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古代文學文化論文
一、古代文學實踐性、實用性的原初態特質
中國古代文學作品在其產生的各個時代,始終具有可操作的實踐性、實用性的原初態特質,本來就是活性地存在于各自的朝代的。相當部分的文學體裁和作品原本是活性地存在于生活中、舞臺上的,與現實生活舞臺,以及歌、舞、戲劇等藝術舞臺表演密不可分,很多體裁本身就存在于生活舞臺中,強烈地體現著它實踐性、實用性的原初態特質。中國古代文學詩性系統的文體始終與音樂、舞蹈、日常運用等密不可分,體現著可操作的實踐性、實用性的原初態特質。詩、樂、舞三位一體,本來也是世界各民族早期廣泛存在的文藝現象。《詩經》的三大類作品《風》《雅》《頌》既是作品的產生地域、作者群體和內容題材、使用功能的分類,也是音樂體裁、風格、使用功能的分類,其中的國風和大部分小雅來源于民間,大多數是用于歌唱、演奏,或者作為舞蹈的配曲。大雅作為朝堂之樂,也多與音樂、舞蹈、政治功能有關;三頌作為廟堂之音,更是離不開音樂,離不開宗廟祭祀的實用功能,而以活性特點實時傳播于世間,就像今天的流行歌曲,而且各有其實用價值。《毛詩序》說:“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詠歌之,詠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發于聲,聲成文謂之音。”[1]而《墨子•公孟第四十八》說:“誦詩三百,弦詩三百,歌詩三百,舞詩三百。”[2]意謂《詩》三百余篇,均可誦詠、用樂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記•孔子世家》又說:“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3]而楚辭起源于民間,與楚地流行民謠息息相關。
也有其實踐性的活性特點和實用功能。《離騷》《九章》還帶有音樂的痕跡。而《九歌》根據王逸在《楚辭章句》里說:“昔楚國南郢之邑,沅湘之間,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樂舞鼓,以樂諸神,屈原放逐,竄伏其域,懷憂苦毒,愁思沸郁,出見俗人祭祀之禮,歌舞之樂,其詞鄙陋。因為作《九歌》之曲。”(王逸:《楚辭章句》)[4]孔子教育兒子孔鯉的事:“鯉趨而過庭。曰:‘學《詩》乎?’對曰:‘未也。’對曰:‘不學《詩》,無以言。’鯉退而學《詩》。”(《論語•季氏》)以及孔子說的:“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于鳥獸草木之名。”(《論語•陽貨》)又說:“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于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論語•子路》)[5]這些足見《詩經》的實踐性、應用性的特質。先秦政治、外交場合流行的“賦詩”言志的習慣,還有《雅》《頌》在朝堂和廟堂的實用特點,以及統治者采集或者創作《風》《雅》《頌》,以探查民情民意,都說明《詩經》可操作性的實踐性、實用性。可見楚辭和詩經的詩、樂、舞三位一體的特點是一致的。這是中國古典詩性文體的兩大源頭,此后的中國詩體文學始終與樂舞關系密切,始終具有實踐性、應用性的特質。漢樂府與南北朝樂府,以及魏晉詩人的擬樂府,干脆在體裁的名稱上就標明與音樂的關系。既然離不開音樂,那就要歌唱,所以曹操的《觀滄海》和《龜雖壽》詩都說:“幸甚至哉,歌以詠志。”從《漢書•藝文志》對樂府采集目的的記載“自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謠,于是有趙、代之謳,秦、楚之風,皆感于哀樂,緣事而發,亦可以觀風俗,知厚薄云”[6]可知實踐性、應用性、可操作性的特質。唐詩相當部分是可以唱和作為舞蹈的伴奏音樂的。“旗亭賭勝”(也叫“旗亭畫壁”)[7]故事中,梨園弟子歌唱王之渙、王昌齡、高適的詩作,就是唐詩與藝術結合的實踐性和實用性的最好例證。而王維的《送元二使安西》作為唱本習慣叫《陽關曲》或《渭城曲》,或者《陽關三疊》,可以稱得上是當時的流行金曲。詞在唐代產生于民間時,就是用于歌唱的,當然也可以用于伴舞、演奏。
“曲子詞”的名稱明確地標識著它的原初態的音樂性特質。詞是伴隨著隋唐以來燕樂的流行而產生的,沒有燕樂也就沒有詞。詞的創作,叫做“填詞”,或者“倚聲填詞”,就是依據各詞牌所固有的樂曲去填寫唱詞。所以,詞家也叫“倚聲家”。直至發展到宋詞,仍然多是用于演唱、演奏、伴舞的。所以,姜夔身列中國古代十大音樂家和大詞家的雙重身份,也就不奇怪了。而他和其他詞家不同的是,他能夠“自度曲”,即作曲。可見詞的音樂性、實踐性和實用性極強。往后的元散曲、明清民歌等等,原本就是可以用于歌唱、演奏的。唐代的“俗講”和“變文”本是用于宣傳佛經教義的,又說又唱,音樂性和實用性、實踐性極強。傳統戲曲劇目大都是古代文學作品,中國古代沒有話劇,都是類似于西方歌劇的戲曲,都是必須演唱著表演的,音樂的成分比重很大。可見古代戲曲的實踐性和可操作性極強。中國古典小說在魏晉南北朝時代被看做生活的實錄,哪怕是志怪小說,像《搜神記》的作者干寶在序里都說,要以他記錄的所謂事實,來“發明神道之不誣”:“若使采訪近世之事,茍有虛錯,愿與先賢前儒分其譏謗。及其著述,亦足以發明神道之不誣陷也”[8]。可見魏晉南北朝時代小說的實用性。中國古典小說在話本時代,以及以后相當長時間里,那是直接面對聽眾的表演,實踐性極強。中國古典散文中的書信、奏疏、序跋、贈序、游說辯論之文、日記、哀誄之作等等也是具備濃重的實踐性、實用性色彩的。李斯的《諫逐客書》、吳均的《與宋元思書》、諸葛亮的《出師表》、晁錯《論貴粟疏》、賈誼《論積貯疏》和《陳政事疏》、辛棄疾的《美芹十論》等等作品就是典型代表。至于詩詞的用于紀實、托請、唱和、贈答,甚至代替書信的功能,則其實用性、實踐性的色彩是始終一致的。
二、古代文學類課程基于實踐性、實用性的原初態特質的教改
可操作的實踐性、實用性是中國古代文學始終如一的特質,而今天的古代文學類課程,即中國古代文學作品選、中國古代文學史、中國古代文學精品賞析、大學語文的古代文學作品部分等課程,往往忽略中國古代文學原初態的活性特質,僅僅把作品當作靜態的文獻來講析,使得古代文學的原初態特征越來越遠去,青年學子越來越不喜歡學習。這主要是因為古代文學類課程的教學目標定位存在一定的問題。目前,通行的古代文學類課程的教學目的,主要定位于古代文學知識的習得,一定的古代文學作品的閱讀鑒賞能力的培養。而其中的知識的習得的定位排在首位,尤其是中國古代文學史課程。由此,帶來的教學方式,主要就是教師在課堂上的幾乎是單向度的滿堂灌式的傳道授業解惑,學生參與動手的實踐性教學環節很少。這很不利于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以及對中國古代文學的可操作性的實踐性、實用性特質的理解。而且,僅僅把中國古代文學當作靜態的文獻來講析,有悖于古代文學活性的特質,不利于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從而影響古代文學教學目標、尤其是培養學生實踐性能力的目標的實現。因此把中國古代文學經典誦、唱、演引入課程實訓環節,體現其原初態的可操作的實踐性、實用性,是回歸古代文學原初態、激發興趣促進學習的有效途徑。課題組在中國古代文學類課程教學改革活動中,堅持實踐中國古代文學經典作品的“誦、唱、演”的立體化實訓的新教學模式。根據文獻檢索,國內各高校在古代文學教學研究和實踐方面,尚少有學校自覺地把剛頒布的《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結合在古代文學的教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