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證券市場論文
1.我國證券市場發展階段和現狀
我國證券市場經過二十多年的飛躍發展,在交易品種、市場容量、交易手段、監管規則以及清算體系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進步,在很短的時間內走完了發達國家百余年的歷程,確立了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第一階段:中國證券市場萌生1978年-1992年,改革開放后,中國證券市場在中國經濟轉軌的背景下萌生。這一時期的市場特點是:自我演進、缺乏規范和監管,以分割的區域性試點為主。第二階段:形成和初步發展1993年-1998年,中國證券市場統一監管體系初步確立,從早期的區域市場迅速走向全國性統一市場。一系列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陸續出臺。市場得到較快發展。第三階段:進一步規范和發展1999年-2007年,這是一個波瀾壯闊、牛熊更迭的時期。從2001年開始,股市步入持續四年的調整,券商連年全行虧損。資本市場發展中累積的遺留問題、制度性缺陷和結構性矛盾逐步顯現,到2005年,最大的矛頭指向了股權分置。“國九條”的出臺標志著中央政府對資本市場發展的空前重視;在“開弓沒有回頭箭”的股改實施后,中國股市也出現了轉折性變化。
2.我國證券市場目前存在的問題
2.1發展速度快。
據證監會披露的近十年的數據統計,從2002年到2010年8月,中國證券市場境內融資額達2.7萬億,其中2007年境內融資額近8000億,創造了近十年的峰值。截至2010年8月,此數據已達5735億元,比2009年全年的4561億元高出25.7%。截至2009年底,滬深A股市場總市值為24.27萬億元人民幣,超過日本,成為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市值市場。二十年間,我國證券市場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各色俱全,B股、H股、QFII、QDII等基本俱備,未來推出國際板是大概率事件、加上正在主推的OTC市場,以及近年推出的股指期貨等衍生品,我國證券市場各板塊布局已經大致形成。
2.2中國的普通股民幾乎沒有勝利者。
隨著越來越多的公民加入了股民的大家庭,股民的期望也越來越高。然而,當前形勢下的中國股市卻讓這些處在饑渴中的股民不斷嘗到損失的苦痛。
2.3證券市場調控機制不健全,調控功能微弱
從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看,證券市場的宏觀調控是整個國家宏觀經濟調控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開市場業務已經成為當代西方國家金融、經濟宏觀調控的三大“法寶”之一,而且是最常用,使用最普遍、副作用最少的調控手段。而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這方面的差距相當大。雖然我國金融體制改革邁出了中的的步伐,二階式金融體制已經形成,但是公開市場業務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步維堅,幾乎形同虛設。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國證券市場剛剛起步,雖然發展勢頭迅猛,但是終究處于初級階段,證券市場的建設還相當粗糙。一方面證券的形成比較分散,組合的方式多種多樣,各地證券市場之間缺乏橫向聯系和交流,彼此處于相對分割的獨立狀態,這使市場調節難免帶有自主性和傾向性;另一方面上進出機制、經營機制、約束機制、價格機制、政策調節機制不健全,加之通訊手段落后,信息傳遞遲緩,調控主題自然很難對市場發展偏誤以及動作及時有效的矯正。
2.4證券市場監管存在制度性缺陷。
雖然我國已經制定了一整套的關于證券市場監管的法律法規,從證券發行有關問題到證券交易流通環節,均規定了比較明確的相關法律條文,但是在監管過程中的貫徹實施由于缺乏相應的保障性政策規定及監管主體的總體意識還不夠高,因此還存在很大的障礙,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3.對問題解決的幾點意見
3.1狠抓上市公司治理結構完善
由于受體制、機制、環境等因素影響,相當一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運作不規范、質量不高,嚴重影響了投資者的信心,制約了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在實踐中堅持“關口”前移,要在上市過程中就重點關注公司治理是否健全,是否具有清晰的權力制衡和有效的制度約束。要更加注重監督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運行情況,確保治理機制有效發揮。只有上市公司的質量靠得住,股票市場的基礎才能扎得牢。
3.2圍繞證券市場的監管目標,加大監管力度
我國證券市場監管的目標包括三個方面:保護投資者的權益;確保證券市場公平、高效、透明;降低系統風險。與其相應的監管模式是:在建立完整的證券監管法律的基礎上,在單一證券監管機構集中統一的監管下,充分發揮中國證券業協會等自律組織的作用,形成政府監管與市場自律協調運行、各司其責的監管體系。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證券監管:(1)完善證券市場監管的立法建設,使監管機構的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至于在出現問題時找不到負責的機構和人員。(2)真正建立集中統一的證券監管體系,以中國證券會為監管核心,個地方派出機構為監管工作實施主體,輔以中國證券協會及證券交易所等自律組織的作用,形成層級監管體系。(3)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減少政府對證券市場監管工作的干預。
3.3完善上市公司內控的制度性安排
從實踐來看,有關上市公司內控的制度性安排仍有可完善之處。上交所的《內控指引》與深交所《內控指引》相比,似乎在可操作性上存在一定差距,未來仍有完善的空間。總體來看,目前我國的上市公司內控已經存在著比較全面的制度性安排,與發達國家相比也并不遜色。因此,實踐中除了不斷完善和協調現行的制度性安排之外,最重要的莫過于我國上市公司如何有效實施其內部控制體系或框架。
3.4堅定不移地深化發行和退市制度改革
加大對新股發行過程中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懲治力度,增強行業機構的責任意識和法紀意識。抓緊實施主板、中小板的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做好新老制度執行的銜接工作,加強對具體實施過程的監控,及時發現風險,改進措施,確保平穩過渡。在證券市場改革發展實踐中,注重以上方面的改善,并加以適當的、符合我國證券市場發展現狀的創新性措施,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中國的證券市場一定會取得更大程度的發展和完善,發揮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