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工作報告
按照市局的統一安排部署,12月20日-23日,局檢查考核組對各縣(市、區)年城管執法工作進行了檢查,并對20個重點鎮中心鎮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進行了考核,現將檢查考核情況通報如下:
一、檢查考核基本情況
(一)高度重視,組織領導堅強有力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城管執法工作,各城管執法部門(單位)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對上對下加強溝通協調,縣分管領導鼎力支持,領導班子團結奮進為城管執法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城管執法業務及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扎實推進,取得明顯成效。
(二)求真務實,執法理念明顯轉變
各城管執法部門(單位),按照市局年初提出的執法理念,在執法工作中普遍踐行和諧執法、為民執法、規范執法、嚴格執法的執法理念,采取多種措施狠抓隊伍建設,樹立城管執法良好形象,積極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城管執法工作,開展城市管理市民互動活動,讓城管執法工作能夠得到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建章立制,管理工作規范有序
各縣(市、區)執法部門(單位)都根據各自的實際,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基本形成了管理、監督、考核、獎懲一整套管理體系。縣執法局將隊容風紀、日常執法等都納入績效考核范圍,由分管局長輪流擔任值班局長,帶頭抓日常監督考核。冠縣執法大隊每星期一由大隊長帶隊對城管執法工作進行檢查。縣執法局利用數字化管理平臺提高執法效能,取得較好效果。縣執法局以規范執法文書為突破口,進一步嚴格執法案件辦理流程,做到了案件資料齊全、準確,卷宗整齊,程序規范。
(四)積極探索,執法方式不斷創新
年,各縣(市、區)執法部門(單位)在探索創新執法方式上取得明顯成效。縣執法局提出“大城管”管理理念,成立了縣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指揮調度監管中心,分管副縣長任指揮調度監管中心主任,執法局局長任副主任,規劃、建設、住房、市政、園林、環保、工商、公安、交通、法院、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成員,明確城市管理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建立執法局網站和數字化管理平臺,提高了辦事效率和執法效能。縣執法局加大績效考核工作力度,成立了績效考核辦公室,局里拿出十萬元用于績效考核的獎勵,獎優罰劣,較好的調動了執法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五)多措并舉,城市管理水平顯著提升
各縣(市、區)執法部門在市容管理上狠下功夫,取得明顯效果,實現了城市主要干道、重點路段、重要場所無擺攤設點,城市支路、背街小巷管理規范,改善了城市環境,提升了城市形象,特別是、東阿,整個城區秩序井然,管理有序,市容市貌有了較大改觀。
(六)勇于實踐,試點工作扎實推進
各縣(市、區)大部分單位高度重視重點鎮中心鎮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努力推動該項工作的開展。開發區大隊在各辦事處設立執法中隊,人員在各辦事處內部調劑,實行雙重管理,在各辦事處范圍內開展城管執法工作,目前,中心鎮試點工作已經在辦事處、屯全面推開。縣執法局經縣政府批復同意在中心鎮開展綜合執法工作,今年已經在四個鄉鎮展開,年計劃在所有鄉鎮開展城管執法工作。縣鎮、市鎮、縣清平鎮、莘縣燕店鎮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已經較為成熟,人員、職責、辦公場所都已經固定,執法工作已穩步開展。
二、檢查考核結果
(一)全市城管執法工作優秀單位
縣執法局、縣執法局、縣執法局。
(二)中心鎮、重點鎮相對集中權處罰試點工作優秀單位
縣執法局、開發區執法大隊、城建監察大隊。
三、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城管執法工作比較缺乏前瞻性。如何提升城管執法水平缺少明確的打算和規劃。二是城管執法工作力度還有一定的差距。有的單位各項制度已成體系、配套齊全,各項工作開展的有聲有色;有的單位在利用數字化手段管理城市方面已經取得初步成效,但還有些單位工作上缺乏亮點和特色。三是重點鎮中心鎮試點工作發展不均衡。有的單位已全面開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的單位還在籌建過程中,進展比較緩慢;個別單位還沒有正式啟動重點鎮中心鎮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
四、鞏固提高措施
一是制定全市城管執法發展規劃。借鑒先進地市的做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我市城管執法工作發展規劃,提出一段時期內城管執法工作的發展目標和方向,統一思想和認識,引導全市城管執法部門圍繞新的目標和要求,不斷提升城管執法工作水平。
二是開展各縣(市、區)執法單位間的交流學習。各縣(市、區)執法單位的工作各有特色,縣執法局的指揮調度監管中心的做法,縣執法局、開發區大隊、城建監察大隊重點鎮中心鎮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縣執法局的執法案卷,東阿縣執法局的務實敬業精神等都值得全市城管執法部門學習借鑒。
三是進一步加大重點鎮中心鎮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開展力度。各縣(市、區)已經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的鄉鎮,違法占道、違章建設等“臟、亂、差”現象得到有效控制,鄉鎮容貌、環境衛生明顯改善,因此,進一步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向重點鎮中心鎮延伸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