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控股上市公司已經成為了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也是存在一定的代理問題,怎樣降低公司代理成本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環節,獨立董事長具有獨立性,可以不受經營者的管控,可以對其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在公司內部治理和決策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下面文章以民營控股上市公司數據為研究對象,論述民營控股上市公司董事特征對代理成本的影響,從而得知:獨立董事比例越高,公司代理成本越低,獨立董事海外背景、薪酬對代理成本產生影響并不大,獨立董事學歷與代理成本呈負相關。
【關鍵詞】 民營控股,創業板,獨立董事特征,代理成本
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民營控股企業的內部治理問題也日益突顯,尤其是家族權威導致大股東對中小股東的利益侵占,增加了代理成本,獨立董事的作用日益突出。那么,民營控股上市公司中,獨立董事特征對代理成本是否有影響?又如何影響代理成本?本文期望通過研究獨立董事特征對代理成本的影響,從而為我國民營控股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結構、提高投資者資源配置效率、有效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加快民營控股上市公司健康發展提供一些借鑒和幫助。
一、國內外研究現狀
(一)獨立董事作用方面
大多數國外學者認為獨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具有積極的作用。Jensen認為獨立董事若具有知識和技能等方面的優勢,其會在公司中發揮積極作用[ 1 ]。Peng提出將獨立董事加入到董事會中,對管理人員有效地管理公司能起到更好的監督作用[ 2 ]。Fama和Jensen指出獨立董事具有獨立性并注重自身的聲譽,所以其會客觀公正地評價經營者,代表股東利益作出有效的經營決策[ 3 ]。
國內學者對獨立董事的作用有不同的看法。伊志宏和杜琰的研究指出我國獨立董事并沒有對管理層和執行董事起到有效的監控作用,我國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 4 ]。趙昌文以我國2006年A股上市公司近400家公司為研究對象,發現在家族類型的企業當中,獨立董事人數占董事會人數越多,投資者得到的有利信息越多[ 5 ]。
(二)獨立董事與代理成本關系方面
Jensen和Meckling最早提出了代理成本的概念,他們認為股東和管理層具有不一致的利益,管理層主要關注從股東的價值增值中能夠獲取多少利益,他們會以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標,進而使股東利益受到損害[ 1 ]。引入獨立董事能夠抑制因兩權分離產生的代理成本問題,因此,獨立董事制度的產生是很有必要的。Fama和Jensen通過研究也發現董事會中設立獨立董事的結構要優于不設立獨立董事的董事會結構,因為獨立董事可以減少股東和經營者串通的可能性,提高企業經營決策的可靠性,增強運營效率,降低代理成本[ 3 ]。
唐清泉和羅黨論認為獨立董事的設立對關聯交易的產生能夠起到抑制作用,所以,其對公司治理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從而降低代理成本[ 6 ]。然而也有研究者持不同的觀點。佘寧飛以中國主板上市公司為考察對象的研究發現在董事會中增加獨立董事的比例并不能有效解決代理問題,我國的獨立董事制度沒有達到預期效果,企業提高獨立董事比重可能只是滿足證監會提出的要求,沒有起到實際治理作用[ 7 ]。可見,獨立董事對代理成本究竟是否有影響,已有研究并沒有給出一致的結論。
綜上所述,國外學者多數認為引入獨立董事對公司的投資決策、公司治理有十分顯著的影響,而國內學者卻持不同意見。因此,研究我國獨立董事對代理成本是否有影響、有何影響是很有必要的,可以為有效解決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問題提供一定的理論支撐,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一)獨立董事比例與代理成本
董事會是公司治理的核心機構,但由于種種原因我國的董事會已經逐漸異化成內部人控制的機構,獨立董事的獨立性較低。證監會發布的《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的獨立董事成員要達到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一。該規定為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設立奠定了基礎。一般來講,董事代表了股東的利益,在我國董事會結構中,主要維護了大股東的利益,而中小股東的利益容易受到損失,尤其是中國民營上市公司中,家族人員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更加深了大股東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侵占程度。
獨立董事具有法律所賦予的權力,并不是由公司內部人安排的,所以,獨立董事與公司股東和經營者沒有直接的利益關系,獨立董事在執行監督職能時更有可能約束公司控制人的行為,客觀公正地做出決策,更有效地起到監督作用。當獨立董事比例增加時,董事會就不容易被管理者控制,能夠提高決策的有效性。
獨立董事數額的多少會影響其發揮作用的程度,因此,本文考察獨立董事比例對代理成本的影響。鑒于此,本文提出假設1:
H1:獨立董事比例越高,獨立董事發揮的作用越大,代理成本越低。
(二)獨立董事海外背景與代理成本
具有海外背景的獨立董事,在海外學習了專業技能和先進的管理經驗,具備不同于國內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擁有國際視野,能夠更好地把握國際經濟形勢,對公司治理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因此有海外背景的獨立董事具有較高的獨立性,更加注重個人聲譽,不管是經濟上還是精力上,他們都付出了更多,所以對自身來說,給予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越具有強的監督動機,從而會更加負責任地監督管理層的行為,發揮更好的治理作用。
由于海外不同于國內,受海外成熟資本市場文化的熏陶、具有海外背景的獨立董事在股東利益發生沖突時,會更注意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而且海外背景的獨立董事在一定程度上脫離了本地的束縛,他們不會取悅于管理者或者本地的支持,可能會追求公司更高的經濟利益。因此,相比于其他獨立董事,具有海外背景的獨立董事能夠在公司的重大事項上獨立地表達自己的意見,更好地激勵和監督管理層,進而降低代理成本,為股東利益提供保障。據此,提出假設2:
H2:具有海外背景的獨立董事,能夠更好地監督和激勵管理層,代理成本越低。
(三)獨立董事薪酬與代理成本
獨立董事薪酬是衡量獨立董事薪酬激勵水平的指標。獨立董事是獨立于公司外部的,如果薪酬越高,越能充分調動獨立董事的工作積極性,起到較大的激勵作用,獨立董事能夠將自己的精力放在如何更好地改善公司治理狀況上,更客觀地做出決策。同時,被聘請的獨立董事一般都是具有高學歷、有豐富工作經驗等特點的人士,如果薪酬落差太大,可能會對獨立董事的心理造成負面影響。因此獨立董事薪酬越高,不僅能夠激勵其工作的積極性,而且還能體現公司對獨立董事的重視程度,體現公司對其獨立性、履職能力的信任,獨立董事獲得信任,更能增強對公司的責任感,對公司做出合理有效的決策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由此,提出假設3:
H3:獨立董事薪酬越高,其工作積極性越高,代理成本越低。
(四)獨立董事學歷與代理成本
學歷能夠代表受教育的程度,學歷的高低可以反映人力資本存量的大小,具有較高學歷的人通常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一個企業,擁有高學歷的人越多,向外界傳遞該企業擁有較強工作能力的人的信號越多,更能得到外界的認可。獨立董事的學歷越高,其判斷能力越強,當公司發生串通舞弊等不合理或者違法行為時,獨立董事能夠對其進行制止,并做出合理的判斷。因此,獨立董事會對公司治理起到平衡作用,可以減少內部人控制現象,約束公司內部人的行為,使董事會做出合理的決策,進而對代理成本產生影響。
所以,公司可以通過聘請高學歷的人才擔任獨立董事來控制公司舞弊造假等不合理的行為,避免對公司造成不利影響。因此,提出假設4:
H4:獨立董事學歷越高,其對公司內部人約束力越強,代理成本越低。
三、研究設計
(一)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
本文選取2011—2015年我國創業板民營控股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為保證所選樣本的完整性與有效性,排除其他因素對數據的影響,從而更有效地完成本研究,按照如下步驟篩選數據:(1)剔除終極控制權發生變化的上市公司。因為只有持續的終極控制才能對企業產生持續穩定的影響,如果控制權發生了變化,其影響也會發生變化。(2)剔除2011—2015年新上市的公司。由于新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制度剛剛建立,其治理效果還未顯現出來,因此不具有可比性。(3)剔除ST、*ST類上市公司。由于ST、*ST類公司與其他公司在財務狀況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別。(4)剔除數據缺失或異常的數據。最終得到1 240個觀測值。數據主要來源于國泰安數據庫和巨潮資訊網,部分數據經過手工收集整理,數據的統計和處理主要是通過Excel和SPSS來完成。
(二)模型構建與變量定義
針對上文所提出的假設,本文建立如下回歸模型:
AC=?茁0+?茁1IRB+?茁2OSEAS+?茁3PAC+?茁4EDU+?茁5DEBT+
?茁6LASP+?茁7SIZE+?著
其中,被解釋變量為管理費用率(AC),本文以管理費用率作為代理成本的衡量指標。Ang(2000)認為可以用管理費用率、財務費用率、資產周轉率和營業費用率來反映經理人與股東之間的代理成本。財務費用主要涉及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籌資費用,資產周轉率主要與資產規模和銷售收入有關,營業費用指企業在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等日常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專設銷售機構的各項經費。這些都不能很好地反映經理人通過管理經營活動的經營效率。而管理費用指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為組織和管理生產經營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用管理費用率能夠很好地衡量經理人的經營效率,用于反映股東和經理人之間由于利益沖突而產生的代理成本是合理的。
解釋變量有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所占比例(IRB)、獨立董事海外背景情況(OSEAS)、獨立董事薪酬平均值(PAC)、獨立董事學歷平均值(EDU)。控制變量為公司的資產負債率(DEBT)、股權集中度(LASP)、總資產規模(SIZE)。采用公司期末總資產的自然對數作為總資產規模的衡量指標。各變量的具體定義如表1所示。
四、實證結果分析
(一)變量描述性統計分析
對本文中所使用的各個變量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具體結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管理費用率的平均值為2.450,最大值為9.991,最小值為0.020,標準差為3.540,證明我國民營控股上市公司的利潤被組織、管理性的費用消耗太多,必須加強管理費用的控制才能提高盈利水平;獨董比例的平均值為0.139,最小值為0.136,最大值為0.141,標準差為0.002,表明總體上我國民營控股上市公司不愿意提高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比例;海外背景的最小值為0.000,最大值為1.000,平均值為0.128,標準差為0.213,可知樣本中獨立董事是否具有海外背景具有較大的差異;獨立董事薪酬的最小值為0.000,最大值為200 000,平均值為53 911.870,可以看出獨立董事的薪酬有很大的差異,說明可能公司對獨立董事的重視程度不同,或者獨立董事在公司中所發揮的作用不同,有些獨立董事具有較廣的人脈關系,有些獨立董事具備豐富的經驗;獨立董事學歷的最小值為2.000,最大值為5.000,平均值為4.003,標準差為0.548,表明獨立董事的學歷并沒有很大的差異,但是獨立董事的學歷基本集中在博士,這也說明了公司在聘請獨立董事時對其學歷的要求,很多公司都更偏愛學歷高的獨立董事,但這樣的說法是否有根據還需要進行下一步的驗證;公司資產負債率的最小值為0.011,最大值為9.970,平均值為1.305,標準差為2.521,表明公司的資產負債率有較大的的差異;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平均值為33.231,最小值為7.089,最大值為65.173,標準差為12.645,反映出我國民營控股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相對較高。
(二)模型回歸結果與分析
由于本文模型是個多元回歸模型,有必要對解釋變量之間的多重共線性問題進行檢驗,考察各解釋變量之間是否存在多重共線性的問題。本文運用軟件SPSS中的Pearson檢驗命令檢驗解釋變量之間的多重共線性指標,檢驗結果如表3所示。
從表3的結果來看,四個解釋變量之間相關系數不大,可以排除多重共線性的存在,也證明模型本身變量選取比較合理,設計的模型不會影響到下面的實證分析檢驗。
接下來運用SPSS進行回歸檢驗,得到的回歸結果如表4。
由表4的回歸結果分析可知,回歸模型的F值為7.792,并且在1%的水平上顯著,說明模型整體回歸是有效的。獨立董事比例的非標準化系數為-257.944,t值為-4.025,在1%的水平上顯著負相關,表明獨立董事比例的確會影響代理成本,其比例越高,代理成本越低,假設1得到驗證。海外背景的系數為負值,但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實證結果未能支持假設2,說明獨立董事是否具有海外背景并沒有對我國民營控股上市公司代理成本產生影響。獨立董事薪酬平均值的系數為負值,但是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實證結果未能支持假設3,表明獨立董事的薪酬高低并不會影響代理成本。獨立董事學歷平均值的非標準化系數為-0.314,t值為-1.686,在10%的水平上顯著負相關,說明獨立董事的學歷越高,代理成本越低,假設4得到驗證。
五、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
(一)研究結論
本文以我國創業板民營控股上市公司2011—2015年數據為樣本,研究獨立董事特征對代理成本的影響,通過實證分析得到以下結論:
1.獨立董事比例與代理成本呈顯著負相關關系,獨立董事占董事會成員的比例越高,代理成本越低。獨立董事具有獨立性,與公司股東和經理人沒有直接的利益關系,能夠客觀地評價公司經理人的行為,做出決策。獨立董事的人數越多,對公司管理人員的約束力就越強,董事會被管理者控制的可能性就越小,獨立董事更能達到監督的效果,獨立董事比例越高,其發揮監督作用的程度越強,進而使代理成本降低,為公司做出相關經濟決策提供保障。
2.獨立董事海外背景與代理成本沒有顯著的負相關關系,具有海外背景的獨立董事并沒有降低由于股東與經理人之間利益沖突而產生的代理成本。這可能是因為民營控股上市公司更注重發展國內經濟,更需要與國內經濟發展相對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來適應民營企業在國內的發展,而具有海外背景的獨立董事,雖然通過在海外學習得到了先進的專業知識和管理技能,受到海外文化的熏陶,但是海外的管理經驗可能不適合民營企業的經濟管理體制,所以具有海外背景的獨立董事不能從公司的實際經濟發展出發給予建設性的意見,并沒有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股東和經理人由于利益沖突而產生的代理成本。
3.獨立董事的薪酬與代理成本沒有顯著的負相關關系,并不是獨立董事的薪酬越高,其發揮的作用就越強,代理成本就越低。這可能是因為獨立董事具有獨立性,他們會為公司決策提出客觀的建議。他們一般都比較注重自身的聲譽,從對自身的要求來說,他們會監督公司內部人的行為,不會因為薪酬越高,監督程度越強。所以,更高的薪酬不會影響獨立董事的監督效果,在一定程度上不會對代理成本產生影響。
4.獨立董事的學歷與代理成本呈顯著負相關關系,獨立董事的學歷越高,對公司內部人的約束力越強,代理成本越低。學歷越高,掌握的專業技能也越多,通常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并且學歷越高的獨立董事,擁有較強的判斷能力,在公司發生串通舞弊等違法或者不合理的行為時,會做出合理的判斷,對這種行為進行制止。一個企業擁有越多的高學歷人才,還會得到外界的認可,認為該企業具有較強工作能力的人越多。所以,獨立董事的學歷越高,越能夠對公司的治理起到制衡作用,減少內部控制人現象,進而減少代理成本。
(二)政策建議
根據本文的實證分析結果和相關文獻意見并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方面提高獨立董事的作用,增強其治理效果,進而降低民營上市公司的代理成本:
1.獨立董事比例的增加會降低代理成本,因此,公司可以適當提高獨立董事的比例,較多的獨立董事可以在公司做出決策時商議出更合理的解決辦法,并在董事會成員中占有一定比重,對公司治理起到平衡的作用。另外,在提高獨董比例的同時還要注意細化獨立董事的監督權限,不能一味地增加數量,要強化獨立董事的監督責任,使獨立董事發揮其應有的作用,而不是作為形式性的機構存在。獨立董事要充分發揮自身的經驗優勢,為公司的決策提供獨立的意見,并做出合理的判斷。
2.公司的獨立董事應該注重結合國內經濟發展狀況對公司的決策做出合理的判斷。作為民營控股上市公司,其發展要結合國內經濟發展特點,選擇適應民營企業發展的經濟體制,這就要求公司的獨立董事站在企業的角度,結合國內經濟發展的特點,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提出適應我國民營控股上市公司發展的建議,為監督內部控制人,平衡公司治理提供保障。
3.獨立董事越高的薪酬并不會降低代理成本,很有可能獨立董事領取的是固定薪酬,且獨立董事注重自身的聲譽。在給予獨立董事權力的同時,要對獨立董事的責任和職能發揮進行約束。在我國現階段,獨立董事的作用并沒有充分發揮出來,為了保證其監督的有效性,應該強調獨立董事的約束條款來約束獨立董事的行為,這樣能夠加強監督職能,進而減少代理成本。
4.公司應盡可能多地聘請高學歷人才,注重高學歷人才的培養,同時要強調獨立董事能力的提升,從公司實際出發,充分考察每位獨立董事的能力和經驗來分配公司業務,從而使高學歷人才和具備較強工作能力的獨立董事充分發揮其作用,達到治理公司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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