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藝術理論
本文試圖從一個新的角度來探討藝術掌握世界的方式問題。這個角度,即“為什么是藝術”而不是“藝術是什么”。這是對藝術的考察從靜態向動態的轉換;是著重從主體藝術實踐的過程來考察藝術掌握世界的方式。
關于藝術掌握世界的方式歷來眾說紛紜,莫衷一是。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導言》(1857一1858年經濟學手稿)中提到藝術的、宗教的、實踐一精神的掌握世界的方式,但并未論述藝術掌握世界的方式到底是什么,它有什么特征,它與宗教的、實踐一精神的方式是什么關系,只是說了它與經濟學的思維方式不同。但盡管如此,馬克思的這番論述對我們研究藝術是有啟發意義的。
首先,不同的對象有不同的掌握方式,或者說由于主體使用不同的方式,世界對主體而言成為不同的對象。第二、無論采取什么方式,對世界的掌握是一個過程。第三,掌握的方式存在于主體與世界的聯系之中,進一步說存在于主體的實踐之中,因此考察藝術掌握世界的方式必須充分注意主體的實踐過程。
藝術對世界的掌握是~個不斷運動著的過程,是一個動態系統,我們可以把它象征性地表現出來:“世界一創作主體一作品一接受主體一世界。”這個系統中的“世界”不是包容一切的客觀存在,而是創作主體和接受主體所能感受、意識到的世界。這個系統中的“作品”是創作主休創造的“藝術世界,但這個“藝術世界”須經接受主體的參予而得以最后完成。在這個系統中,創作主體的實踐與接受主體的實踐以“作品”為交結點而形成一個完整的藝術活動過程。以往從假定的藝術觀念(即藝術是什么)出發考察藝術掌握世界的方式,一是根據這個過程的一點—作品而作出界說,一是把這個運動著的過程在意識中凝固起來從而得出定義,最常見也是最有代表性的是:藝術以個別掌握一般?!沧ⅰ尺@種觀點的主要依據是認為藝術思維的特點是形象性,因而藝術掌握世界的方式是用形象體系的方式掌握世界,進一步說是認為藝術掌握世界是以客觀世界的個別、具體和特殊事物的形象為起點,以藝術典型形象為終點。這種觀點主要是對運動過程的起點與終點進行比較,而對這運動過程的考察卻未予以足夠的重視,另外思維過程伴隨著形象(意象)并非藝術所特有,這種觀點實際上回避了這樣一個問題:這些典型形象為什么是藝術形象?要回答這個問題不僅要把藝術對世界的掌握看成是~個運動的過程,一個動態系統,而且更重要的是研究這個系統的運行機制。在這個過程中起重要作用的是藝術的形式規范和藝術審美意向兩個因素。藝術的形式規范表現為藝術的規范形式(如文學、戲劇、繪畫、音樂、雕塑等)制約、規范藝術主體的藝術實踐。藝術審美意向是指在一般的主體與客體之間建立藝術審美關系,互相確立藝術審美主休與藝術審美客體的地位。
藝術形式規范主要借助藝術的規范形式得以實現。藝術的規范形式是歷史地形成的,它隱含在傳統的藝術作品之中,這是它的物化狀態,如詩歌這一形式便是隱含于難以計數的稱為“詩歌”的文學作品之中。藝術規范形式當它處于純粹狀態時只是存在于特定藝術主體意識中的圖式,這個圖式是藝術主體在特定藝術傳統的熏陶下形成的,它形成之后制約并規范藝術主體的藝術實踐。因此,藝術形式規范主要是藝術傳統既予的方法、法則。
在理論思維的行程中現實的具體經過抽象規定性而在精神上再現為具體;在藝術掌握世界的過程中,客觀現實只有當主體用藝術的法則、方式、態度對待它,并具有相應的藝術審美能力時,它才實際地成為創作主體的藝術對象,從而創造出藝術形象。因此采用不同的法則,客觀現實則成為不同的藝術對象,即藝術形式規范決定客觀現實成為何種藝術對象。每種直接作用于創作主體的規范形式,如長篇小說、格律詩或木刻、油畫之類,都有自己獨特的方法和法則。因此,嚴格說來詩人的藝術對象不同于小說家的藝術對象,油畫家的藝術對象不同于中國畫家的藝術對象,這是因為形式規范的不同,要求藝術家以不同的方式對待客觀現實。同樣的道理,形式規范也要求藝術家創造出不同形式的藝術作品。作品中的規范形式也要求接受主體以某種特定方式、法則對待它們,比如以對待詩的態度對待詩,以對待版畫的態度對待版畫等等,換句話說,接受主休不能在詩中期待小說般的敘述,也不能在中國畫中期待油畫般的描繪。
人們在藝術傳統的熏陶下對藝術規范形式有一種直觀的把握,有與藝術規范形式相應的主觀圖式。當接受主體對某些作品的藝術性有足夠信任時,他是感受、理解這些作品,借以建構或完善自己的圖式;當接受主體對某些作品持懷疑或保留態度時,便是依自己的圖式對這些作品作出判斷—它是不是藝術,是何種藝術審美對象。這兩種行為往往是相互交叉相互滲透地進行若的。因而藝術教育往往是提供一批范本供人學習模仿。而一批公認的藝術杰作是各種規范形式的典范,正因為它們是人們心中藝術圖式的最完善的外化。人們在藝術實踐中接受藝術傳統而建構自己的圖式,圖式的外化又導致作品的產全、藝術的豐富。各人心中關于規范形式的圖式既是相似的,又是各具特點的。處于純粹狀態的圖式是模糊的、不定型的,而藝術家是某種圖式的展示者,他們創造各種結構使純粹狀態的圖式明朗化并獲得明確的表現。如小說有各種各樣的體裁,有各種各樣的流派、各種各樣具體的結構,不管怎樣豐富多彩變化多端我們總還稱其為小說,正是因為它們仍未逃逸我們心中關于小說的圖式。
藝術大師的可貴之處就在于把一個令人驚奇的世界領到我們面前,使我們恍然大悟原來這個世界符合我們心中的藝術圖式。
藝術形式規范不是固定不變的,也不是單層次的。因而它的規范作用不是模式化的削足適履,而是內在地制約著藝術實踐。喬易斯的小說不能用作否定托爾斯泰小說的理由,盡管在外部模式上它們是多么的不同。藝術規范的作用是多層次的,有藝術材料一媒介、藝術形象、藝術世界及意蘊。因而對藝術形式規范的領悟和把握的深度與廣度表現為一個人對某種藝術形式的市美能力。對創作主體而言,把握的層次與側面越豐富便越能獲得創作自由,其板致是隨心所欲而不逾矩。對接受主體而言,對規范形式的把握越深越廣則越具有審美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