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響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因素
1.1農村金融結構與農村經濟結構不協調。其不協調表現在幾個方面:首先農村金融機構布局不合理,我國東部農村的金融機構分布較密,而西部的農村金融機構不僅分布密度小而且供給數量也有十分有限,表現出嚴重布局失衡,導致了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現象的存在;其次農村貸款的發放結構也不合理,農村信貸需求包括農業生產需求、基礎設施建設需求、消費需求以及企業貸款需求,這些需求都與農村經濟的發展有著直接的影響,但目前農村貸款發放大部分是給鄉鎮企業,在其他方面的資金投入極少,由于這種不合理的貸款發放結構使農村經濟發展受到了約束。
1.2農村金融機構的效率低下。由于農村經濟發展的環境比較特殊,貸款回收難度大,貸款發放的成本高,使農村金融機構運行效率低下。農村信用社的管理體制落后,管理機制十分混亂,產權不清、委托機制失靈,使農村信用社的功能難以發揮,使農村金融機構效率低下。農村金融機構中一大部分的產業人員是從農村吸納來的,文化素質不高,觀念保守,整體素質水平較低,信貸工作很難細作,其業務存在潛在風險,較低了農村金融機構的效率。
1.3農村金融市場機制有缺陷存在。
(1)由于我國農村經濟和城市經濟的發展是不同步的,致使農村金融發展水平要落后城市金融發展水平,農村的金融市場只存在信貸和保險,而農村保險才剛剛起步,很多方面都存在很大的不足之處,使農村保險市場發展困難,這阻礙了農村資本市場的發展,導致農村資本市場的發展很不完善;
(2)農村金融市場處在一個低級的形態,缺乏創新的金融工具和電子化的金融產品,融資渠道單一而且是間接式的,農村金融機構效率低下,農村經濟的發展很緩慢,難以形成規范、統一的農村金融市場,使其發展很落后;
(3)農民的整體素質不高,農村金融市場缺乏良好的信用環境,加上我國相關的法律不健全,使法律信用制度不完善,致使農村金融市場信用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不健全。
1.4政府對農村金融的不合理干預。政府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利率進行嚴格管制,使利率不能靈活調配整個農村金融市場的資源,農村社會的資源不能合理流動,影響農村經濟增長;另外,對農村非正規金融進行嚴格管制,使農村經濟發展所需資金得不到有效補充。
2、發展我國農村金融的政策建議
2.1構建完善的農村金融體制。首先,要擴大農村金融規模,它決定著農村金融的供給礙,而農村金融又是農村經濟增長的資金保障,要建立多元化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以建立正規的農村金融機構為主,同時以建立非正規農村金融機構為輔,使其成為一個良性競爭的農村金融體制,可以提供高效的服務以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其次,是要運用多樣化、靈活的農村金融工具,并鼓勵農村金融產品的不斷創新,使其業務范圍不斷拓寬,能夠滿足農業發展的各方面需要,為其提高強大的資金保障。
2.2通過優化農村的金融結構帶動農村的經濟增長。目前,我國的農村金融機構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這使農村的金融結構趨向單一化,不利于我國經濟的發展,應該建立多元化的農村金融體制以適應經濟發展的需求,農村金融機構間的競爭越激烈其所發揮的功能越明顯。我們要正確引導農村非正規金融機構的發展,使其較正規金融機構有一定的優勢,使正規金融機構為了增強自己的競爭力而不斷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和創新服務產品。為了保證農村金融市場競爭的公平性,要建立健全的農村金融市場機制,其中包括進入機制和退出機制,以維持一個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使金融市場能夠健康的發展,還要將農村金融機構商業動作模式構建的更加完備,使其可以促進農村金融體制的創新,從而可以維持農村金融持續、穩定的發展,同時促進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加快新農村建設的步伐。
2.3加強政策支持和監管力度。為了擴大農村金融規模,政府應該適當放寬政策,積極建立完善的與農村金融改革相關的法律制度,給農業金融機構提供一些優惠性政策,以支持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同時政府還要建立更加完善的農村金融機構監管體系,以此來保證金融監管力度,使農村金融效率得到提高,從而加快農村經濟發展的腳步。
作者:馬巖 單位:吉林省伊通滿族自治縣農村經濟管理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