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城市建筑論文
1建筑設計理論
建筑設計是科學與藝術、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相結合的多學科創造性工作。從設計方法來說,它有別于一般的工程設計,其主要原因是建筑與一般工程物的建造目的不全相同。建筑首先是滿足安全的目的,其次在于它還要創造一種文化價值。建筑的價值包含適用價值、經濟價值和文化價值的總和。所以說:建筑設計=外界環境約束+功能+形式+經濟。建筑一直被認為是城市構成結構的主體,因為建筑不僅是人在城市中活動的主要場所與載體,而且是城市視覺環境的主要構成部分。當代建筑創作已不再僅僅表現單一建筑本身的價值,而著重于表現建筑與城市環境之間的關系,甚至重新組織建筑與周圍空間以重構這種關系。其基本的觀點即是建筑要服從城市形態,這意味著所設計的建筑應與城市環境聯系起來,在城市公共空間和城市形象構成中起到一定的作用。盡管構成城市物質實體結構還有道路,其它城市公共設施、樹木植被等主要的系統要素,這里主要關注城市與建筑物質實體相關聯的性質與特征。具體而言有下面幾點:
1.1注重空間、景觀的連續性與協調性。建筑創作通過對建筑體量、空間形態、高度、色彩、比例、細部處理等,取得與周圍城市空間環境的協調,使城市整體在空間連續性與視覺景觀方面都保持連續與統一,建筑與城市空間得以自然過渡與交融。如黑川紀章所參與的西柏林南佛特烈地區再開發國際邀請設計競賽,就是通過空間、景觀等方面的協調與連續,使該地區的再開發實現了與十九世紀柏林街屋的共生。
1.2通過立面設計表達城市公共空間。建筑立面以往常被看作是僅僅起到裝飾與封閉作用的“外皮”,而現代城市建筑學則將其看作具有一定厚度感的空間來處理,并通過立面建立連續的空間序列。這種立面空間是建筑室內空間與城市公共空間的一種過渡空間,是建筑與城市的一種交流與對話,通過精心的設計,往往能夠更好的表達城市公共空間。
2城市規劃與建筑設計的相互影響
城市規劃設計是一門正逐步完善和發展的綜合性學科,是一門在實踐中安排城市發展規劃與建筑設計、景觀設計相對關聯的實用性學科,它具有相對獨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它主要解決的是城市的面和線問題。建筑設計是在城市規劃的前提下,根據建設任務要求和工程技術條件進行全面設想,并根據其功能具體確定建筑物的空間組合形式和詳細尺寸,構造及材料做法。它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主要解決的是城市的點和面問題。城市規劃設計是一種設計社會空間和物質空間健康發展進程的社會實踐。因此城市規劃設計應該包括從策劃到維護的所有內容。“城市規劃設計最基本的特征是將不同的物體(包括建筑物)進行聯合,使之成為一個有機整體,設計者不僅必須考慮物體本身的設計,而且還要考慮一個物體與其他物體之間的關系”。一個城市建設的好壞與城市規劃設計水平的高低有著直接關系,因為城市規劃設計是城市建設的基礎,也是建筑設計的依據。城市規劃設計主要是通過建筑設計來實現的。城市規劃就是給城市設定一個底線,建筑就是在規劃的基礎上再創造,從單體或建筑群等微觀層次上指導著具體的城市建設活動,控制微觀物質形態。
3城市設計與建筑設計的相互影響
城市設計是對城市空間環境進行形體空間設計,這既與城市規劃、建筑設計有明顯的重合,又有本質上的區別。我國學者王建國指出:“從系統論的角度看,城市建設的諸學科在實施層面上構成了一個類似金字塔形態的多層系統。城市規劃是塔尖,建筑設計是塔基,而城市設計相當于塔身。”也就是說,城市設計是聯系城市宏觀形態和微觀形態的重要環節。
4城市建筑設計的支持策略
4.1建立城市管理與建設的互動
當前規劃實施效果與目標的差距,即城市與規劃的脫節,并不單單只是建筑設計的問題,作為城市管理依據的城市規劃同樣存在問題。當前規劃主要通過對規定性指標的確定來保證城市建設質量和社會公共利益。這樣的控制方式有其合理性,因為它具有清晰明確、便于操作的優點。但其不足之處也相當明顯,由于指標控制過于概括、抽象,且控制指標并不能與城市建設質量產生直接對應關系,從實施的結果來看對城市建設質量的控制效果較差。而直接與城市建設質量相關的,體現城市設計內容的引導性控規指標,由于多為描述型文字內容,在實施管理過程中對管理者個人專業水平的要求較高且缺乏統一明確的評判標準,所以難以在城市建設中得到體現,缺乏實際操作性。城市中的建筑作為城市的重要構成角色,在這樣的指導約束機制下“,恰如其分”的發揮自己的作用是比較困難的。因此,建立城市規劃與建設的互動,才能有效地促進城市與建筑的融合,真正做到城市規劃對建筑設計的合理控制和指導。
4.2完善建筑設計方案評審制度
建筑設計是科學與藝術、邏輯思維與形象思維相結合的多科學的創造性勞動,由于其決策及評價標準的綜合性,必須采取綜合管理的方式才能協調好各方面的關系,更加充分的體現城市意識。建筑除了本身的功用外,也被譽為凝固的藝術。重要的建筑是一個城市的象征,它的好壞對一個城市的形象影響也是很大的。建立建筑設計方案的專家評審制度,即組織一些專家對重要的城市建筑建筑設計方案進行評審是十分必要的。一是對建筑設計方案本身進行評審;二是看建筑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城市的要求,看它的設計思想是否體現了城市的意識。從專業的角度集思廣益,只有這樣才能選出好的作品,提高管理者的決策水平,把握正的價值取向。
4.3完善公眾參與機制
4.3.1公眾參與的意義。首先,積極性的確立。通過公眾參與,一方面讓設計者和管理者更好的了解公眾的需要,另一方面,讓公也理解建筑建設的社會、經濟意義,良好的互動帶來更高的積極性,有助于讓整治效果達到最佳。其次,豐富性的保證。城市的魅力來自多樣豐富的生活,在保證整體風格的前提下,公眾的參與能避免簡單化和偏好化的問題。城市變得更加的豐富多彩,這也才是整治的意義所在。第三,輿論性的引導。通過公眾參與,讓公眾認識到建筑設計的社會意義,形成良好的整治輿論環境,有幫助提高整治的配合度,減少整治過程中人為因素的變化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