實踐中有著較豐富的經驗,但不少西方國家在面對疫情幾近失控的窘況下,不但沒有深刻反思自身政治理念、治理體系存在的嚴重缺陷和國家公共安全體系暴露的巨大漏洞,反而對中國等積極防控疫情、堵塞公共安全漏洞的國家大肆“甩鍋”,企圖轉移民眾視線,掩飾治理失誤,這讓全世界更加認清了西方國家以意識形態作為判別國家公共安全體系的雙重標準。不僅如此,從西方國家具體的應對實踐中,仍然可以發現許多不足。
(一)政府缺乏高效的統籌能力
無論是歐美國家還是亞洲其他國家,在面對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時,各級部門相互推諉的狀況始終難以消除,各類法律和規則的討論似乎無休無止。雖然美國、俄羅斯、日本等國家都在嘗試建立中央權威,強化中央統籌能力,但卻始終難以充分調動和協調分配各地資源,難以實現資源利用在危機應對中的最大化。而這方面最成功的是中國高效迅速的行政體制,從全國支援武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事件中便足以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制的獨特優越性。
(二)過度依賴計算機模型
伴隨科學技術的進步,歐美國家熱衷于對公共危機處理進行計算機模擬,通過建立科學的模型來預判事件的進展,從而協助政府制定最有效的策略,如傳染病傳播的“雨點模型”,暴力沖突演化的“以色列模型”。一系列的模型在實踐中不斷得到完善,確實可以在公共安全應對過程中獲得很大助益,但是,以新冠肺炎疫情傳播為例,傳染病在傳播過程中具有極大的突變性和不確定性,美國的傳染病研究機構就曾在美國主流媒體妄言新冠肺炎疫情在傳播模型里屬于“中國病”“亞洲病”,但當疫情在中國逐步得到有效控制之后,反而在歐美、中東等國家迅速蔓延并惡性傳播,這些既定事實根本沒有在模型中得到發現或預警,包括美國在內,在應對疫情中顯得滯后而慌亂。應該說明的是,本文認為計算機模型的構建并非不可取,只是不可過度依賴。
(三)未普及應對危機的專業培訓
歐美國家始終宣傳其國民在應對公共安全危機事件中具有良好的素質,且常常與中國比較其優越性。事實上,歐美國家以及大多數國家對民眾應對公共安全危機的培訓是匱乏的、未能普及的。如新冠肺炎疫情在意大利暴發后,意大利政府宣布全國學校停課,為的是避免學生聚集加速傳染病傳播。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政府剛剛宣布學校停課,意大利許多城市的學生便組織集會慶祝“停課放假”,大批大學生聚集街頭參加慶祝活動,這充分表明意大利民眾,甚至是大學生群體缺乏危機應對培訓。同樣,在培訓體系非常完善的日本,同樣會發生搶購口罩事件,美國、韓國、英國的許多超市也是被“洗劫一空”,民眾恐慌情緒在危機的考驗面前瞬間爆棚。
(四)種族歧視嚴重影響危機治理效果
應對公共安全危機不是某一個人的責任,而是所有公民、民眾共同的責任,每個獨立的個人在公共安全危機中都應該是平等的,但歐美國家在面對公共安全危機時一個困擾百年的問題便是種族歧視,從美國處理城市暴力事件對黑人的攻擊,土耳其應對難民潮時對阿拉伯人的排斥,再到法國街頭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對中國公民的暴力襲擊,甚至美國主流媒體惡意發表攻擊中國應對疫情的不實文章《中國是真正的東亞病夫》,一系列的事實證明種族歧視、非國民待遇等病態在歐美國家盛行,尤其是在應對國家公共安全危機時更是因國籍、膚色、種族不同而待遇迥異,必須譴責和反思。
四、應對國家公共安全問題的國際經驗對中國的啟示
目前,中國已經取得了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斗爭的重大戰略成果,通過抗疫斗爭中,我們積累了重要經驗,收獲了深刻啟示,其中很重要的一條便是構建國家公共安全應對體系。基于我國以及其他一些國家在構建國家公共安全應對體系中的經驗,我們可以從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啟示。
(一)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管理相關法律
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過程中,中國緊急推動出臺《禁食野生動物法》,雖然程序推進順利高效,但卻從側面反映出在構建國家公共安全體系中,法律體系存在不完善問題。回顧我國國家公共安全立法歷程,我國先后制定了應對社會動亂的《戒嚴法》,應對重大自然災害的《防震減災法》《防洪法》和《消防法》,應對安全事故的《安全生產法》,應對公共衛生事件的《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11] 146-157。但是諸如此類法律法規具有相對的獨立性,政治色彩較濃,行政管理形式較重,如《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更是確定國務院作為突發事件最高行政管理機構,導致其名義上雖然是法律,本質上卻仍然是行政法規,不能歸于嚴格意義上的法律體系。從構建國家公共安全體系的長遠之計看,我們需要學習法律分類和細化,使得不同類型的公共安全問題可以精準找到對應的法律條例,以便于不同的群體合法合規地應對公共安全危機。
(二)強化危機預警和評估體系
中國早在 SARS 暴發時便在全國建立了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傳染病預警體系,但經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應對檢驗,反映出預警效果欠佳、評估結論并不科學等問題。從這一角度看,我國首先要建立科學的公共安全危機預警體系,但更重要的或許是對這一預警體系的實操和運用,中國疾控中心、傳染病預防中心這一類機構應該具有何種權利和責任需要盡快完善確立,第三方評估機構如何介入需要有法律法規的支持,民眾如何參與危機預警體系,如何支持評估體系,可以借鑒英國將危機評估社區化、村鎮化的做法,用扎實的數據積累來支撐我國龐大的公共危機預警體系和評估體系。
(三)重視科學探索及對實踐應用的指導
法國、德國等針對國家公共安全危機建立的模型也值得學習和借鑒,同樣是計算機技術,同樣是傳播學、社會學、心理學的探索,如何將前沿的、針對性的研究運用到實踐中來指導具體的工作至關重要。目前,中國關于傳染病傳播模型的構建大多引自歐美國家,很少有針對中國本土環境創新建立的科學模型,值得學界深思,是缺乏進行前沿研究的能力,還是缺乏將研究成果轉化為產品以指導實踐的動力?需要國家在體制上、機制上予以足夠的重視,大刀闊斧進行改革,才能真正改變科學探索的頹勢。
(四)探索國內危機管理體系的國際合作
國家公共安全事件的暴發往往不是獨立事件,尤其是遭遇大規模暴發的時候,任何國家、地區和城市都難以獨善其身。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后,相當一部分國家不夠重視,輕視國際共同合作,結果造成了更大的危機,如韓國患者的劇增、意大利疫情的暴發,美國、印度、伊朗甚至有國家領導人感染新冠肺炎,等等。截至 2021 年 5 月,全球已有 200 多個國家和地區出現新冠肺炎病例,如果不加強國際合作共同防范危機,后果將更加不堪設想。從具體措施來講,首先要在預警體系上加強合作,實現信息共享。其次要在管控措施上密切合作,對疫情暴發區域進行強有力的管制,避免疫情失控蔓延。再次是在治療方案等技術手段上進行合作,實現實驗資料共享,才能高效推出科學的治療方案和治療藥物。固步自封、獨善其身的做法終究走不長遠,世界一體化、人類命運共同體是歷史發展的大趨勢和大方向,在國家公共安全應對問題上只有加強國際合作才能真正有效解決國際和國內安全問題。
總體而言,國家公共安全問題本質上也是世界公共安全問題,歐美國家、新興國家有許多值得中國借鑒和參考的思路和做法。但中國自身也具備舉世公認的應對優勢,如中央強有力的指揮和協調能力便是其他國家難以企及的優勢,在新冠肺炎疫情應對層面,舉全國之力協助武漢渡過危機便堪稱世界應對公共安全的典范,必將成為各國關注的焦點和亮點。中國的志愿服務體系、黨員先鋒隊、青年突擊隊、白衣戰士等群體同樣可圈可點。中國作為世界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從全球的角度、國際的角度、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角度重新審視國家公共安全應對體系的構建,必然會有更多發現和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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