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英美文學
優美、凝練的語言和意境,再加上精短的篇幅,是詩歌常受讀者特別喜愛的原因,同時它也是二十世紀英美新批評派理論家們采用文本細讀法進行研究時所喜歡使用的文類形式。英國詩人、批評家燕卜蓀出版于1930年的《含混的七種類型》一書的基本內容就是“對詩歌進行分析性的細讀”,其批評的要義就在于“批評要在詩作為詩的結構中處理詩的意蘊”。[1]同漢語言一樣,英語的文體風格也變化多樣,各種文體豐富的表現力和獨特的魅力在英美作家的文學作品中更是被表現得淋漓盡致。對英語專業的學生來說,要真正掌握英語,學會如何去閱讀、欣賞英美文學作品,尤其是文之精髓的詩歌,是十分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借鑒比較文學的方法對《英美文學選讀》[2]中入選的詩人代表威廉•華茲華斯、瓦爾特•惠特曼、阿奇博爾德•麥克利什和我國現代詩歌的奠基者郭沫若的詩學理論和詩歌創作進行分析比較,旨在于讓學生對詩歌的本質特征和詩之為詩的獨特魅力有較為全面的了解和領悟,而非要對詩的好壞標準作出界定或評價。
1言志與緣情
有關詩歌本質和藝術特征的論爭從來就沒停止過。普通讀者也罷,文學評論家也好,還是詩人們自己,對詩之為詩的獨特體征歷來就有各種各樣的闡釋和比喻。“詩言志”是我國古代文論家對詩歌本質特征的一種普遍認識。早在《尚書•舜典》中就提出了“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3]強調了詩歌的本質在于表達詩人的思想、抱負、志向。而到了漢代,人們對詩歌“言志”本質的認同更是趨于明確,在《毛詩序》中指出了“詩者,志之所之也,在心為志,發言為詩。”“情動于中而形于言”。[4]《毛詩序》中情、志并提,將詩歌言志、達情的本質與功能兩相聯系。到了西晉,文學家陸機在其著名的《文賦》中將文體分為詩、賦、碑、誄、銘、箴、頌、論、奏、說十類時,強調詩歌的本質特征在于“緣情”、“綺靡”,[5]即在于要以精妙、華麗的語言表達出詩人內心強烈的情感,明確提出了詩歌表述詩人情感的本質以及語言細膩、華美的特征。
2詩是詩人強烈感情的自然流露
1880年,英國前期浪漫派詩人威廉•華茲華斯在其為與另一個“湖畔派”詩人柯勒律治合作出版的《抒情歌謠集》第二版所寫的“序言”中強調,一切好的詩歌應該是“強烈感情的自然流露”。該“序言”被認為是英國浪漫主義文學的宣言。華茲華斯認為,詩歌應該描寫詩人于“平靜中回憶起來的情感”。對一個詩人來說,最主要的是他“應該選擇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中發生的那些事情,然后再加上一點想象的色彩”。[6]事實上,華茲華斯那些偉大的詩歌正是自己生活經歷的真實寫照。出生在自然景色優美,有山,有湖,有小溪,有草地的大湖區的華茲華斯,不僅年輕時喜歡自由自在地在這片土地上打獵、劃船、上樹掏鳥窩、采堅果,成年后的他更是和自己興趣相投的朋友、兒子和妹妹露茜徜徉在大湖區美麗的自然風光中。湖區自然風物的嫵媚和豐富不僅陶冶了他的情操,更成為其日后創作的重要背景和不竭源泉。選入《美國文學選讀》中的《我好似一朵流云獨自漫游》(IWanderedLonelyasaCloud)常被稱作是華茲華斯抒情詩的代表作,據說就是根據詩人與妹妹一起外出在湖邊游玩時被大自然的美景所吸引這一經歷寫成的,詩歌形象而生動地體現了詩人在“序言”中關于詩歌應該描寫“平靜中回憶起來的情感”的詩學理念。在詩的最后一節,詩人記憶中那一望無際、迎風舞蹈的金黃色水仙花給他孤寂的心靈帶來歡樂:“水仙花在我的心靈閃現,使我在孤獨中感到快樂。”詩人對自然與人類之間息息相關的聯系給予了揭示,并對人與自然間和諧相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給予了充分強調。而這,正是此詩所賦予讀者的積極的社會意義和現實意義。
3詩是對那種抑制不住的自我和自由的宣泄
瓦爾特•惠特曼的詩歌風格是許多學者津津樂道的話題,他對世界各國詩人的影響也是各國研究者們所樂此不疲的研究對象。美國詩人和文學批評家蘭德爾•賈雷爾在《論惠特曼的詩》一文中就對惠特曼的獨特與不可模仿和復制給予了高度的肯定,認為惠特曼是一個“有膽量的”,一個“最不顧后果的、最令人費解的、也最不可能存在的”詩人。[7]131因此,在華裔美籍學者方志彤先生看來,這樣詩人,是郭沫若這樣性格的人和其創作的詩歌所不可能模仿得了的。“有一個像惠特曼這樣的奇跡已經足夠了。如果再有一個惠特曼出現,那一定得等到世界末日的到來。”如果有人硬要去對惠特曼的詩進行生搬硬套的模仿,那結果只能是像方志彤對郭沫若詩歌的評價那樣,“錯得不能再錯了”。[8]186對我國現代詩歌的奠基者郭沫若受華茲華斯和惠特曼浪漫詩風影響而創作的新詩的研究,也是國內外郭沫若研究者常常提及的話題。
1955年,方志彤在他那篇《從意象主義到惠特曼主義的近代中國詩:探索不成功的詩作》中就認為郭沫若這個真正多才多藝的人是惠特曼主義在中國最初的傳道者。只要讀者將郭沫若的《我是一個偶像崇拜者》中連續7行的“我崇拜”(Iworship)與惠特曼的《別離的歌:再見》中那長達15行的“我宣告”(Iannounce)相對照,便立刻可以看出郭沫若的這首詩與惠特曼的詩行表面上是何其的相似,以至于會讓人情不自禁地將郭沫若的詩當成是對惠特曼詩歌的又一仿效之作。[8]186在方志彤看來,對郭沫若和惠特曼來說,詩歌應該是對那種抑制不住的自我和自由的宣泄,而這兩種情緒恰好是傳統觀念的抱持者所要竭力壓制的東西。郭沫若的詩,既不是華茲華斯詩學所倡導的那種“平靜中回憶起來的情感”,也不是柯勒律治詩學所認為的“好詩是最佳詞語的最佳排列。”[8]186①對詩人郭沫若來說,他自己則多次在論詩的文章諸如《論詩三札》、《少年維特之煩惱》序引、《文學的本質》、《關于詩的問題》、《論節奏》、《我的作詩的經過》中詳細闡釋了詩歌的本質和詩之為詩的魅力特征,與惠特曼認為詩是對那種抑制不住的自我和自由的宣泄的看法有異曲同工之妙“。我想只要我們的詩是我們心中的詩意詩境底純真的表現,命泉中流出來的Strain,心琴上彈出來的Melody,生底顫動,靈底叫喊,那便是真詩、好詩。”[9]12“詩的本質專在抒情。抒情的文字便不采詩形,也不失其詩。”[9]43而郭沫若現代新詩的開山之作《女神》詩集,里面收錄的那些創作于1919年夏至1920年上半年的激情澎湃的新詩,正是郭沫若心中詩意詩境的形象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