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志社需要與論文作者聯系時,一般都是聯系通訊作者,而不是聯系其他作者。一般論文投稿都會填寫通訊作者,可以是論文第一作者,也可以是作者導師或者老板。因為有的論文作者很多,雜志社不可能有事與所有作者都聯系溝通,所以通訊作者是雜志與作者聯系的橋梁,非常重要。
通訊作者是負責論文對外聯系的人,論文投稿時需要寫作者名字,也要寫通訊作者的名字和聯系方式。通訊作者往往是整篇論文的總負責人,承擔著投稿、評審、發表等整個流程中和期刊的溝通。通訊作者一般有以下幾類:
1、論文的法定負責人
通訊作者也是論文的主要受益人之一。也可以這么說,論文的第一作者是這項科研成果的主要貢獻者,而論文的通訊作者是這項成果的責任者和受益人。
2、導師、教授、科研項目的主要負責人
其主要貢獻是提供研究指導、研究經費、試驗場所、實驗室、儀器設備等與實驗相關的物質資源。
3、論文的任何作者
要是一篇論文有數個作者,通訊作者可以是他們中的任何一位。至于到底是誰,主要看通訊作者在這項研究中真正起的作用和做出的貢獻。要是他在整個實驗中做到了關鍵的作用,那么他就理所當然地即可做第一作者,也可做通訊作者。
綜上,如果你發表的是畢業論文,那么通訊作者通常是導師,對于研究機構來說,通訊作者一般是項目負責人,對于企業來說,通訊作者通常是老板。在論文署名時,通訊作者多數和第一作者是同一人,只有不同的時候才會備注通訊作者標識。
論文指導 >
論文常見問題 >
SCI常見問題 >
SCI期刊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