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一級律師需要發表論文嗎?答案是肯定的,律師職務設有一級律師、二級律師、三級律師、四級律師、律師助理。一級律師、二級律師為高級職務,三級律師為中級職務,四級律師和律師助理為初級職稱,一級律師和二級律師是高級職稱,高級職稱的評審都是需要發表論文的,那么一級律師的論文發表要求有哪些?
一級律師須系統掌握國內外法學理論,了解國內外法學動態;具有系統的律師業務知識和豐富的律師業務實踐經驗,熟悉國內外眾多的案例及分析、定性結論;掌握同律師專業相關的其它學科知識;能解決律師業務中出現的高度疑難問題,成績顯著;有很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對重大案件辯護、代理,以及重大非訴訟法律事務的處理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對法律理論和實務研究等有重大成果,公開發表、出版較高水平的論文、著作;有組織與指導二級律師及各級專業律師人才培訓、研討、案件分析的能力。
取得二級律師任職資格后,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才可評定一級律師:
(一)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前3名)公開出版律師及相關專業著作(譯著)1部,撰寫不少于8萬字;
(二)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
(三)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獨立完成的本專業論文4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以上就是評審一級律師的基本要求,如果您有評審需要,可以咨詢本網站的在線編輯,為您詳細介紹論文發表知識,幫助您評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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