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社會行政論文
作者:李錫炎 單位:四川行政學院
加強行政能力建設,提高地方政府建設和諧社會的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是把和諧社會建設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的關鍵。地方政府既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又要認真貫徹執行地方黨委確定的地方政策和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及有關決議;既要確保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憲法、法律在本地的貫徹落實,又要結合本地實際創造性地工作,把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項工作落實到經濟社會的行政管理之中。因此,地方政府一定要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來認識加強行政能力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正確認識和準確把握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若干重要關系,學會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來認識和把握加強地方政府行政能力建設的目標、任務、重點、難點,努力提高地方政府科學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
一、正確認識和把握構建和諧社會與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關系,進一步提高地方政府科學行政、以全面協調發展求和諧的行政能力科學發展觀是黨中央從新世紀新階段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戰略思想,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也是統領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指導思想。科學發展觀強調“以人為本”和“人的全面發展”,體現了建設和諧社會的本質要求;科學發展觀強調全面發展,涵蓋了和諧社會推進民主法治、保障公平正義、倡導誠信友愛、激發社會活力,實現安定有序等基本任務;科學發展觀強調協調發展,包含了和諧社會各方利益妥善協調、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等重要特征;科學發展觀強調可持續發展,內含了和諧社會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等重要目標。可以說,構建和諧社會,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與生動實踐。科學發展觀是從發展的角度求和諧,構建和諧社會則是從和諧的角度促發展,兩者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地方政府在實施經濟社會事務管理的過程中,必須進一步提高地方政府科學行政,以全面協調發展求和諧的能力和水平,善于正確認識和準確把握構建和諧社會與落實科學發展觀之間的辯證關系,按照科學行政的原則,把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的要求,落實到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實踐中,著力解決不同區域、不同領域、不同行業、不同群體之間發展失調失衡的問題。地方政府一定要更加注重整合社會資源,特別要注意行政資源的整合。既整合資源要素,健全資源有序流動的良性機制,促其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實現優化配置,又要整合社會力量,充分調動和激發一切積極因素,有效發揮和聚合一切創造活力,形成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強大推動力,以全面協調發展求和諧。
二、正確認識和把握構建和諧社會與“三個文明”建設的關系,進一步提高地方政府民主行政、以社會全面進步求和諧的行政能力胡錦濤同志在中央舉辦的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中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同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機統一的。”加強物質文明建設,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創造更多的物質財富,可以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加強政治文明建設,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大力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可以充分保證全體人民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和自由,有效規范社會成員的行為,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政治和法律保障。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牢牢掌握意識形態領域的主導權,大力發展社會主義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通過產業發展占領文化市場進而占領思想文化陣地,可以促進全社會形成共同的思想基礎,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證。可以說,三個文明建設是手段和途徑,和諧社會是目標和歸宿。地方政府必須善于正確認識和準確把握構建和諧社會與“三個文明”建設之間的辯證關系,把和諧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作為一個有機整體,放在同等位置,細化落實舉措,強化保障條件,以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的豐碩成果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以構建和諧社會的實際成效推動“三個文明”共同進步,使加強三個文明建設的過程成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把構建和諧社會作為一項艱巨的歷史任務和重大實踐課題,從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整體布局去統籌考慮,將其納入“十一五”規劃和2020年遠景目標總體設計,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地方政府決策機制,使地方政府的決策與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愿望相符合,使制定和執行決策的過程成為科學行政、民主行政、構建和諧社會的有效途徑。
三、正確認識和把握構建和諧社會與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關系,進一步提高地方政府依法行政、以民主法治求和諧的行政能力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的社會。沒有民主法治,就沒有社會和諧。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認真實施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和根本途徑。地方政府一定要進一步強化法治意識,提高依法行政、以法治求和諧的行政能力,善于正確認識和準確把握構建和諧社會與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辯證關系,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讓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充分尊重和依法保障人民權利,保證使人民成為國家和社會的主人。地方政府一定要增強法治意識和守法觀念,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政必嚴,違法必究,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賦予地方政府的行政權力、行政程序進行行政管理,運用經濟和法律手段調節經濟運行,運用法律的權利義務機制調整各種社會關系、利益關系,依法處理各方面的利益關系,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使各個階層各個群體的人民群眾和社會成員各獲其崗、各司其職、各守其責、各享其成、平等友愛、融合相處。
四、正確認識和把握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與激發社會活力的關系,進一步提高地方政府把握公平與效率的結合點,以善政善治求和諧的行政能力社會公平正義與社會活力,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支柱和基礎。地方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和正確處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與激發社會活力之間的關系,在促進發展的同時,把社會公平正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依法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使本地區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使廣大人民群眾朝著共同富裕的方向穩步前進。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公平是衡量社會全面進步的重要尺度。社會活力,是推動社會不斷發展的現實力量和動力源泉,是現代社會的重要標志。其構成包括社會主體的活力、資源要素的活力、社會生產生活運行方式和機制的活力。如果說市場行為是實現效率、激發活力的主要手段,那么,政府行為則是實現社會公平的主要手段。地方政府應當清醒地認識到,市場經濟決不會自發地導致社會公平正義,政府的干預是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基本手段,國家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則是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基本保障。因此,地方政府應當把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激發社會活力,正確認識和把握公平與效率的辯證關系,當作自己的主要任務和道義責任,統籌經濟社會發展,努力實現經濟的持續增長和社會的全面進步。當前,差距過大是一種不公平現象,同時也存在另一種不公平的平均主義現象,這兩種不公平都不利于構建和諧社會,不利于激發社會活力。發展是硬道理,發展需要效率,需要激發社會活力;和諧是大目標,和諧需要公平正義,同時也需要激發社會活力。可以說,“充滿活力”是發展和和諧的契合點。地方政府應該抓住這個契合點,更加注重統籌兼顧,更加注重協調,更加注重整合行政資源,通過自己的善政善治,既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又激發社會活力。所謂善政就是指黨和國家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體現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愿望,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所謂善治,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和管理活動。善治的本質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的最佳關系。在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充分發揮善政善治的功能和作用,在保持社會活力、實現效率、承認合理差距的前提下,更加重視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使絕大多數社會成員受益,爭取得到社會不同群體的廣泛認同和支持,共建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