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法律學
隨著法制建設的發展,我國的法學教育呈現出一片繁榮的景象,回顧過去二十多年的歷程,人們可以感覺到我國法學教育發展的迅猛勢頭。從2000年至今,法律專業一直躋身于全國報考十大熱門專業之列,然而與這種報考熱相對的,卻不是法學教育的成功,在全國就業十大熱門專業中,法律專業從來就不曾出現過,這種招生與就業的不平衡使得整個法學教育陷入一種尷尬的境地。
古今中外,法學教育都是以注重于傳授系統、科學知識和培養學生職業實踐操作能力為己任的,這兩種功能的結合使法學教育適應著社會的實際需求。然而綜觀我國現行的法學教育,往往偏重知識傳遞和學術研究的方面,很少考慮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對于社會的實際需求的考慮更少,法學,因而成為了一種坐而論道之學。這種法學教育實踐忽略了職業思維訓練和能力培養的方面,這顯然有悖于法學教育的宗旨。造成這種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教學與實用的分離,即我們現行法律教學的知識性與實用性產生了一定程度的脫節,具體而言,是指現存的法律教學實踐存在不足。
一、我國法律教學實踐的現狀
(一)我國法律教學實踐模式
目前,我國法律教學實踐為了把教學和實踐環節較好地銜接起來,進行了多種形式的嘗試,主要表現為模擬法庭、專業辯論、義務咨詢、寒暑假及畢業實習等形式。
1.模擬法庭
在法學教學實踐中,模擬法庭是學生將所學的法學知識進行綜合演練的重要基地,是一種行之有效的實踐教學手段,一般來說,模擬法庭注重選擇案例的典型化,以便實現理論和實踐的有機結合,進而使模擬法庭變成鮮活的法制教育課。
2.專業辯論
為了使學生所學的理論能被及時地消化并轉化為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問題的探討是必不可少的,通常情況下都會以專業辯論的形式出現。給學生一個或幾個有爭議的案例,一個案例有幾個不同的觀點,讓學生自己去判斷,然后由各小組推舉出中心發言人做發言,不同觀點小組可以對抗,充分陳述自己的理由,然后由教師進行評析。這種方式既鍛煉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又實現了教改中要求的改變以教師講授為主的舊模式,實現啟發式教學,讓學生成為學習中的主角。
3.義務咨詢
除了在課程設置范圍內的模擬法庭和專業辯論以外,在日常生活中進行的義務咨詢也是我國法律教學實踐的形式之一。一般來說,各個法律院校都在“3、15”、“學雷鋒月”等時期開展不同的法律義務咨詢。由于地點的靈活和能保證參與人數的特點,義務咨詢已成為法律實踐必不可少的內容之一。
4.寒暑假及畢業實習
理論源于實踐并指導實踐,因此畢業實習是學生接受了幾年的法學教學之后,理論與實踐結合的重要環節。在這一階段,學生被安排在實習點,通常是司法機關以及各個律師事務所。學校在選擇實習點時,本著讓學生“深入其中,接觸案件”的原則,重點選擇案件比較集中且多樣化的基層法院作為學生實習的基地。其次是檢察院,學生被分配到各業務庭,與辦案人員一起辦理案件。經過一段時間后,再進行一次輪換,盡量讓學生接觸到刑事、民事、經濟等各類型的案件,以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
(二)我國法律教學實踐之不足
法律教學應注重實踐,這是無庸置疑的。以前各院校法律專業對教學實踐進行了多種形式的研究和探索,取得較好成績,但是在實踐環節上仍存在不足。
1.模擬法庭的真實性不強
雖然目前各個法律院校都在模擬法庭的外部建設上有所投入,但是卻對于法庭的內容、形式認識不足,使得模擬法庭并沒有真實地反映出現實法庭中的對抗和辯護情形。現存的模擬法庭由于各方當事人、法官等的角色扮演人彼此之間熟識,并且由于要公開面對廣大師生,往往出于保證模擬過程的順利進行的目的,在開庭前大都準備好了相應的講稿,甚至集體演練臺詞,在這種情況下,模擬法庭僅僅是一場表演,根本無法體現法庭上的緊張、激烈的提問與辯護,這樣就使得模擬法庭趨于形式,而不可能達到運用法律的目的。
2.畢業實習質量不高
在畢業實習過程中,大多數學生能實實在在地接觸到案件,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到實踐中去,使自己在畢業實習過程中,學業水平、業務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受到實習單位的好評和重用,但是我們也不能不看到某些實習單位對實習生的安排尚存在一些問題,由于實習學生本身缺乏業務經驗,實習單位出于對效率的考慮,往往將學生安排在非業務部門,或者學生雖然被安排在業務庭,但是接觸不到案件,只是做一些雜工作,這樣學生雖然進行了實習,但是卻沒有得到很好的鍛煉,本身的業務水平沒有得到提高,影響了畢業實習的質量。
3.實習多元化程度不足
目前的畢業實習單位多以公、檢、法以及法律事務所為主,隨著改革開放及市場經濟發展,法律應為市場經濟建設保駕護航,這是法律應用的方向。法律專業畢業生,畢業實習基地應向企業擴展,目前企業的改制,企業中的勞資關系,企業對外部的經濟往來等,呼喚著法律的指導和支持,學生到企業實習能開闊眼界,并能有一番作為。總體而言,我國的法律教學實踐形式上較為豐富,但是由于長期以來觀念上的偏差、重視的程度以及實習的質量上都打了折扣,這種形式和實質的不符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法律人才的培養。面對目前我國法律教學實踐中存在的不足,我們應該放開眼光,充分分析和借鑒國際上好的經驗,借他山之石以攻玉。
二、國外法律教學實踐的優勢
談到國外成熟的法律教學實踐,就不能不提到被公認為實用教育典范的“法律診所”。美國法律教育的任務,受其法律職業化目標的影響,一直追求實用目標,也因此其法律教育的內容,不是純粹的理論體系或學術體系,而是探討解決社會問題的理論體系。法律教育不僅要教理論知識,更要教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和技巧。法學院培養出來的法律人才不是僅僅會理論的人才,也是能夠熟練分析現實案件提出解決方案的人才。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立足于應用的一系列實踐教學在美國得到了廣泛的推行,其中最為成功的當數“法律診所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