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教育培訓論文
一、農民工培訓教育模式的現狀
(一)職業院校參與的培訓模式
職業院校參與培訓模式具有一定的優勢,同時對職業院校的教育也起到促進作用。現行高職院校在培養方式上具有明顯優勢,如院系的專業設置、培養方案、教師隊伍、實習基地和就業崗位服務等方面。但是此模式在開展農民工培訓實踐中存在一定的問題,比如辦學模式死板僵化、教育培訓觀念落后、培訓教育經費短缺和師資薄弱等問題。所以職業院校培訓只有不斷更新培訓知識,適應企業用工培訓觀念、搞活職業院校培訓辦學模式、提升教師隊伍的力量、引入企業相關的競爭機制,從而提高培訓的效果,為企業輸送更多的適應人才。
(二)企業內部培訓模式
企業培訓模式對農民工教育培訓來說起到的效果最直接,早在2010年頒布的新政策中特別強調發揮企業培訓的作用。而企業往往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愿花太多財力和人力去培訓農民工。對于企業是否愿意花精力與財力進行農民工培訓,以及如何對農民工進行培訓的問題一直以來都是企業長期面臨的問題。只要市場機制下通過培訓能產生合適的激勵,企業就可能對農民工進行培訓,如果企業培訓效用佳,具有針對性,那農民工也可能愿意花時間進行培訓。但在實際工作中,農民工的流動性使得企業在培訓上“溢出效應”更明顯,從而導致企業會選擇不去培訓的農民工,這是由企業追求利益最大化決定的。
(三)多元化培訓模式
多元化農民工培訓模式是“政府+市場”的模式,它提出在勞動力市場機制的不健全運行條件下,以效率與公平為原則,以政府領導作用為先,并通過合理市場杠桿,加以適合的市場激勵機制,來提高農民工培訓效果。但由于此多元化培訓模式以“中央政府———輸入地地府———輸出地政府———農民工企業———中介機構———農民工自身”這個復雜的過程,必然會造成模式在運行過程中失效。
二、產業升級中返鄉農民工培訓創新型模式的構建
本文旨在研究構建新時代產業結構升級中的農民工培訓新模式。以城市適應性培訓、就業培訓、創業培訓為培訓內容的“三位一體”培訓模式。這種創新型培訓模式具備以下幾個特征:
(一)以政府為主導
培訓政策是由政府來制定和維護的,建立完善的農民工培訓模式需要政府政策法規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來實現。培訓模式是由政府來決定,同時服務于制定的培訓模式中,這種模式主要是通過以鄉鎮宣傳發動為主,資源合理統籌,提高監管激勵和擴大資金投入這些方面入手,來落實政府在培訓模式中的職責。為了要提高培訓效率,政府的勞動保障部門應整合培訓資源,使各項資源配置都能達到最優化。
(二)建立完善的激勵與約束機制
新型模式中要發揮政府———企業———農民工三者積極性。新型模式是否可以發揮效果,還需要建立政府———法律———輿論三者結合的約束機制。完善的激勵與約束機制,使其能發揮監督作用,才能規范培訓過程中各項參訓行為,使培訓工作能正常運行。研究者經過多次實驗證明,良好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對任何工作都有促進作用,培訓模式中運用合適的激勵與約束機制能提高培訓的效果。
(三)多層次化培訓對象
針對不同的農民工要采用不同培訓方式,因人施教。在培訓的過程中,培訓的內容要根據農民工的年齡結構,農民工的知識文化水平和技術能力水平,進行不同層次的培訓劃分,對文化水平較高的青年人采取培訓水平一般以精密技術、經管管理方面的培訓;而對一些文化水平較低年紀大的中年人采取較簡單的技術工種進行培訓,對他們的操作進行規范管理培訓。通過分層次化培訓使得不同對象有不同的培訓內容,使這些農民工不僅在技能方面能所有提高,而且能提高他們以后的投入回報率,以此來提高新型模式實施的可操性。
(四)培訓內容豐富化
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民工的心理疏導問題和創業培訓情況也是新型模式中應考慮的因素,近些年社會的高速發展給眾多人群帶來物質和精神上的壓力,農民工也不例外。以往的培訓模式中的培訓內容都跟不上企業的發展,內容滯后,知識沒有及時更新,使很多農民工培訓后還是沒辦法適應企業各項崗位,所以新型模式的培訓內容不能局限于傳授傳統的法律文化知識、機器的安全操作規定和企業技能職業培訓,還應加入對一些有理想有欲望進行創業的農民工進行創業培訓,政府也要在政策上支持農民工進行創業,提供創業指導。但又因為農民工長期以來一直在整個社會群體都屬于弱性群體,都生活在社會的最底端,心理容易產生自卑感,所以政府應對這些社會群體多加關注,了解及掌握他們的心理狀態,可開設專門的心理咨詢公益機構,對他們進行心理疏導。這種“三位一體”的培訓內容體系以市場需求為出發點,符合農民工的要求和特點。
三、結語
在全球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企業越來越重視人力資源的管理及培訓,一套對企業有效的培訓模式,將對企業的發展有極大的幫助,本文基于現有的農民工教育培訓模式的問題分析了各自的優勢和不足之處,結合自身的現狀研究出了以政府培訓,指導就業為中心的三位一體新型農民工培訓模式。改善了以往模式的不足,針對鄉鎮的現狀提出了適合鄉鎮發展的教育培訓模式。
作者:辛娜 單位:宜春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