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互聯網
20世紀90年代以來,互聯網迅猛發展,網民規模持續擴大,互聯網普及率平穩上升,網絡應用空間不斷拓展。與此同時,網絡監管的難度也不斷加大?;ヂ摼W的快速持續發展和網絡安全形勢的日趨嚴峻復雜,對加強互聯網管理、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提出了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本文以虛擬社會為研究對象,深入分析加強和創新我國虛擬社會管理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并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創新對策。
一、加強和創新虛擬社會管理的意義
虛擬社會是現實社會的延伸,是現實社會的人們以現代計算機網絡為基礎和框架,通過虛擬方式在其中展開活動而形成的與現實社會并存的新型社會關系。虛擬社會改變了人類的生存方式、活動方式和人類思維的社會基礎,形成了人類的虛擬生活方式和虛擬思維方式。那些針對現實社會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不適應或不能完全適應虛擬社會的管理需要。加強和創新虛擬社會管理,成為當代社會亟需研究的一項重大課題。
(一)加強和創新虛擬社會管理,是創新社會管理的內在要求和應有之義
虛擬社會以現實社會為存在的基礎和依托,它是現實社會向虛擬空間的延伸和拓展。虛擬社會與現實社會共同構成了人類生存發展的空間和社會的有機整體,兩者是雙向互動、辯證統一的關系。社會和諧,離不開“虛擬社會”的和諧;社會管理創新,離不開“虛擬社會”的管理創新。加強和創新虛擬社會管理,構建能夠有效引導網站和網民自律、解決管理前端缺失、防控網上違法犯罪的虛擬社會管控聯動機制,對于豐富和發展社會管理創新理論,指導虛擬社會管理實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加強和創新虛擬社會管理,是實現我國互聯網產業健康發展的需要
統計顯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國網民規模已突破5億,手機網民規模增長至3.56億,包括新型即時通信、微博等在內的新興互聯網應用迅速擴散,電子商務類應用穩步發展,網絡購物、網上支付、網上銀行和在線旅行預訂等應用的用戶規模全面增長。其中:網絡購物用戶規模達到1.94億人,較上年增長3344萬人;團購用戶數達到6465萬,較上年增長4590萬人;網上支付用戶數達到1.67億,較上年增長2957萬;博客和個人空間用戶數為3.19億,較上年增長2414萬;即時通信用戶規模達4.15億,較上年增長6252萬人;微博用戶數達到2.5億,較上年增長1.9億人;網絡游戲用戶規模達到3.24億,較上年增長2018萬人;網絡視頻用戶數量增至3.25億,較上年增長4133萬人。[1]但同時,網絡安全形勢亦日趨嚴峻復雜。據統計,2011年上半年,我國遭遇過病毒或木馬攻擊的網民為2.17億人,占網民的44.7%;有過賬號或密碼被盜經歷的網民達1.21億人;有8%的網民遇到過網上消費欺詐;CSDN等十余網站用戶信息數據庫被泄露。[2]無疑,加強互聯網法制建設,對于促進互聯網產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加強和創新虛擬社會管理,是正確引導網上輿論的客觀要求
虛擬社會具有匿名、開放、高度自治等內在特點,其管控難度遠甚于現實社會。在虛擬社會的人際交往中,人們往往不以真實身份示人,彼此之間地位平等,無明顯的隸屬關系。每個人都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可以依據自身的興趣、愛好等價值取向,通過網絡媒介,對從小到“雞毛蒜皮”大到“地震海嘯”的社會上各種現象、問題表達自己的態度、觀點、訴求和意見。于是,在這種超越空間、超越現實的網絡虛擬社會中,一些個別的、具體的容易激發深層次社會矛盾的現實社會中的事情,往往會因網民的呼應而放大成輿論熱點,一發而不可收拾。因此,加強和創新網上輿論引導工作,有助于占領網絡思想陣地,宣傳社會主義先進文化,防止網絡群體性事件發生。
(四)加強和創新虛擬社會管理,是凈化網絡虛擬環境的現實需要
互聯網在給人們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公共安全問題。當前,互聯網這個如日中天的新興媒體正對我國的國家安全、社會治安、經濟秩序和青少年健康成長等各個領域產生巨大影響。國內外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利用互聯網對我國進行政治顛覆、文化滲透和“普世價值觀”的意識形態輸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聚眾賭博或進行坑蒙拐騙、傳播淫穢色情信息與計算機病毒、制造黑客攻擊、散布“電子大字報”、侵犯他人隱私和企業商業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中國互聯網協會副理事長高新民在2011中國互聯網產業年會上指出,“針對我國互聯網基礎設施和金融、證券、交通、能源、海關、稅務、工業、科技等重點行業信息系統的探測、滲透和攻擊逐漸增多,金融行業網站頻頻遭遇‘網絡釣魚’,成為不法分子騙取錢財和竊取隱私的重點目標。”[2]因此,加強和創新虛擬社會管理,有助于凈化網絡虛擬環境,保障網民合法權益,維護網絡公共安全,促進虛擬社會進而促進整個社會和諧。
二、當前我國虛擬社會管理的不足
加強和創新虛擬社會管理,是當前政法綜治部門的一項重點工作,是各級黨委政府尤其是政法綜治部門需要努力破解的一項重大課題。近年來,公安部、中宣部、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國家有關部委組織開展了集中打擊網絡淫穢色情、集中整治互聯網違法證券活動、集中整治網絡賭博違法犯罪活動、集中整治網絡低俗之風等專項行動;一些省市公安機關積極推進“虛擬警察”網上公開執法,建設網上警務工作站,強化網絡安全防范、涉網犯罪打擊和專業隊伍建設,以實現“虛擬社會現實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無論是在理論研究還是在實踐上,我國對虛擬社會的管理均處在探索階段,尚不能有效解決日益突出的網絡公共安全問題,引導虛擬社會健康發展。當前,我國虛擬社會管控的主要不足是:
(一)立法滯后
嚴格執法的前提是有法可依。雖然根據互聯網的發展進程,我國制定并頒布了2部互聯網法律和13部互聯網行政法規,但總的來說,我國互聯網管理方面的立法階位不高,部門性的規章占絕大比例,基礎性的立法還是空白。這些部門規章不僅立法層次較低,而且因頒發與實施的主體彼此獨立而缺乏系統性和可操作性,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都難以滿足當前我國互聯網產業蓬勃發展和虛擬社會管理的現實需要,導致公權力難以受到有效規范和約束,私權利容易受到肆意侵犯,網絡違法犯罪得不到有效懲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